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01 16:39:54 阅读38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昨天cctv-2《经济与法》栏目播放了广东镖臣“玥玛”锁具在广告营销上的一些闹剧,先是以50万元奖金为幌子请开锁匠打擂,结果,人算不如天算,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一名不请自来的锁匠三下五除二就把“玥玛”锁具打开了,随后主办方就以各种借口拒不承认。在各种证据和媒体的压力下,厂家用电话以其职工身家性命为借口向锁匠求饶。锁匠只是觉的作为这么大的企业不能如此荒唐,言而无信,并无心纠缠在奖金上不放,于是此事便了了。
可笑的是一年多后这位锁匠便上了这家锁厂的宣传画册,彩页中以照片加文字的形式诋毁该锁匠是用小偷用的破坏性隐秘工具将本厂生产的锁具打开的。于是接下来就发生了一场官司,一审判锁厂停止使用锁匠肖像并赔精神损失费6万元。锁厂不服要上诉(自觉可以店大欺客)!
我在想这样小儿科的闹剧竟然出自一个正规的厂家,有些惊愕,是不是锁厂这段时间换了新老板(鼠目寸光,自掘坟墓),再有可能就是竞争对手故意找了个内部间谍为其企业发展“精心营销策划”达到曲线救国,内部瓦解的效果!
作为锁厂负责人,人品正,其“锁品”方能正!其他行业亦是如此!
营销策划的作用只是“锦上添花”,绝不能拿它当“雪中送炭”来用!想用这种掩耳盗铃、舍本逐末式的营销方式去做大市场的蛋糕只会沉醉于绚烂的梦幻中使企业加速走向坟墓!
201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