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台镇铺垭村移民后扶项目 九社公路建设工程承包施工 合 同 发包方:云台镇铺垭村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云台镇铺垭居民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正确、顺利进行“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实施,经过召开多次群众会议决定:将云台镇铺垭村九社公路建设工程全承包给 施工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平等互利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dy}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平昌县云台镇铺垭村九社公路建设工程{dy}标段。 2、路段:该工程全长 3、主要工程及工程量: ①新建管涵两个:其中管径 ②建好水沟一侧的路沿石及相关堡坎并清理好水沟。 ③摆正线形、调整坡度、挖软、加宽和超高基础路面。 ④打、运、铺面和嵌砌好片石及拳石。 ⑤碾压路面。 ⑥铺筑错车道两个。 ⑦安装和建好安保标志设施和安全防护桩(墩)。 4、主要内容和技术要求。 (1)公路水沟侧铺筑宽 (2)铺筑错车道两个(按梯形铺筑),每个错车道长 (3)片石铺路必须平、稳、紧错、石质坚硬,毛尖打卡,一般碾压、不垮不陷; (4)工完场清,水沟、路面无堆码、堵塞现象。 第二条 工程工期 开工时间:二0一0年二月一日 竣工时间:二0一0年六月三十日(若遇雨天顺延) 第三条 工程质量等级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听从甲方的安排和指挥,确保优良率在95%以上,合格率达到{bfb},确保镇、县验收合格。 第四条 合同价款 承包方式:实行总价承包,双方协商价格为14.5549万元(大写:一十四万五千五百四十九元)含税金、片石、材料、运费、手摆片石、嵌缝、碾压、挖软、砌体、管涵、条石、水泥、沙石、零工等一切费用;超出协商价格部分不予认可;该工程一次性实施,分扶持项目年度资金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 甲方的职责 1、负责技术指导,各种资料的存档、备查。 2、对该工程实行全过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监督。 3、因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依法索赔。 4、按合同要求组织交工验收。 5、负责办理竣工决算和工程款终结支付。 6、负责协调和处理有关具体问题,但不承担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职责 1、依照镇交管站技术员指导的施工技术规范及操作规程施工作业,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2、乙方在施工中{jd1}服从甲方的领导、指挥,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操作每一项工艺流程,要把本工程搞成优良工程和精品工程,确保工期,顺利完成各项工程任务。 3、负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施工期间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即事故造成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4、施工中涉及当地群众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5、确保施工中一切车辆通行,并负责安全及车辆疏导、执勤等工作。 6、负责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现场的管护。 7、负责施工机具的组织调动、进场、维修、看守,其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应与工程要求相适应。 8、不得将工程转包。 9、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工程计量等相关资料以及存档、评审、送审。 第七条 质量检查与中间验收 检查与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第一条所列工程内容和技术要求以交管站发出的书面(或口头)指令为标准,随时接受任何方式、部位的检查、检验,为其提供检测、检验的便利条件,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如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继续按要求时间返工,直至符合条件为止,并承担返工工程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工期索赔。 第八条 违约 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开工和竣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或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听从甲方安排、指挥或不认真履行合同,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其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另选施工队伍。 2、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交验办理结算,经各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终止。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在施工中双方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云台镇铺垭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代理社长)
在场人:
二0一0年二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