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12-18 17:39:30
述职述廉报告
(市交通局 王 彬)
2007年以来,我兼任市航道处处长,根据市局党委分工负责航道处全面工作。两年来,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本人积极探索创造性开展工作的途径和方法,坚持务实苦干,坚持理论学习,用发展的眼光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以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勤奋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对照这次市委要求的考核内容,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四项主要工作实绩
(一)重点工程建设取得新成绩。2007年以来,按照“两创三比”活动的要求,强化投资、进度、质量、安全和廉政五大控制,克服征地拆迁矛盾突出、建筑材料价格涨幅巨大等诸多不利因素,强力推进京杭运河皂河、泗阳和刘老涧三线船闸工程建设步伐。其中,皂河三线船闸于
(二)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突破。2007年以来,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强力推进大项目,强势发动大创业”的要求,积极到广东、福建和浙江等地招商,做好已落户园区项目的帮办服务工作,并把招商引资完成情况纳入各科室和市区站年度工作目标中实行一票否决。成立了由本人任组长的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从处机关和市区站干部职工中扣除部分工资作为招商引资活动抵押金,强化考核,奖惩xx。成立了3个协作组,联系各方面关系,提升帮办服务质量和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两年来共招引亿元以上项目2个,分别是江苏龙马动力有限公司(拟投资1.8亿元)和江苏伟盛实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2亿元);完成竣工验收项目1个,为江苏华庆塑业有限公司。今年底,江苏龙马动力有限公司将组织竣工验收。
(三)规划计划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文明创建工作再结新硕果。
2007年以来,我们采取丰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形式,通过演讲比赛、征文活动、大讨论等活动,达到寓教于乐的效果,全面推进了文明创建工作。处机关被省文明委命名为“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被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重点工程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处工程科被共青团江苏省委授予“青年文明号”,宿迁三线船闸获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奖。此外,我们以京杭运河宿迁城区段综合整治暨水上服务区创建全国水运示范工程为契机,全面提升宿迁航道形象。为迎接交通部示范工程验收工作,先后进行了服务区的宣传发动、出售、出租、装修、扫尾工程,完成了服务区建设档案的整理、装订工作,完成了服务区汇报材料、视频资料、图片资料的编写、制作、整理工作,做好京杭运河宿迁城区段的环境保洁工作。今年7月16日,京杭运河宿迁城区段综合整治暨水上服务区顺利通过了交通部组织的验收,被列为全国水运示范工程。
二、理论学习和廉政建设情况
(一)理论学习方面。
2007年以来,我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市航道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作为航道部门的“班长”,我努力提高自身素养,在学习中不断汲取新知识,在实践中不断接受新思维,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而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二是作为党总支书记,我亲自审定学习计划,要求班子成员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在学习上给干部职工做表率,明确了通过加强学习,进一步加强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个人修养和整体素质,提高班子的凝集力和战斗力。三是灵活设置授课方式,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至少作一次中心发言,中心发言人提前学习自己主讲的专题,做好讲课前的知识储备,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学透一步,克服了照本宣科,不求甚解的弊端,引导集体开展讨论,增强了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相结合,两年来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航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中心,顺应水运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凝心聚力,狠抓落实,重点工程建设快速推进,航养费征收再创新高,行业管理明显规范,文明创建再结硕果,招商引资实现突破,充分发挥了交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宿迁更大突破贡献了自己微薄的力量。
(二)廉政建设方面。
2007年以来,我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抓实抓好,以制度约束人,以教育警示人,以行为带动人,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对领导干部提出的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把好从政道德关和廉洁自律关,坚持做到为人公正、办事公道、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把握人际关系的分寸,不拿人情做交易,时刻牢记“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的人生格言,使航道发展沿着健康的轨道运行。
1、本人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房屋、汽车等物品,或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或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或以劣换优及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或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本人购置的住房,是以市场价直接购买,无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本人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或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
3、本人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薪酬,或授意请托人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
4、本人没有违反规定在企业兼职、兼职取酬、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以及在职权管辖范围内的企业投资入股,也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或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
5、本人没有参加xx、为xx提供条件或者为xx活动提供保护等行为,也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xx方式收受他人财物;
6、本人没有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
7、本人没有利用婚丧嫁娶、子女上学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8、本人没有在招商引资的帮办服务企业中以本人或他人名义领取报酬;
9、本人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也没有放任、纵容其利用职权和职务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10、要人没有违反公务宴请活动的有关规定,没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违反规定在工作日午间饮酒;
11、本人没有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
12、本人也没有其他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
本人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并切实抓好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的落实,没有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首先,单位相继出台了《宿迁市航道管理处机关工作人员廉政建设规定》、《政(行)风建设实施方案》、《政(行)风建设“七不准”》等规定,进一步规范和约束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为。其次,着重抓好“四个一”活动:一是上一堂反腐倡廉专题党课,教育干部职工做到自重、自省、自励,自觉xx各种诱惑;二是组织观看一次警示教育专题片,揭示“廉贪一念间、荣辱两世界”;三是剖析一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干部职工不能放松思想学习,不能突破党纪国法防线;四是开展一次“奉献航道、共建和谐”、“拓展训练”等活动,不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第三,自觉执行党风廉政有关规定。作为单位的“一把手”,我在日常工作中,谨小慎微,自觉把权利当责任,时刻告诫自己、反省自己,并在反思中强化自己的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不仅管好自己,还要在班子内部起表率带头作用,做好“班长”,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的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我平时就注重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做到经常布置、经常检查,逢会必讲廉政和行风建设,对苗头性的问题积极予以防范,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两年来,全市航道系统没有发生一起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也没有发生一起违规违纪行为。
三、自己最不满意的一项工作
对于规划计划工作,由于我到航道部门工作时间尚短,尽管做了积极的努力和争取,宿连航道等大项目已开展前期工作,但是由于项目前期工作还不完善和成熟,尚没有大的航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赶上这次“保增长、促发展”的大干热潮,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完善和加快推动。
2009年,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将紧紧围绕市局中心工作,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风貌带领全市航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狠抓落实,务实苦干,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寝食难安、拼搏争先的责任感,全力推动全市航道事业再上新台阶。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也恳请各位领导、各位同志能一如既往地对我给予关心、支持和帮助,我将以实际行动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不辜负组织和同志们的信任和期望。
二OO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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