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北京图书订货会实施方案

    (九)外联组

  1.协助、督促承办单位做好港澳台地区出版机构、海外华文书店参会的邀请招展工作和图书审读工作。

  2.负责港澳台地区出版机构、海外华文书店参会承办单位的协调工作。

  3.协助接待组搞好港澳台地区出版机构、海外华文书店参会人员的接待工作。

  4.协助业务组安排好港澳台地区出版机构参展的展位安排。

  5.协助承办单位组织业务交易,并汇总相关信息。

    (十)版权组

    1.协助、督促承办单位做好书稿版权交易参展单位的邀请、招展工作。

    2.协助承办单位做好展场设计和布展工作。

    3.协助承办单位搞好展会期间的讲座活动。

    4.协助承办单位组织书稿版权交易及信息汇总工作。

    (十一)财务组

    1.负责大会的财务工作,做好经费的预、决算。

    2.监督各部门严格按预算使用经费。

    3.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把好报销审批关。

    4.会同各业务组严格按合同结算。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照章纳税,及时完税。

   

七、订货会业务项目

  ● 看样订货。图书、音像制品、电子与网络出版物及期刊现场出版成果展示和看样订货;港澳台地区出版机构参展及出版物展示与订货业务,组委会委托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承办(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 图书馆看样采购。组委会委托四川新华文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轩公司)承办。大会设图书馆看样订货专馆,设书架1000个左右,由全国各出版社认订采购书架;文轩公司将邀请800家左右各类图书馆现场采购。文轩公司于订货会闭幕后15日内汇总报订数,将订单分别发送各出版社;参展出版社按文轩公司开具的订货单,接单后15日内直接给文轩公司供货。图书馆采购书款由文轩公司统一与出版社结算。组委会要求文轩公司按专项单结的方式,以出版社发货时间为准,发货后半年之内结清全款。出版社参展的图书分现货与期货两部分,现货必须是接单立即能现货供货的新书及本社重点书、畅销书;期货限2010年6月份之前出版的新书,必须在2010年6月底之前供货,结算时间顺延。参展出版社必须保证供货率在95%以上,参加图采会而不供货者,要通报批评(详见图书馆看样采购实施方案)。

  ● 库存图书订货。设专馆进行出版社库存图书订货,由供货商设展位邀请库存图书经销商现场订货。折扣及供销方式由参展供货商与经销商面议。

  ● 高峰论坛。组委会委托中国图书商报社承办,拟请政府管理部门领导和业内专家,就当前出版发行业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高层探讨(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 书稿版权交易。组委会委托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承办,拟请全国各地的版权代理公司代理本区域作者的新作和作品著作权参加交易(实施办法另行印发),并举办版权交易的研讨互动活动。

  ● 评书荐书活动。拟请专家和媒体,评介2009年最畅销书。

  ● 业务研讨交流。统一安排展场及皇家大饭店的全部会场,供参展单位举行各种业务活动。

  ● 社店互评颁奖。“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出版、发行单位评选揭晓,总署、协会领导开幕颁奖。

    八、参展和订货单位

    1.出版物订货参展单位

  ● 内地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与网络出版单位、期刊社;

  ● 港澳台地区出版机构;

  ● 出版物总发行公司、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相当经营规模的出版社分支机构、出版物批发单位(参加订货和货源调剂);

  ● 与图书出版业务相关的电子软件公司、印刷、造纸企业和书店、图书馆设备企业。

    2.出版物订货采购单位

  ● 全国各集团公司业务部、采购批销部门;

  ● 各大型书城,各连锁店;

  ● 外文书店、古籍书店、各类专业书店、出版社门市部和民营书店;

  ● 全国各地图书馆馆配中盘商、各企事业单位、各类院校图书馆;

  ● 世界各地的华文书店。

    3.书稿版权交易参展单位

    全国各版权代理公司、著作权管理机构、版权经纪人、作者。

    4.购买版权单位

    全国各出版社、电影制片厂、电视剧制作中心(公司)、文化传播公司。

    5.参展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11月30日。

    九、展场安排

  ● 在京图书出版社按图书大类分区设展馆;

  ● 京外出版社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设省版馆;

  ● 音像出版社、电子与网络出版单位、期刊杂志社、港澳台地区出版机构、内地出版物总发行公司、出版社分支机构和出版物批发单位,分别设专馆或展区;

  ● 京外出版社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团设展位外,经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同意后,允许同时在专业展馆内另设展位(招展通知回执上须由省级新闻出版局盖章同意)。

  ● 参展的内地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一社至少一个展位(不允许两社合一展位),多要展位不限。

  ● 港澳台地区出版机构,原则上一社一个展位,也可由协会统一组织使用展位;

  ● 出版社分支机构和出版物批发单位,原则上一个单位一个展位;图书品种确实少的可以两个单位合订一个展位,但不得超过两家;

  ● 期刊杂志社允许合用展位,一个展位不得超过三种期刊;

  ● 图书馆现货采购设专馆,由各图书出版社认订书架,参展出版社一社至少一个书架,多要不限;

  ● 出版社库存图书订货馆设标准展位。出版社转企需要核资,库存图书是一大包袱,为出版社减少库存,请经营库存图书书店、中小学图书馆、社会采购部门前来现场订货采购,出版社参展供货商认订展位,一社一展位,多订不限。

  ● 各参展出版社在本展位上只允许展订本版图书,不得为其他任何单位代订代展其他版图书。

    十、参展、订货单位邀请办法

    1.参展单位

  ● 参展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与网络出版单位、期刊社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发邀请函招展。各省联络员会议9月下旬在四川成都召开,部署订货会京外出版社参展的招展工作;在京出版社招展会于10月26日在新闻出版总署召开。

  ● 北京地区出版社可自行报名,也可由联合体统一报名。京外出版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统一组团,或指定出版集团、出版社牵头组织,或由省级代理。京外出版社经省新闻出版局同意,除参加本省组团外同时在专业展区另行设立展位的,由出版社自行报名汇款。

  ● 港澳台地区出版机构参展,由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统一招展;台湾地区请台湾出版事业协会与台湾图书发行协进会共同组团参展;香港地区请香港出版总会协助招展;澳门地区请澳门出版协会协助招展。

  ● 出版社分支机构原则上由出版社统一报名,直接向组委会报名者需有出版社的介绍信;系统以外的出版物批发单位由各地发协协助招展,各单位可持经年检核准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直接向大会办公室报名。

  ● 其他相关企业可直接向大会办公室报名。

  ● 书稿版权交易参展单位,由中华版权代理总公司统一招展。

    为确保大会安全,各参展单位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报名时随《参展申请表》一并交付组委会办公室。

    2.订货单位

  ● 由组委会办公室向全国、外文书店、古籍书店、各类专业书店、出版社门市部以及部分信誉良好的民营书店发邀请,凭邀请函报名参加;

● 海外华文书店由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发函邀请;

● 各类图书馆由四川新华文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统一邀请参展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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