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学勤
12月3日,国标委的《电摩标准》让电动自行车“机动”了,该标准的实施将自动改变现有电动车的法律地位,让电动自行车企业和消费者很是激动;而今,电动自行车的命运依然悬而未决。?
这些年流行“被”字诀,什么“被增长”、“被就业”、“被代表”……而今,电动自行车“被机动”了一把。12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下称《电摩标准》),将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个标准的核心,是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称之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就意味着目前80%以上的电动自行车都摇身一变成为机动车了。这怎么能不让人激动呢?
这一界定,对生产者意味着必须取得摩托车生产许可才能继续生产,对消费者意味着必须考得驾照才能继续驾车上路,而且必须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该标准的实施将自动改变现有电动车的法律地位;一夜之间,1.2亿辆电动车变为废铁,2000多家生产企业陷于无牌生产的非法境地,500万工人须另谋出路,至少4000亿公民合法财产等同于被当场罚没,数亿人每日享用的生活便利被剥夺,好一番狮豹出没的丛林景象。
至此,自然不难理解为何电动自行车新标准一出台,就引发了纷纷扬扬的争论和吵闹。这不仅关乎电动自行车行业生死,也涉及到产业市场之争,更关乎亿万百姓的切身利益。这是一场错综复杂的博弈……
电动车行业带上紧箍咒
对这一新标准的出台,清华大学教授马贵龙,这个被业内人士称为“中国电动车{dy}人”的学者公开表示:“这个区间的划定,等于是把刀直接架到了2000多家电动自行车企业的头上。”“标准里面有一个具体的数字:40公斤的质量,而这个数字,就像是在我们家门口紧贴着门起了一堵墙,这堵墙一建起来,我们没有活路了。”?
“我是搞技术的,现在{zd1}配制的电动自行车,应该是36V、10Ah铅酸电池。按照这个{zd1}配置,整车质量也将远远超过40公斤,现在用40公斤这个数字,把我卡住了,我车做不出来了。”马贵龙表示。
“车架钢管的管壁不能低于1.2mm,否则不安全,必须用管壁为1.4mm的钢管。这样,单纯车架的重量就9公斤,电池的重量为17公斤,再加上零配件,低于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做不出来。”爱马电动自行车董事长张剑对媒体表示。
也就是说,如果这项标准实施,将使2000多家企业失去希望,1.2亿电动自行车消费者的生活方式将会改变。
从1995年清华大学研制的{dy}台轻型电动车出世开始,它独有的属性,节能、环保、便捷、价廉,使得它的市场日益扩大,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增加到2000多家。2005年到2008年,全国电动自行车销量超过9000万辆。目前,我国拥有1.2亿辆电动自行车的市场保有量。
有专家预测,轻型电动车产业一直保持80%以上的增长速度,产销量已经占到全球90%以上。到2010年,中国电动自行车产量将超过3000万辆,出口达500万一600万辆,并将逐步取代中国农村摩托车市场,向东南亚、南亚国家蔓延。
而一旦《电摩标准》实施,一方面,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按照专家马贵龙和爱马董事长张剑的话说,是生产不出来。就算有企业生产出来了,过低的时速难以满足上班族的要求,而且重量限制在40公斤以内,电池只能做得很小,只够跑20公里路程,上班一族要频繁充电,非常不便。这样,即使目前生产出时速低于20公里,质量小于40公斤的产品也会乏人问津。
那么,电动自行车企业想生产质量大于40公斤、时速高于20公里的产品,必须申请电摩的批件,要求企业必须有8000万的注册资金,2个亿的固定资产,具备一定的检测能力,否则不能申请。“事实上,电摩行业现在是限入,不接受新的申请。”张剑表示。
而事实上,在这2000多家电动自行车企业中,能有这个经济实力的只有20多家,但是由于政策限制,即使有实力也不能从申请这条路上走过去,只能去找其他路子走。
《电摩标准》这把刀,把电动自行车的前路和末路,都给切断了,而相应的配套措施并没有出台。
安全之名,其实难副
仔细分析,电动自行车其实应成为很多城市鼓励的交通出行方式。环保、节能、低碳,符合未来发展自不必说。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多是从自行车人群分离出来的,所以发展电动自行车并不会增加非机动车数量,因为多一辆电动车,就可能少一辆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对道路占用量和自行车也差不多,取决于人体的自宽。而相对自行车,由于电动车速度快,在道路停留时间短,反而能减少非机动车道的流量。
电动自行车另一个优势,是比汽车占用的道路资源小得多,如果能吸引一些计划更换代步工具的消费者,也能延缓机动车上升的速度。这个标准如果执行,那就会迫使一部分人改变这种环保的出行方式,比如选择更换汽车,如此只会给城市交通增加新压力。
前些日子奥巴马访华,科技部部长万钢将“飞鸽”电动自行车作为礼物,送给奥巴马。将电动自行车作为国家礼物,无非是因为它的环保节能,符合低碳经济的全球化趋势。
既然如此,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和使用应该大力鼓励才对,为何会无风兴浪呢?
按照国家标准委的说法,《电摩标准》的出台,是为了整顿交通安全,更好地管理电动摩托车。
但是这个安全之名,在相关专家学者所列数据和事实面前,似乎又显得无力。
目前城市交通最严重的问题,其实是机动车拥堵问题。管理部门将电动自行车的标准限定为“时速20公里”,考虑的无非是行人安全。一直对电动自行车的发展非常关注的何祚庥院士认为这种顾虑xx是多余。因为电动自行车一般做得比较矮,可以两个脚踩地,不仅两个脚踩地,而且脚后跟也踩地,不会摔跤。这个意义上讲,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比自行车还安全。而下述数据也佐证了何院士的观点。根据道路安全统计等官方年报,2001年到2007年,电动自行车是非常优异的交通安全指标,它发生的事故95%都是在机动车道上,和摩托车、汽车相撞的,而电动车撞人,造成严重事故的概率很低。
事实上,设定如此低的时速,会导致更多的电动自行车走上机动车道,给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如今要把他们赶到机动车道,跟所有钢架子的、越玩越快、越玩越大的汽车进行同路比拼的情况下,对于他们依然被别人撞死似乎没有什么帮助,而只是加大了他们被撞死的可能性。以人为本,除了以行人为本外,骑电动车的也是人,也应该以他们为本。
中国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就是“和国际接轨”,欧美国家的电动自行车时速规定在30公里左右,多年事实证明是安全的,中国这次为什么就不能和国际接接轨,把时速标准相应提高?
如此分析之后,似乎没有出台这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