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9510.10-2009 灯的控制装置第10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 用镇 ...
GB 19510.10-2009 灯的控制装置 第10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 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转贴 2010-02-10 16:07: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19510.10—2004

(IEC6134729:2003,Lampcontrolgear— Part29:Particularrequirementsforballastsfordischargelamps (excludingfluorescentlamps),IDT)
20091015发布2010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19510《灯的控制装置》分为14个部分: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第2部分:启动装置(辉光启动器除外)的特殊要求;
———第3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第4部分: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5部分:普通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6部分:公共运输工具照明用直流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7部分:航空器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8部分:应急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9部分:荧光灯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10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11部分:高频冷启动管形放电灯(霓虹灯)用电子换流器和变频器的特殊要求;
———第12部分:灯具用杂类电子线路的特殊要求;
———第13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14部分: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为GB19510的第10部分。
本部分应与GB19510.1一起使用。它是在对GB19510.1的相应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之后制定
而成的。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134729:2003(第1.1版)《灯的控制装置 第29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
外)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及2006年的修订2(英文版)。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IEC6134729”改为“本部分”;
b) 删除IEC6134729的前言,修改了IEC6134729的引言;
c) 将国际标准中的“(注:)”形式中的括号去除;
d)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
e) 对于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中有被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本部分用引用我国的这些国家标准
或行业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其余未有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国际标准,在本部分中均被
直接引用(见本部分第2章)。
本部分代替GB19510.10—2004《放电灯(管形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本部分与GB19510.10—2004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a) 本部分7.1增加引用GB19510.1的7.1r)项内容要求;
b) 将GB19510.10—2004中表1{dy}栏的内容“与镇流器外壳相邻的电容器:”改为本部分表1
{dy}栏相应内容“镇流器外壳邻近的电容器,如有(电容与镇流器一体)”;
c) 增加第22章“无负载输出电压”;
d) 增加附录K“对内置式有双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感镇流器的额外要求”;
e) 将15中“设计要求在带灯的外启动装置的线路中工作的镇流器”更改为“设计要求用外启动
装置使灯工作的镇流器”;

 

 


f) 将15.2“标志”更改为“标识”。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和附录K是规范
性附录,附录J是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福建源光亚明电器有限公司、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佛山市华全
电气照明有限公司、吴江市华峰(华能)电子有限公司、江苏亚示照明灯具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和泉、张翼鹏、俞安琪、区志杨、丁步雄、庾水荣、殷金兴、柯柏权。
本部分于1993年首次发布,2004年第1次修订,本次为第2次修订。

 

 


引  言
  本部分和构成GB19510.2~GB19510.14的各个部分在引用GB19510.1的任一条款时规定了该
条款的适用范围和各项试验的实施顺序,还规定了必要的补充要求。GB19510.2~GB19510.14的各
个部分是各自独立的,相互之间互不参照。
如果本部分通过“按照GB19510.1—2009的第某条要求”这一句子来引用GB19510.1—2009的
某一条款要求,则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按照该条款的全部要求,但其中明显不适用于GB19510.2~
GB19510.14所述特定类型的灯的控制装置的内容除外。

 

 

 



灯的控制装置
第10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
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1 范围
GB19510的本部分规定了高压汞灯、低压钠灯、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用的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采用50Hz或60Hz1000V以下交流电的镇流器,与其配套的放电灯的额定功率、
尺寸及特性应符合IEC60188、IEC60192、IEC60662和IEC61167的规定。
本部分适用于完整的镇流器及其组成部件,例如:电抗器、变压器和电容器。热保护式镇流器的特
殊要求见附录B。
注1:某些类型的放电灯需要触发器。
注2:荧光灯用镇流器见GB19510.9。
性能要求在GB/T15042中给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1951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zx1}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zx1}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本部分采用GB19510.1—2009的第2章所述的规范性引用文件以及下述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15042 灯用附件 放电灯(管形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 性能要求(GB15042—2009,IEC60923:2006,IDT)
GB19510.1—2009 灯的控制装置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IEC613471:2007,IDT)
GB19510.2 灯的控制装置 第2部分:启动装置(辉光启动器除外)的特殊要求(GB19510.2—
2009,IEC6134721:2006,IDT)
IEC60188 高压汞灯
IEC60192 低压钠灯
IEC60662 高压钠灯
IEC61167 金属卤化物灯
3 术语和定义
GB19510.1—2009第3章所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镇流器绕组的额定温升 狉犪狋犲犱狋犲犿狆犲狉犪狋狌狉犲狉犻狊犲狅犳犪犫犪犾犾犪狊狋狑犻狀犱犻狀犵
Δ狋
由制造商在本部分所规定的条件下确定的温升。
注:镇流器的电源要求及安装条件见附录H。
3.2
高压脉冲 犺犻犵犺狏狅犾狋犪犵犲犻犿狆狌犾狊犲
有意施加的非周期性瞬时电压,施加该电压时,应迅速地使其升至峰值,然后通常是缓慢地使其降

