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低值易耗品是煤炭企业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劳动资料,但必须是单位价值一般不超过规定的限额,或者其可使用年限不超过一年的。由于价值比较低,又容易损耗,因此,在核算和管理上,要与同是劳动资料的固定资产区别开来。其经使用后的损耗价值,采用摊销的办法,一次或分次平均摊销,从产品的销售收入中或当期损益中得到补偿。
一、低值易耗品的分类
低值易耗品的品种、规格繁多,用途又不相同,为便于管理与核算,可按其用途进行分类。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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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企业可根据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划分的标准,结合具体情况,编制低值易耗品目录,详细列明各种低值易耗品的类别、名称、规格、编号、计算单位和计划单价等项目,作为划分的具体标准。
低值易耗品从其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来看,属于劳动资料,它在不断地重复使用中,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要经过若干个生产周期才消失效能。但为了加速资金的周转和简化核算手续,对领用的低值易耗品,要根据其单位价值大小、使用期限的长短,以及在生产中所起的作用,煤炭企业采用“一次摊销”,计算出由于损耗而应摊销的金额,记人有关费用账户。一次摊销法,即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将其价值一次全部转人有关费用账户。由于采用此法物品的其价值已经转销,因此必须加强实物保管,并作好数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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