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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均衡,措施还要再细化
作者: 提供人:中国家长教育网 阅读:102 时间:2009-11-10 13:46:24
毋庸置疑,义务教育的不平衡现象依然存在。这种不平衡体现在城乡之间,体现在地区之间,甚至体现在同一地区内不同区域、不同学校、不同群体之间。
我认为,义务教育要均衡化,在措施上还应该在这样几个方面加以细化:
师资的均衡化。教师资源做不到均衡化,义务教育就很难做到真正的均衡化。如果师资不能得到很好的配置,义务教育均衡化就是一句空话,所以这是义务教育能够做到均衡化的重点。
那些有好的教学理念的校长、教师不能都集中在城市。当然这不是说把这些校长、教师调到教育欠发达地区待一辈子,而是通过采取“教师定期轮换流动制”,加强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师资力量的均衡发展。这就需要构建完善的教师定期流动政策,以法规的形式确定教师流动的义务性、流动的程序性、流动的定期性、流动者的待遇等。
基本设施的标准化。师资是软件,还有些硬件如果差距太大恐怕也很难保证教育的均衡。比如农村的小学校舍是破破烂烂的,而城市的中小学的校舍是富丽堂皇的,甚至是xx的,那么这个能叫做教育均衡化吗?义务教育的基本设施应当以满足当前教育教学基本需求为出发点,无论是城市学校还是农村学校,教育设施的建设标准要大致相当,不能差距太大。
课程设置、考核评估的一体化。由于农村教师缺编现象的存在,一些农村的学校像音、体、美这样的课程都开不出来。这无疑导致教育发展,尤其是素质教育发展的不平衡。而对于设置的相同课程,农村城市在考察其实际教学效果的时候,标准要一致。更为关键的是,要制定统一的质量评价标准,坚持这一监测与评价标准,从而建立城乡全国统一的课程体系与监测评价体系。
财政投入的保障化。国家对于教育的财政投入得到有力保障,特别是对于目前一些教育欠发达地区,保证其教育基本投入,保证教师工资待遇得到保障,同样也是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所在。(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 周洪宇 记者 赵梓斌 采访整理)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