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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网瘾报告中网瘾定义等的进一步探讨 [原创 2010-02-10 09:52:42]   

《2009年青少年网瘾报告》的主持人之一中国传媒大学调查统计研究所所长柯惠新教授给我发了邮件,并以附件发送了报告全文,请我看一下P85的附录2“基本变量定义”(详见附件)。

从“基本变量定义”可以看出,《2009年青少年网瘾报告》对网瘾等有较严格的定义,这里,我为说其没“谱”道歉。

写《》,我并不是从统计学角度看的。即使我没看全文,我也清楚统计报告,尤其是大学研究机构做的调查报告,肯定不会在概念上犯初级错误。更不用说中国传媒大学这样国内{dj1}的传媒研究学院,专门的调查统计研究机构了。我在报告中引用的》中举得例子大多也是遵循相关的统计调查方法了,《青少年网瘾报告》应该做得比那些报告更严格、更科学。

《2009年青少年网瘾报告》更多的问题也不是出在报告本身,而是出在传播上。在《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找不到报告全文下载,在腾讯的网络发布中提供了全文,却只是不包括附录部分(腾讯提供了全文PDF下载)。而在其他媒体的报道中,更是只突出2400万,没有媒体考虑了其报告的特定环境。如在报告摘要和新闻稿中,更为突出6-17岁的调查数量和下降趋势,可能更科学,媒体传播时也会更全面。

 

这里想和柯惠新教授探讨几个问题:

1. 判定网瘾依据是否需要修正。

报告判定网瘾依据是1996年Dr. Kimberly Young形成的网瘾概念,已经过了13个年头,这13年正式全球互联网高速发展的13年,即使在整体普及率还排名非常落后的我国,城市宽带用户已相当普遍。已经出现了很多人(像我),可以不看书、不看电视,但不能没有互联网,互联网已经成了生活、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甚至我的有些朋友家里不安装数字电视,而只安装宽带,通过“电脑+宽带”看电视节目了,相信,即使在1996年的美国,这样做的人也没有。

任何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肯定是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同时存在的。互联网也一样 ,因此B17题“上网是否给你的学习、工作或现实中的人际交往带来不良影响?”,已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了,应为“上网给许多人的学习、工作或现实中的人际交往”既带来“良”的影响,也带来“不良”的影响,部分影响甚至是同时是双面的,即使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例如,网络聊天,一朋友小孩已经养成了定期和异地的爷爷奶奶通过互联网视频聊天了,这对人际交往的影响,很难简单判断正面或负面。而此题是判定是否网瘾的最关键问题,此题稍加修改,就可能导致网瘾人群的明显增加或减少。建议下次调查时采用考虑更全面的问题。同时希望减少与此前报告的延续性方面的考虑。因为互联网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例如,根据CNNIC的报告,从2005年末到2009年末,我国互联网用户从1.11亿增加到了3.84亿。网民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例如CNNI报告显示,学生在网民中的比例从2008年的33.2%下降到了28.8%。

2. 报告覆盖人群为6-29岁之间的青少年,这应该是调查项目事先就已经约定的。但6-17岁之间的青少年和18-29岁之间的具备独立判断能力者有很大区别

查对象包括青少年自己或他们的父母(电话调查)。18岁以上的青少年已经有了自己的判断能力,这部分青少年可能由于上学、打工和其父母并不生活在一处。而且已经有调查结果表明 ,这部分青少年与其父母之间已经有了“代沟”,其父母和他们自己对同一个问题的认识可能完成不一样。因此调查得出结论:“青少年网民中网瘾群体比例为14.1%,人数约为2404.2万。在城市非网瘾青少年中,约有12.7%的青少年有网瘾倾向,人数约为1858.5万。”、“18-23岁的青少年网民中网瘾比例(15.6%){zg},其次为24-29岁的网瘾比例(14.6%)”, 易被外界质疑。报告结语中也有“与2005年相比,13-17岁年龄段的网瘾青少年比例有所下降,但18-23岁年龄段的网瘾青少年比例有所上升。这提醒我们,在关注未成年人网瘾问题的同时,也不应该忽视某些成年人网络成瘾的现状。

