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珠沙港大岭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CG/ 招2010-08
所属行业:其它
所属地区:广西
1. 招标条件
防城港珠沙港大岭土石方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业主自筹及银行xx。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防城港珠沙港大岭土石方工程位于防城港已建成的港务集团仙人湾住宅小区与拥军路之间,规模约550万m3土石方(实际方量以开工前测量为准)。本次招标范围为珠沙港大岭土石方爆破、装车、运输至发包人指定区域回填及平整等内容,运输距离约10公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⑴ 有效的、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且具有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国内承接过单项工程量350万立方及以上的土石方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运输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5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2月25至2010年3月3日,每日上午8:00 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以下资料:投标人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委托人的必须提交授权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法人公章、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原件核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派代表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3月17日10时00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地 址: 北京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联系 人:谢琳 游明
电 话:010-63835786 15801640948
传 真: 010-5111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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