 

 


至零。此种脉冲一般用两个指数的和来表示。
注:术语“脉冲”与“电涌”有区别,后者是指电气设备的电网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瞬变现象。
4 一般要求
按照GB19510.1—2009第4章以及下列要求。
4.1 电容器及其他部件
装在镇流器中的电容器和其他部件应按照相应标准的要求。
4.2 热保护式镇流器
热保护式镇流器的要求见附录B。
5 试验说明
按照GB19510.1—2009第5章以及下列要求:
5.1 型式试验应在提交型式试验的八个镇流器组成的一批样品上进行。其中的七个镇流器用于耐热
性试验,一个镇流器用于其他的全部试验。关于耐热性试验的合格条件,见第13章要求。
对于金属卤化物灯和高压钠灯用镇流器,还要按照第15章要求另取六个镇流器进行高压脉冲试
验,试验期间不应出现不合格品。
5.2 试验应在GB19510.1—2009附录H所规定的条件下进行。通常,每一种类型的镇流器要进行全
部试验。如果所涉及的是一批类似的镇流器,可以对该批量中的每一个额定功率的镇流器进行试验,或
与制造商协商,从该批量中选取有代表性的镇流器进行试验。在将结构相同但性能不同的一批镇流器
一起提交验收时,如果制造商或其他被授权机构提供的试验报告被检验部门接受,则按照第13章要求
以及附录E所示“不同于4500的常数犛的用法”所进行的耐热试验的样品数量允许有所减少,甚至可
以省去这些试验。
6 分类
按照GB19510.1—2009第6章的要求。
7 标志
作为灯具的组成部分的镇流器不必作标志。对于安装在路灯柱基座内的镇流器,应将7.1和7.2
所列的全部标志标在镇流器上。标志应符合GB19510.1—2009中7.2的规定。
7.1 强制性标志
镇流器(不包括整体式镇流器)应清晰耐久地标有下述强制性标志:
———GB19510.1—2009中7.1的a),b),e),f),g)和r)项的内容;
———对于需要和触发器(GB19510.2)一起使用的镇流器,应在镇流器上标出承受脉冲电压的接线
端子(终端装置)。
注:该标志可采用接线图的形式。但供高压汞灯和某些金属卤化物灯使用的具有多种用途的简单电抗线圈式镇流
器不必以这种方式作标志。
7.2 补充标志
除上述强制性标志以外,还应将下列适用的内容标在镇流器上,或者标在制造商的产品目录或类似
说明书中:
———GB19510.1—2009中7.1的c),h),i),j),k),o),p)和q)项的内容;
———对于高压钠灯或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
  1) 如果镇流器所能承受的脉冲电压{zd0}峰值超过1500V,应标出该值;
  2) 可与镇流器匹配使用的触发器的产品目录号;

 

 