3. B13-B17问题采用了简单的“是/否”判断,在一些时候,被调查者很难在“是/否”两者中选择,建议下次调查,部分问题采用可区别程度的选项,或开放性问题,虽然调查工作量可能会有所增加,但更有利于发现问题。

4. 报告中部分措辞欠严谨。

例如,在P10“年龄在“18-23岁”的青少年网民的网瘾比例{zg}”中的解释中有这样的内容:

    相较于2005 年,“13-17岁”年龄段的网瘾青少年比例有所下降,“18-23岁”年龄段的网瘾青少年比例有所上升,网瘾青少年有向更大年龄(“18-23岁”)集中的趋向。虽然2005 年与2009 年的分年龄段网瘾比例有所不同,但考虑到青少年网民处于不断成长的过程中,随着年龄的增长,2005 年“13-17岁”的青少年在2009年已大部分成长到“18-23岁”的阶段,高年龄段网瘾青少年的增长和低龄段的网瘾比例下降,也是可以理解的。

似乎在说,2005年“13-17岁”的青少年是有问题的一代,似乎不妥。真正的原因,应该从社会对互联网的认识,以及不同年龄段网民结构变化上考虑。

{zh1},需要重申一下,我和柯惠新教授的目的是一样,都是希望我国互联网更健康,希望所有网民用好互联网,而不是被互联网上少量的负面作用所影响。

顺祝所有博友:

虎年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更好地利用互联网、手机,就好比——如虎添翼。

 

附:《2009年中国青少年网瘾报告》中判定网瘾依据和测量方法:

1. 判定网瘾依据:

“网络成瘾”(以下简称“网瘾”)的概念,最初由美国心理学家格登博格(Goldberg,1994)提出,随后,匹兹堡大学的金博莉􀂷杨博士(Dr. Kimberly Young,1996)发展完善了他的这一概念。。网络成瘾(internet addiction,简称 IA)、“网络成瘾症”(internet addiction disorder,简称 IAD)或“病态网络使用”(pathological internet use,简称 PIU),
指在无成瘾物质作用下的上网行为冲动失控,表现为由于过度使用互联网而导致个体明显的社会、心理功能损害。金博莉􀂷杨博士同时提出了上网成瘾者的7个主要特征,我们在设计问卷时“网瘾”这一核心指标的测量参考了他提出的这一标准。

由于关于“网瘾”的概念及测量方法目前仍然没有统一的定论,所以在问卷调查时我们仍然沿用了05 年和07 年的测量方法,以便于进行比较。

2、“网瘾”程度的测量方法
“网瘾”程度的测量方法是:在“网瘾”的三个充分条件中,满足的条件越多,那么其“网瘾”的程度也就越深。即,被访者在对问卷中第B17题回答“是”的前提下,第B13、B14、B15题回答“是”的题项越多,其“网瘾”程度越深。

3、“网瘾”倾向的测量方法
“网瘾”倾向的测量方法是:在非“网瘾”用户的前提下,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实际上网时间往往比自己预期的时间长(问卷第B16 题);(2)向亲人隐瞒自己的上网时间(问卷第B18题)。即,被访者在第B17题选择“否”或者第B17题选择“是”而第B13、 B14和B15题均选择“否”的前提下,第B16题和第B18题均选择“是”,则表示该被访者具有“网瘾”倾向。

相关调查问题:

B13、你是否总是想着去上网?
1、是 2、否
B14、每当因特网的线路被掐断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上网时,你是否会感到烦躁不安、情绪低落或无所适
从?
1、是 2、否
B15、你是否觉得在网上比在现实生活中更快乐或更能实现自我?
1、是 2、否
B16、你实际的上网时间是否往往比自己预期的时间长?
1、是 2、否
B17、上网是否给你的学习、工作或现实中的人际交往带来不良影响?
1、是 2、否
B18、你是否向亲人隐瞒了自己的上网时间?
1、是 2、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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