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亊儿》:第四部分(6)

《球亊儿》:第四部分(6)

2010-02-21 11:32:46 阅读7 评论0 字号:

 

 

                     六,  足协“消化”的一千万元人民币

 

 

 

 

2004年中国足球四大皆空。

3月,“超白金”国奥队丧失奥运会参赛资格。

8月,“铿锵玫瑰”在雅典奥运会小组赛中被淘汰。

11月,阿里·汉率领的国家队在广州天河体育场折戟沉沙。

国家之队全线铩羽,不仅伤害了全国球迷,也让供养这几支球队的千万元人民币打了水漂。

在10月26日投资人会议上,张海代表投资人要求足协公布中超财务预算。

11月23日,足协以邮件方式向十二家中超俱乐部公布了2004年中超的财务预算。在这份预算中,首届中超联赛的预算收入和支出总额均为1.3亿元人民币。

中超的收入只包括两部分:赞助商西门子投入的8100万元、中超广告赞助商和中超电视{dj2}转播上海文广提供的4900万。

支出方面,各种税费、福特宝代理费用以及中超比赛组织费用这三项属于{jd1}支出,总共2946万。余下的10054万,则可以被认作是首届中超联赛的利润。这些钱在中国足协公布的账务中则将由足协、各赛区以及十二家俱乐部全部分掉。

足协与G7同盟强硬对抗,G7走进死胡同,足协更是慌不择路。阎世铎抛出的预算是什么东西?它像个黑色幽默,足协表面上迎合了徐明他们的诉求,保护了自己。但是,满纸数字游戏,等于让足协在财务问题上露出无数条“尾巴”。

表面上看,中超收入和支出总额均为1.3亿元人民币,中超还没结束,竟然收支平衡了!账算得很有中国特色。几笔收入摆在那里,貌似合理。但是,支出部分是否都合法?

预算里支出的{zd0}部分,是俱乐部的分成,总额为6600万到7200万元人民币。每家俱乐部是否收到应得款项,核实一下就能清楚。但是,中国足协提留的1753万到2353万元人民币具体都到哪儿去了?其他1307万的各种关税、增值税、杂费、营业税及附加费等,是否有合法的依据?

当然,在中超预算里,踩一下福特宝这根“尾巴”,足协会更心痛。在支出里,“联赛推广商福特宝公司的代理费为1098万元人民币,抵偿广告板费用是1882万元人民币。”足协和福特宝的关系,路人皆知。足协一个衙门,两块招牌,数千万元如此内部流动,这难道不是典型的官商不分?

中超预算不仅让足协露出了“尾巴”,也让他们自己打了自己的耳光。不久前,杨一民同志还冠冕堂皇地称,中国足球的改革重点要放在青少年培养上。在足协的经营惯例里,联赛收入的一部分要用在青少年身上,而在预算里,至少我们没有看到有这方面的支出。

可见,足协只是把数字当成了游戏,而没把数字当成一种管理。因为它无法具备科学性与合理性,它散发出来的,只是浓烈的愚昧和腐朽的味道。

当左右足球改革的第三种力量尚未出现,革命与“反革命”进入僵持阶段时,我们不妨期待“财务腐败”能成为改革的一个突破口,看看谁贪污了、谁挪用公款了、谁让大笔国有资产流失了

足协这份预算也让张海很有感慨。他接受北京一家媒体采访时说:“其实俱乐部分多分少是小事,问题是足协不能牵走一头肥猪,送回一堆猪毛吧?肉哪去了?要不就是猪被足协养死了?”

张海说:“我最在意的不是俱乐部分多少钱,别说500万,600万、5000万又能怎样?我想说的是,足协的预算通过中超委员会了吗?这种分配方案经过大家讨论了吗?福特宝公司凭什么拿走1000万?所以在这个问题上,足协仍然是无照驾驶,因为他们一直在越权做事,而且还有违章行车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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