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11月,公安部开始部署和督战足球打黑反赌起,中国足球反腐的声势越来越大。这场反腐让人们看到,当一个行业被彻底的伪市场化时,其产生的腐烂有多严重。 在中国各种体育项目和赛事中,足球是最早尝试引进国外俱乐部体制和职业联赛的项目,开中国体育市场化之先河。但十几年下来,球员钱没少拿,足球却丝毫没有长进;更糟糕的是,黑哨、假球、暴力、xx充斥整个市场。这其中的根源,就在于并没有实行真正的市场化,而是披着市场外衣的伪市场化。 权力高度干预足球市场 首先,权力高度干预足球市场。中国足球表面上看很热闹,但骨子里是行政权力在支配市场和市场的资源配置。例如,从中国足协的管理和运行到国家队的管理,从足协主席的配备到领队的确定,从俱乐部的管理到教练员、运动员的管理,几乎都是按照行政的一套在进行。 权力干预市场最主要的表现就是中国足协“至高无上”地位。本来,在一个真正的市场化环境里,足协的身份只能是俱乐部的“行会”角色,也即是个民间性质的机构,但现在,它还是国家体育总局足管中心,履行着行政管理的职能。这种一身兼二任,既做“裁判”又做“运动员”,既做“老板”又做“婆婆”的身份和职能的混合,使得足协对足球有着生杀予取的大权。 足协这样的超级权力机构,让人们看到,在这个市场中,政府的意志无处不在,资本与权力的勾结无处不在,市场变成了权力和金钱的角斗场,于是也就有了联赛的混乱,有了假球黑哨的横行,有了各种乱象的频出。这样的市场、这样的球员、这样的俱乐部、这样的足球,你还能指望它什么? 其次,俱乐部体制不过是大资本的附庸。国外的俱乐部虽然一般也是由大企业、大财团出资组建,但是,俱乐部和它们的老板之间,有着严格的产权约束。也就是说,俱乐部虽受其老板控制,但俱乐部本身是独立的法人,有着独立的产权,是个独立的经济实体。
中国则相反,各足球俱乐部,无论早期由国有大资本组建,还是晚期由民营资本接手,它们不过是这些财大气粗的资本的“玩偶”。资本之所以愿意涉足足球市场,成立各种俱乐部,并不是真的有志于振兴足球,而是打着这个招牌以达到其他目的,或者干脆就为了显示和炫耀自己的资本实力,表明自己也玩得起足球。目的和动机不纯,也就不可能使俱乐部有独立的产权和经济地位,而xx听命于资本。另一方面,多数地方俱乐部的老板受制于地方政府,为了地方政府的利益和荣誉,也就有“政策球”、“首长球”等足坛怪事。 中国足球是伪市场化 再次,足球市场缺乏法治。市场化的充分发育和推进,须要以法治化为前提和保障,没有法治作保障,任何市场化都将蜕变为暴利化和权力化。因为市场化的进程必然要遇到种种权力交易的现象,如果在推行市场化的过程中,权贵势力操纵市场而没有受到监督和约束,那么,必然会大量发生权钱交易和权力寻租的问题。这是历史的铁律。 从国外足坛的市场化来看,大都有法律保证。但在中国足球职业化和市场化的过程中,由于没有相应的法律约束,从而使得市场化背后的权力推手缺乏必要的法治监督,行政化操作和腐败空间过大,反过来又助推足球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产生变异。 上述三点充分说明,中国足球的市场化是一场伪市场化,这也是中国体育的其他项目或多或少都存在的问题。但为什么其他体育项目和赛事没有如足球这样的腐败呢? 原因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其他体育项目和赛事的市场化改革没有足球这么时间长,影响广,甚至有的依然还是举国体制,从而,暴露出的问题也就不像足球那么严重;二是足球的重要性远超其他任何体育项目和赛事。作为世界{dy}运动和{zz0}钱的赛事,足球所获得的赞助是其他体育活动不能比的,同样,资本和权力的勾结程度也是其他项目望尘莫及,因而,要么不出问题,一出问题肯定不一般。 足球市场的这些缺陷与中国多数领域的改革何其相似,就此而言,可以把中国足球这些年推行的伪市场化改革看作是中国整体改革的一个标本。实事求是地说,中国的改革的确取得了很大成效,表现在价格的自由化和企业的民营化等方面,市场上绝大部分价格都已放开,绝大多数企业都是产权独立的自负盈亏的企业。但另一方面,也要承认,改革同时是不彻底和不完善的。这特别表现在改革到一些关键领域和环节就停滞不前,多年未有大的进展。 国家(权力)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对市场进行干预的:一是直接插手企业的微观运营;二是以行政许可或特许经营的形式对某些行业和领域实行管制,不准民营企业进入;三是在宏观调控的名义下,将更多的资源配置给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垄断企业,山西的煤炭整合所引起的国进民退争议就是一例;四是行政垄断,某些行业的国有企业既是市场主体,又履行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行业通吃。这方面的一个典型,乃是近来广受非议的盐业垄断。 足球反腐是一面镜子 权力干预市场的背后反映了中国两个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一是政府职能转变远非到位,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施政重点还在于经济增长,而不是提供公共服务和基本的社会建设;二是市场还不是一个法治化的市场,政府的权力运行没有受到法律的应有约束。中国不是没有法律和法制,而是没有法治。
近年来,中国法律出台的速度很快,但首先,这些法律的制定多是由部门所主导,法律条款中暗含了许多部门利益在内,或者是为了方便部门执法,总之是背离了法律基本的公正;其次,法律出台后,主管部门又多以自己制定的实施细则或内部条例来代替法律,作为执法依据,而这些细则或条例又偏离了法的精神,从而使得政府怎么执行怎么有理。权力不受到法的监督和约束,必然会产生变异和膨胀,政府的职能转变也就迟迟不能进行,{zh1}的结果就是权力腐败,权钱勾结。 所以,中国足球要想“雄起”,走向世界,出路就在于打破行政垄断,实行真正的市场化,而不是还继续现在的伪市场化。打破行政垄断需要足球的管理体制去“行政化”,将足协和它名下的企业进行市场化改制,引入充分的竞争,变成民间组织,尤其是足协本身变身俱乐部的“行会”。 至于中国的改革,目前应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相关宏观体制改革方面取得突破;同时积极推进生产要素市场建设以及资源价改,打破行业垄断。在这一过程中,特别要强调应加强法治建设,推进公众的民主参与。法治建设的目的是要将政府的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里,以抑制权贵资本对市场的危害和公共利益的侵犯。 足球反腐是一面镜子,它映照出,整个中国也需要一场针对伪市场化的猛烈的“打黑”行动,来重建对市场公正和法治的基本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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