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 ——浅议教学活动过程中的教师主体性 一、部分教职工教师主体性的扭曲或缺失 1、学校硬件发展与教师队伍软件建设不成正比; 2、教学效果(无论知识还是技能)与教学主体意愿构成反比;(双主体的意愿都不如人意) 3、教学常规管理机制建设与教学实践活动中制度落实各行其是; 4、教学管理机制(职能处室)与教学管理情感(一线专业部)悖反; 5、双主体在教学活动中形成壁垒且日渐扩大、加深; 6、教学职业倦怠(厌烦)与现代教学理性管理水火不相容…… 总之,教学活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根本问题就是我与“我”之间差距拉大。感性的我与理性主体的“我”产生排斥现象。这就是需要我们大家共同探究的一个古老而又具有时代紧迫感的重要课题。 二、什么叫教师主体性 所谓“教师主体性”,是基于认识论的自觉性、能动性、实践性和创新性构成的“我”, 使之作用于整个教学活动过程之中的一种意识和行为,包括教师的思维(方法、角度、层面、形式等)、意识(观念、思想、精神、品质等)和职业行为(职业道德、态度以及表现)。 1、关于教师主体性内涵的探讨:主体是就客体而言的,《辞海》中界定为“认识论的一对基本范畴”。认识论认为:意识、思维是主体的机能和最重要的特性,整个外部世界(甚至包括教师本身)都是客体(自然体),客体不依赖主体而独立存在。比如说包括人的身体状况、生活状态与他的思想精神等就是一对主客体,换句话说,人的身体、大脑可以装不同的思维方法和意识,也可以体现不同的精神品格。(主体客体间是相辅相成的辨证关系)。但客体只有进入人的实践活动范围和认识活动领域的那个部分,才是现实的客体,与主体的能力密切相关。教师的教学活动过程肯定是实践活动,所以教学活动是现实的客体,教学活动的质量必然与教师的主体(能力)密切相关。于是我们可以这样说:教师主体性就是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它主要表现在认识教育、创新教育两种活动之上;贯穿于确定教学目标、制定教学计划、实施教学行为三个环节中。此外,教学活动中的选择性(创新性)也是教师主体性的重要表现。 教学客体的范围与教师主体的能力是相互制约的(教学客体:学生、教材、课堂、专业能力、职业素质要求等;教师主体:观念、爱心、方法、智慧等)。主体的能力强则客体的效果就好,质量就高。反之亦然。而在教学活动过程中,主客体的相互作用既可改变现实客体的质量,又能促进教师主体本身的发展;教师主体性的发展提高既是能动地作用于客体的结果,又是教师主观作用于对客观积极的反映。这样辩证之后,我们明白了教学活动中主客体间的矛盾作用,但是要记住: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基础是客体,教学活动过程成败的关键是主体。(因为课堂也好,教授也好,处理权都在主体一边) 2、关于教师主体性的哲学思辨:教师主体性的哲学意义可以这样来辩析: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主体是“我”,客体是我,即双主体观(客体是硬件,主体是软件?)。就是说教师和学生都是教学活动过程中的主体,作为教学双边活动的载体,师、生又分别表现为教授主体和教育主体。无论教授或教育的主体都应以认识、发展、完善、升华自己为已任的。(学生的应知应会只能基于教师的已知已会、精知精会和活知活会) 教学双边活动的形成与发展是授教活动与受教活动间相互影响的一种实践性活动(即所谓教学相长也)。它的实质应该是学生主体在教师主体的导引帮助下,学习、领悟、消化、实践、创新所学内容的过程。在教学相长的双边活动中,学生主体始终处在从无知到已知,从幼稚到成熟,从不会到会的成长发展阶段,并受到社会环境、教学环境和自身知行发展规律的强烈制约(其间就包含教师主体或积极或消极的制约)。然而,受教的认识深化、学艺的技能基础变化、学习知行行为的一体化等,都只能由学生主体自立完成,具有不可替代性。(家长、教师无法强迫,既使起到点什么作用,那也须通过学生主体自身的转变来实现);反之亦然(教师主体同理)。 因此,教学活动中的自主性、自律性、主体性是{dy}性的;而教学活动过程的受动性、他律性是第二性的。通俗地讲就是在教和学的活动中最重要的、起决定作用的是主体的主观能动性、自觉性和自控能力;而xx、帮助或被帮助、被约束等都只能起辅助的作用。 通过思辨,我认为作为教师,应该在自己的生命长河以及生命意义中把握住自己的主体地位(教师的教学活动就是其生命价值的体现和历史使命的承载);在教学双边活动的酸甜苦辣里寻找“自我”;把教学主体性作为在复杂的教学现实生活中获得新生的生活原则;使自己在从现实走向理想的憧憬中得到意义的慰藉、得到生存发展价值和方向上的确定性、满足感,从而使自己的教学素养不断得以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