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相结合新思路交流研讨(2010 年3月18日杭州)中国房 ...
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相结合新思路交流研讨(2010 年3月18日杭州)中国房地产培训网 [原创 2010-02-23 10:53:07]   
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相结合新思路交流研讨(2010 年3月18日杭州)中国房地产培训网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社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而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业主房产的有效管理也成为社会管理的重要课题。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与房管部门并列为业主大会的监督管理机构,体现了法律对物业管理规范的新思路。
2009 年12 月1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旨在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2009 年11 月26 日民政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针对业主自治与居民自治的有效衔接,物业管理机构参与社区管理提出了新要求。

为了深入探索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相结合的理论和实践,进一步规范政府对业主大会的指导、监督,中国房地产培训网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决定举办“探索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相结合新思路交流研讨会”。现邀请各单位报名参加。

【组织机构】中国房地产培训网
【时间地点】2010 年3月18日-21日(18 日全天报到) 杭州
【培训费用】2200 元/人(含会务、资料、场地、专家、午餐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培训咨询】010-68011791,62202006

下载报名表

【会议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行业主管机构、物业物业企业负责人,经理及从事物业管理的相关人员。

【会议内容】
专题一: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1、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监督指导的
法律依据;
2、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监督指导的
程序、内容和作用;
3、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违法、违规
决定、行为的处置依据、方法、权限。
专题二:业主大会筹备、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操作规则
1、业主大会及成员条件;
2、业主大会筹备程序、筹备组组成、召集人、工作内容;
3、业主大会机构组成、议事方式、规则、决定事项范围;
4、业主大会决议效力及无效、侵权、违法决议的处置;
5、业主委员会产生程序、成员资格条件、职责及履行;
6、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诉权及诉讼地位;
7、业主大会的经费、业主委员会成员及聘用人员待遇。
专题三:居委会和业主大会的关系
专题四:老旧小区、安居小区的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
1、旧小区、安居小区物业管理的模式;
2、旧小区、安居小区房屋管理、维护的责任;
3、各种管理模式的利弊。
专题五: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及工作配合
专题六: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物业服务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和物业矛盾纠纷调处的机制
1、{zg}人民法院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审理意见;
2、{zg}人民法院对物业服务纠纷审理意见;
3、探讨建立健全业主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的新思路;
4、探索建立城乡社区党组织主导的群众维权机制,引导社区居民和业主如何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拟邀请专家】
张景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产司法规处原处长
季如进: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教授
梁和大: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保障中心专家
部分城市相关部门领导到会介绍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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