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坚持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创文明和谐机关,做人民满意公仆”为重点,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和刘云山同志对我省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两个示范”的目标,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社会现代文明程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一、继续在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夯实共同思想基础上下功夫
1、结合省直机关实际争创“两个示范”。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刘云山同志来福建考察调研时,希望我省要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成为全国的示范,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成为全国的示范的精神,在争创“两个示范”中,省直机关要抢抓机遇,迎难而上,立足实际,突出特色,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制度作保证,以科学方法来推动“两个示范”建设,力求新突破,创造新经验,努力走前头、作表率、出特色。
2、广泛开展“迎世博迎亚运迎特奥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在世博会和亚运会特别是在我省举办的全国特奥会期间,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普及文明风尚、维护公共秩序、提高服务水平、改善城乡环境,大力倡导文明礼仪之风、读书学习之风、勤俭节约之风,着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着力弘扬新时代海西精神,进一步增强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深入开展第七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思想道德公益广告征集及展播展示等活动,大力倡导爱国、诚信、友善、勤俭、敬业的道德规范。继续把廉政文化与信用体系建设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等“七进”活动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3、持续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把“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为重点,突出“建设共有精神家园”主题,各单位重点抓好一、二个重大节日,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机关节日文化活动,开展节日民俗、文化娱乐、上网过节和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继续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歌咏活动,积极参与省直机关合唱节、机关干部书画展。举办省直机关“我们的节日”春节、元宵节原创文艺作品评选活动。发挥工青妇组织在机关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在丰富节日内涵,推动闽台交流、挖掘民俗文化、凝聚民族情感等方面见成效。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节日活动,进一步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凝聚民族精神,激发爱国热情。
4、大力加强道德模范和“好人”建设。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形式,继续开展向“双百”人物和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继续报送“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先进人物和事迹材料,积极做好向《中国文明网》、《文明风》的xx工作,推出一批立得住、有影响的先进典型,让“好人有好报”的导向更加鲜明。
5、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和方式,大力弘扬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精神。各单位要积极建立各种志愿服务队,推动志愿服务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把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评体系,推动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社会化。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宣传周”、纪念“国际志愿者日”和“中国青年志愿者日”等活动,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知识,宣传活动经验和感人事迹,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舆论氛围。以服务全国特奥会为契机,深入开展“海西建设我先行”志愿服务活动,在送温暖工程、希望工程、春风行动、扶残助残、帮扶孤寡老人和空巢老人、结对帮扶、捐款捐物、普及文明风尚、整治公共环境、维护社会秩序等志愿服务方面取得新成效。
二、继续在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上下功夫
6、认真做好文明单位考评和届中复查工作。上半年,进行第十届(2006—2008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考评工作,召开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暨先进命名表彰大会。下半年组织第十届省级文明单位届中复查工作。各单位要以评选和复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增强争创意识,对照创建规划,总结经验,查找并整改存在问题,不断推动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7、把文明单位创建与机关党建工作结合起来。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把创建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同文明单位创建结合起来,把创建文明行业与机关党建三级联创活动结合起来,把机关“五好党支部”与“四优文明处室”创建结合起来,使文明创建活动体现机关特色,更具有广泛性,切实把文明创建任务要求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每个工作环节。深化新一届“创文明行业、建和谐海西”竞赛活动,省直参赛行业主管部门要突出重点,抓好主管机关及直属单位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大力加强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各示范窗口建设要进一步规范化、普及化、优质化。
8、加强文明单位日常管理工作。认真贯彻《福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管理办法》,落实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机制。文明单位每年要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新年度工作计划,及时上报文明创建工作信息。省直机关文明办将建立创建工作日常管理机制、创建工作活动评议制度,年度创建活动情况测评制度,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建立文明单位监督电话,加强群众和舆论监督。着力加强创建工作经验总结,组织开展观摩交流活动,培植特色,提升档次,促进文明单位创建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举办机关文明办主任培训班,提高专兼职文明办人员工作能力。各文明单位要做好文明创建工作调研,积极推荐优秀调研论文参加全省理论研讨会。做好报送2009年《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年鉴》材料工作。及时向省直机关工委《机关党建信息》、省委文明办《研究与动态》、《文明风》报送创建工作信息。
三、继续在围绕海西建设抓创建、紧密结合实际上下功夫
