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间因工出车祸 算不算工伤 谁担责?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不算工伤

◆律师:是职务行为就该由公司负责

  三乡镇的小古在上班外出时出了车祸,为给伤者xx花了9000多元医药费。他认为,自己外出是因为工作,出了车祸公司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但公司方面却认为,小古是实习生而非公司正式员工,且车祸xx是他自己造成的,因此公司不应该对此负责。双方为此一直争论不下。

  事件:外出工作途中出了车祸

  小古告诉记者,今年6月份他到一家电脑公司工作,不过在公司只是一名学徒工。7月21日,公司安排小古和另一位姓颜的师傅一起上门帮人维修电脑。小古骑上公司的摩托车,载着颜师傅一起出门,没想到刚出公司门不久,就撞上了一个骑三轮车的老汉,小古和颜师傅也从摩托车上摔下。

  随后,受伤的老汉和颜姓师傅及小古被送到医院xx。小古伤得{z}轻,擦了点药就行了。经诊断,受伤的老汉脑充血及胳膊骨折,需住院xx。一个月后,老汉伤愈出院,共花了医疗费一万多元。按照事先达成的协议,小古出了9000多元医疗费。

  小古向公司提出,自己是由于外出工作时才出了车祸,公司理应负担受伤者的一部分医药费,但小古的要求被公司拒绝了。小古记得公司的摩托车都买了保险,要求申请保险赔付。但公司要求小古先支付给颜师傅500元医药费,才能帮他申请保险赔付。

  “我不会给这500元的,因为这是外出工作,我已经支付了老汉9000多元医药费了,为什么还要我再支付给颜师傅500元医疗费,公司难道不该负一部分责任吗?”小古感到很委屈。

  公司:不是正式员工,要自己担责

  据该电脑公司的张经理介绍,小古是来公司实习的,并不属于公司的正式员工。“我们咨询了劳动部门,由于他不是公司正式员工,就不能算工伤。此外,这起车祸中,交警已经判他负主要责任,作为交通肇事者,就应该负责任。”张经理称,除了撞伤人外,公司的颜师傅也摔伤了,现在其医疗费和误工费都是公司出的,而且摩托车也被摔得面目全非,仅修理费就花了五六千元,这笔费用也是公司拿的。

  张经理说,只要小古为颜师傅出500元医疗费,拿着交警部门的处理书和那位受伤老汉的医疗费,公司就可以帮他申请保险赔付,到时保险赔付的钱就可以给他,但他至今不愿配合。

  律师:职务行为应由单位承担责任

  小古认为自己虽然是实习生,但也在公司工作,与公司产生了劳动关系,因此在工作时出了车祸可以申请工伤处理。但劳动部门相关人士称,小古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给他支付工资,双方只是签了一份实习合同,这样他们之间就不算劳动关系,因此小古不能算公司员工,就不能按工伤来处理。

  那么实习生在工作期间出车祸,公司是否该负责呢?广东万里海天律师事务所的李俊松律师认为,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履行职务时,属重大过失或者故意行为,对公司造成损失,本人就要承担责任;像小古这样,出去xx是履行职务,是一种职务行为,而且发生车祸也是他不能预料的,并不是故意行为,因此对于车祸,公司应当对外承担责任。而且公司作为摩托车的车主,在这起车祸中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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