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港美德涂料有限公司“骏美”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抽查不合格





2009年12月,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对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监督抽查的结果。其中,泉州市港美德涂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骏美”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规格:JM-6025 生产日期:2009-10-14)因对比率低于国家标准(标准规定值:≥0.90 实测值:0.86)要求,抽查不合格。
针对此次监测情况,记者咨询了福建省质检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此次抽查从取样到检测均严格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随机抽取的样品全部来自正规的经销商,送检的过程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承检机构为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因此检测结果具有xx性。
专家:品质对比率越低,产品的遮盖性就越差,将会对xx底材颜色造成影响
对比率到底是检测涂料的哪些方面,记者为此咨询了国家涂料质检中心有关专家,专家表示:涂料对比率是反映内墙涂料白色和浅色涂料xx底材颜色的能力,是涂料装饰能力的重要表现。涂料的对比率指标主要体现涂料的遮盖能力,遮盖能力越好涂刷的面积相对大。对比率越低,产品的遮盖性能越差,起不到xx底材颜色的作用。造成对比率低的主要原因是少数企业为降低成本,偷工减料,用廉价的填充料代替白色颜料(钛白粉)所致。
律师:消费者如购买到抽查不合格商品致自身权益受损,可按有关法律法规向厂商要求退赔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主办的中国消费维权网()法律顾问杨律师。杨律师认为,产品抽检不合格后,生产者及经营者应依法停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有效的方式通知消费者,以防止影响更多的消费者。消费者因购买或食用抽检不合格产品致人身、财产等权益受损,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向厂商退赔。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泉州市港美德涂料有限公司:不合格原因是企业机密,不便透露
2009年12月21日10时59分,就“骏美” 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不合格的原因、不合格商品的库存和在售情况,如何保障购买不合格商品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如何整改等问题,记者致电泉州市港美德涂料有限公司(0595-87722228)进行采访,该公司的李小姐知悉记者的采访意图后称,相关负责人不在,让记者下午再打电话。
14时48分记者再次致电美德公司,电话采访了公司负责人郑经理。
记者:“贵公司作为一家大型企业,出现此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的原因是什么?”
郑经理:“不合格原因质监局都已公布了,可以自己去查,再说了这是企业的机密,不便透露。”
记者:“目前,不合格产品的库存和在售情况怎样?”
郑经理:“我们是根据客户的要求来生产,还来得及拿去检测,就已经被检测不合格,所以不存在库存和在售情况。”
记者:“出现此次质量危机,贵公司准备如何处理?”
郑经理:“目前,该产品已经停产了。等项目整改完,再作打算。”

来源 商品与质量周刊
本刊记者 孔永强 本刊实习记者 缘分



郑重声明:资讯 【泉州市港美德涂料有限公司“骏美”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抽查不合格】由 发布,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 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