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书中讲的是一个叫尼尔斯的十四岁小男孩的故事。
尼尔斯不爱读书学习,经常调皮捣蛋。有一次,他的父母去了教堂,他在家里又开始调皮起来。这次,他竟然敢捉弄一只小精灵。小精灵生气了,就把他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尼尔斯家的公鹅要跟雁群飞走,尼尔斯忘了自己是一个小人儿,一跳,跳到了公鹅身上,抓住它的脖子,死死不松。这时候,公鹅已经准备好起飞了,它竟然带着尼尔斯飞上了天。于是,书里的主人公尼尔斯和大雁阿卡、家鹅莫顿、小灰雁邓芬一起开始了他们的冒险,一段神奇可怕的旅行开始了。
可以说,尼尔斯本来是个懒惰、不爱学习的孩子。但他变成指头大的小人儿跟着大雁一起冒险的时候,又成了聪明、机灵、可爱、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尼尔斯是一个好心肠的小人儿。他做过许多好事:
帮助松鼠母子团聚;
给山羊们想了个办法斗狐狸;
把老太太的双眼合上、双手放在胸前;
救了小野鸭;
替小麋鹿xxx,打死了“窝囊废”;
帮老马找到了主人;
救了小马茨和奥萨;
帮助熊从猎人那里逃走;
帮大学生找到了手稿……
我看了这本书之后,觉得尼尔斯太懂事了。他不但不要别人的东西,还很守信用,真像一个男子汉!
每一次离开家,每一次离开爸爸妈妈,都会感到孤独可怕,但是,像尼尔斯这样交了许多朋友,自然就不会觉得孤独了。
带他游遍了各地的家鹅和大雁是他的好朋友,老鹰高尔果也成了他的好朋友。我不禁为他高兴,他交了那么多朋友,而且是会飞的动物朋友,要是我也能交到许许多多的动物朋友,和它们一起周游世界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