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制管理办法- 北方天使的博客- 敏思博客

创建学习型企业,构筑终身教育体系,建立督学、考学、述学、评学的长效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学习质量,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公务员法》、《干部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科场级干部、机关科部委成员、基层单位管理人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评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2、凡训必考、分级分类原则;

  3、注重实效、便于操作原则;

  4、学用结合、以考促学原则。

  三、考评内容

  考评的主要内容由规定科目和自选科目构成。主要包括干部脱产学习培训,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集中学习、在职自学学习及干部理论考试五个方面。

  (一)规定科目。是指根据文件要求,干部必须参加的学习,主要包括:

  1、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或单位集中学习;

  2、经所在单位批准,参加局级及以上干部培训机关、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

  3、局有关部门组织的纳入全局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或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同意举办的培训班;

  4、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

  5、组织(人事)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全局性专题讲座及报告会;

  6、全局性理论知识考试。

(二)自选科目。是指根据自身及工作岗位需要,自主选择的学习培训,主要包括:

  1、继续教育学习;

  2、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举办的知识讲座或培训;

  3、学历学位教育;

  4、专业资格考试。

四、学时学分确定及登记

  (一)学时学分确定。干部参加教育培训原则上按照学习时间设置分值,即1小时为1学分。具体学分构成如下:

  1、参加脱产培训每天为6学分。按全勤、迟到或早退、病()假、旷课等情况计分。当天出全勤记6学分;当天出勤,但迟到或早退的,计4学分;当天请病()假的,计1分;当天旷课的,不计学分。安排有交流发言、结业论文或考察报告、结业考试的培训班次,根据实际实行学分奖励。由培训机构或培训组织单位按本班次学员总数的20%、60%、20%,对所安排的项目分别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对优秀和良好等次的学员,在原有学分的基础上,再分别奖励2学分和1学分,计入总学分。

  2、参加中心组理论学习或单位集中学习,按实际学习时间计算学分,每小时计1学分。中心组理论学xx学分{zg}不超过38学分,单位集中学xx学分{zg}不超过48学分;

  3、参加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各类专题讲座、报告会,每次计3学分;

  4、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每次计3学分;

  5、参加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各类知识考试,成绩合格的,计6学分;

  6、在职完成各类学历、学位教育,并xxxx、学位证书的,大专计5学分,本科计7学分,研究生计9学分;

  7、在职通过各类专业资格考试,取得专业资格证书的,计6学分。

  (二)学时学分登记及报送

  1、脱产培训学时学分登记。参加局党校的各类主体班次和培训班的,由培训机构确定学分;各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业务培训,由各业务主管部门确定学分;参加中央和省、市及系统内各类调训的,由局党委组织部根据培训机构反馈的《学员考核登记表》确定学分;参加赴外培训的,党委组织部根据文件规定的培训时间确定学时学分。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在每期培训班结束后,要填写《绥棱林业局干部脱产培训学时学分考评登记表》,对每位学员完成学时学分的情况,在一周内完成登记、备案和反馈工作。

  2、自学学时学分登记。参加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单位集中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及继续教育学习,由各单位负责登记,确定学时学分。

  3、理论考试学时学分登记。参加全局性的各类知识考试;在职完成各类学历、学位教育;在职通过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等其它各类可登记学分的学习形式,经党委组织部确认后,由干部所在单位负责登记,确定学时学分。

  4、学时学分表册填报。脱产培训学时学分由培训机构负责为参培学员填写《绥棱林业局领导干部脱产培训学时学分考评登记表》,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送党委组织部、干部所在单位各一份,培训单位留存一份;自学、理论学习考试等学时学分由干部所在单位根据干部在本年度内实际参加教育培训情况,认真填写《绥棱林业局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考评登记表》和《绥棱林业局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考评汇总表》,于每年12月上旬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党委组织部或人事科一份,单位留存一份。

  (三)学时学分考评。党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科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登记的审核确认、督导检查,并于年底对各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及学习情况进行考评。考评年度为当年11日至1231日,五年为一个周期。正、副科级及其以下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单位管理人员参加各类培训,5年累计达到或超过360学分,或各年度累计学分均达到或超过72学分的,视为完成了脱产培训任务。超过规定的学分延下一年度累计。没有参加脱产学习的干部,其它形式的学习每年度必须达到72学分以上。

  五、考评结果运用

  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取得的学时学分,作为年度干部理论学习考核的依据。同时,要将参加教育培训情况作为评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未完成规定教育培训和学习任务的,年度考核一般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原则上不得任职、晋升。确因特殊情况在任职、晋升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要在任职、晋升后一年内补训。

  六、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全局干部教育培训及学习学时学分制管理工作由党委组织部牵头负总责。具体考评工作,分别由各培训机构、各主办单位及干部所在单位负责,并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二)认真组织实施。干部所在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给予支持和帮助。干部应自觉履行接受教育培训的义务,积极参加各种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学习资源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财务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纳入预算。

  ()强化指导和督查。组织、人事、宣传等部门及基层各单位和承担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部门(单位)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考评工作的研究,不断充实和完善考评体系,推动考评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要加强督查,防止流于形式。严禁弄虚作假、私自涂改登记内容,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考评制度顺利施行。

  七、本办法由组织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郑重声明:资讯 【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制管理办法- 北方天使的博客- 敏思博客】由 发布,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 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