9、文明创建活动要同有效履职、奉献海西建设结合起来。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把文明创建工作渗透到中心工作的方方面面,紧扣“围绕大局做贡献”、“为海西建设建功立业”主题,开展演讲会、报告会、风采图片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技术创新等活动,整合“为海西建功立业”等创先载体,深化教育,凝聚力量,提高能力,搭建平台,有效履职,自觉形成服务海西发展的特色品牌,为加快海西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10、文明创建活动要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省直机关良好形象结合起来。结合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继续强化机关公务纪律,认真解决在“{dy}门槛”、“{dy}形象”和机关公务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机关职能,改革行政审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11、文明创建活动要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构建文明和谐机关结合起来。继续加强机关办公场所、院落和住宅小区环境整治,优美环境,完善设施,建立检查整改制度。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倡导低碳生活,深化“全民节约、共同行动”主题活动,推进节能减排,创建节约型机关、单位。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民主管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海西建设文明和谐环境。
12、文明创建活动要同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单位建设结合起来。贯彻落实省直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干部职工培训计划,提高自学能力、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继续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围绕“做学习表率,促海西腾飞”主题,举办学习论坛、读书报告会、交流会、演讲会、技能竞赛等活动,使学习经常化、普遍化和制度化。积极提炼单位精神和企业文化核心理念,并为广大干部职工熟知。建立健全评价机制、激励机制,把建立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单位作为深化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单位考评内容抓紧抓好。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工作能力,推动有效履职。
四、继续在深化省市共建文明城市活动、推动工作常态化上下功夫
13、努力推进建立创建省直部门共建文明城市分工督导制度。省市共建文明省会城市工作已进行多年,并取得可喜成果,各单位要进一步做好推进工作。要在原有部分省直部门参与省市共建工作的基础上,围绕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相关内容,落实省直相关部门创建文明城市分工和督导制度,协调更多省直部门在职能范围内指导和督促基层单位广泛开展省市共建工作,形成上下贯通、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14、积极协助解决舆论宣传等方面问题和重点工作。按照省市共建文明省会城市工作《意见》要求,加强沟通,合力运作,帮助解决舆论宣传、政策扶持、设施建设、项目落实和资金保障等方面问题。省直机关及所属单位要主动和所在社区开展共建工作,以“宜居小区”、“五好文明家庭”、“文明楼院”为载体,推动健全社区服务网络、加强物业管理、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质量,开展为孤寡老人、残疾人和困难家庭解忧愁、献爱心活动。积极协助福州市加强社会治安、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文化市场、大众传媒等七项管理。扎实推进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城市环境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推动福州文明城市创建持续健康发展。
15、大力提高省直机关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各单位要围绕提高公共文明指数,从干部职工具体行为入手,认真组织“公共生活好习惯”主题道德促进活动,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在公共场合及社会生活中做到讲文明、懂礼貌、讲公德、守秩序。大力加强省直机关文明礼仪知识普及教育,各单位要积极参与礼仪知识讲座、礼仪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树立“文明海西、礼仪之邦”的良好形象。积极参与全国实施为期三年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行动计划要求要重点组织开展好四项活动:一是大力提倡“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提倡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三是坚决“xx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xx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进一步“完善六类道路交通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各单位要围绕四项重点活动,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人,文明交通伴我行”系列主题活动,举办知识竞赛、交通礼仪讲座,开展“迎世博迎亚运迎特奥,文明交通伴我行”志愿者征集活动,继续加强省直机关驾驶人员文明行车管理教育,从提升全民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入手,促进全民文明交通素质的提升。省直单位特别是文明单位要带好头、作表率。省直文明办将会同省市有关部门,适时开展督查工作,推进公共道德养成。
五、继续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净化文化环境上下功夫
16、重视改进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充分发挥各级关工委和“五老”队伍及各类志愿者的作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建设,积极促进我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成为全国的示范。要强化文明单位的责任,各级文明单位每年最少为未成年人办一、两件实事。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效作为评选文明单位的重要条件,凡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做得不好的,该单位不能评为文明单位。
17、深入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要把道德实践活动作为提升未成年人道德情操的重要环节,积极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少年军校夏令营、“阳光少年”、文明劝导、志愿服务、亲情互动、模拟体验、生产观摩等形式多样的道德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各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以及各种社会资源,开展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增进未成年人的爱党爱国爱乡情感。
18、充分发挥省直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认真做好净化文化环境工作。以净化互联网、手机为重点,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和技术等手段,继续保持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取缔“黑网吧”、净化荧屏声频视频、清理非法出版物、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等五个专项行动。要总结推广省直机关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先进典型,做好典型引路工作,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升新水平。
福建省直机关文明办
201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