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信息中心是归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的副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电子政务规划与应用推广、政府网络、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等工作。为满足长沙市政府英文门户网站建设工作的需要,经市领导同意,市信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提高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实事求是、保证质量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1、合同管理:聘用的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编制,由市信息中心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服务期满前由市信息中心提出续雇或解雇意见,经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后,报市领导批准,予以续雇。
2、薪酬及福利:政府雇员的待遇实行佣金制,佣金包含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及个税,工资由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保险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由市信息中心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为雇员代发工资、代缴各类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雇员年佣金每年4至7.5万元。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四、报考资格
1、中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五、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远程报名(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10年3月1日-3月12日
上午 8:30——11:30,下午 2:30——5:00
地点:长沙市信息中心209室 (长沙市政府一办公楼二楼)
远程报名时间:2009年3月1日-3月12日
邮箱576861547@qq.com,主题请注明“应聘”。
咨询电话:(0731)88665518
2、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资格 (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等原件、复印件(电子邮件报名的提供扫描件)和《长沙市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的原件(扫描件)、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二张(含电子版)。
3、应聘人员登陆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或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www.changsha.gov.cn)下载《长沙市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如个人填写不实或有误,个人自负后果。
4、经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将于2010年3月16日在长沙人才网和长沙市政府门户网公布名单或通过电话通知本人。
七、考试方式
1、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面谈和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10的比例时,面谈前增加笔试,笔试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谈的人选,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谈和专业考核。面谈和专业考核满分各为100分,然后按面谈成绩占40%,专业考核成绩占60%合成考核成绩。
2、参加考核的人员于2010年3月17日凭身份证原件到长沙市信息中心办公室(长沙市人民政府一办公楼二楼209房,电话:0731-88665518)领取准考证,电子邮件报名人员应携带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的原件进行复核,复审合格者方能领取准考证。
3、考试时间:如需笔试,笔试时间为2010年3月18日(暂定)。面谈和专业考核时间:2010年3月19日(暂定)。
4、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和通知为准。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市信息中心与市人事局共同组织实施。
2、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核成绩70分以上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成绩相同者,同时参加体检,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体检。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以从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上的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3、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湘人发[2005]31号)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信息中心为主组织,主要是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拟任岗位资格条件及岗位适应度等内容。
九、聘用与合同签订
1、市信息中心从考察合格者中按1:1的比例综合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长沙市人事局审核,经长沙市信息中心招聘政府雇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复后,市信息中心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与市信息中心签订《政府雇员聘用合同》,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雇员工资发放、保险缴纳等人事事务工作。
联系电话:
长沙市信息中心办公室 0731-88665518
长沙市人事局综合规划与人事仲裁处 0731-88666045
附件:
长沙市信息中心
二〇一○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