———对于由一个以上的独立元件构成的镇流器,应在其控制电流的电感元件上标出其他元件的主
要参数;
———对于带一个独立的串联电容器(而不是抑制无线电干扰的电容器)的镇流器,应重复标出额定
电压、电容量和公差;
———对于安装在灯杆、接线盒中的多个镇流器整体,标出能防止镇流器和相关部件过热的安装
建议。
7.3 其他标志
制造商可提供下述适用的非强制性标志:
———绕组的额定温升以5K的倍数递增标在符号Δ狋之后。
8 防止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措施
按照GB19510.1—2009第10章的要求。
9 接线端子
按照GB19510.1—2009第8章的要求。
10 接地装置
按照GB19510.1—2009第9章的要求。
11 防潮与绝缘
按照GB19510.1—2009第11章的要求。
12 介电强度
按照GB19510.1—2009第12章的要求。
此外,对于使用触发器并且脉冲电压产生在其内部的镇流器,还应在承受触发电压的绝缘物上进行
介电强度试验。试验电压如下表所示(犝=工作电压):
脉冲电压≤4犝×1.414脉冲电压>4犝×1.414
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4犝+2750V犝pmax/1.414+2750V
基本绝缘和补充绝缘2犝+1000V犝pmax/(2×1.414)+1000V13 绕组的耐热试验
按照GB19510.1—2009第13章的要求。
14 镇流器的发热极限
镇流器及其安装表面不应产生损害其安全性的温度。合格性按14.1和14.2的试验及GB19510.1—
2009的H.12试验进行检验。
14.1 当镇流器按14.2的要求进行试验时,其在正常状态和异常状态下试验时的温度不应超过表1所
示相应的值。
在试验之前,应进行下述检验和测量:
a) 镇流器应能使灯正常启动并工作;
b) 必要时应在环境温度下测量每个绕组的电阻。
加热试验结束之后,将镇流器冷却至室温,此时镇流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镇流器的标志依然清晰可见;
b) 镇流器应承受住第12章中的介电强度试验而不应被损坏,试验电压要降至GB19510.1—
2009中表1所示之值的75%,但不小于500V。
14.2 将镇流器置于正常条件下进行试验。如有要求,按照下述说明将镇流器置于异常条件下进行试
验:把镇流器置于110%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工作直至温度达到稳定,但是如有Δ狋标志,应在额定电
源电压下对该标志值进行验证。
对于正常条件下的试验,镇流器应与适宜的灯一起工作,灯所在位置应使其所产生的热量不会对镇
流器的加热产生影响。如果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通过这些灯的电流与通过基准灯的电流在同一公差
范围之内,则这些灯可视为是适宜的灯。
对于异常条件下的试验,将镇流器直接连接在电源上,同时使灯的两端短路来模拟在异常状态下能
使镇流器短路的线路。
注1:对于感抗线圈式镇流器(与灯串联的简单扼流圈感抗),允许制造商自行决定在进行试验和测量时不装灯,但
是,应将电流调节到在106%额定电压下带灯试验时的值。对于非感抗线圈式镇流器,应确保达到具有代表
性的损耗程度。
注2:如果需要测量镇流器绕组温升(非必需项目),应使镇流器和适宜的灯一起在额定电源电压和额定频率下工作
并使温度达到稳定时再进行测量。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感抗线圈式镇流器(与灯串联的简单扼流圈感抗),试
验和测量可以在不装灯的情况下进行,但是,应将电流调节到在额定电源电压下带灯试验时的值。
表1 {zg}温度
部  件
{zg}温度

在100%额定电压下
的正常工作
在106%额定电压下
的正常工作
在110%额定电压下
的异常工作
标明温升值Δ狋的镇流器绕组
标明异常状态下温度值的镇流器绕组
镇流器外壳邻近的电容器,如有(电容与镇流
器一体):
———不带温度标志
———带标志狋c
各种材料的部件:
———木填料酚醛模压部件
———无机物填料酚醛模压部件
———尿素塑料模压部件
———密胺模压部件
———层压树脂粘合纸部件
———橡胶部件
———热塑材料部件
a50
狋c1101459010011070cb
  注1:如果所用材料的制造方法与表中所列者不相同,则它们的工作温度不应高于业已证明的该种材料所允许
的温度。
注2:当镇流器在其标称的{zg}环境温度下工作时,不应超过表中所示温度值。表中之值是基于25℃环境温度
得出的。
  a在100%额定电压的正常条件下测量绕组的温升旨在验证所标明的参数,以便为灯具的设计提供参考,因此并
非必须进行。只有在镇流器上带有标志或者产品目录中另有要求时才进行这种测量。
b只对可能产生异常状态的线路进行这种测量。异常状态下绕组的极限温度不应高于与耐久性试验理论天数的
2/3以上的天数相对应的温度值(见表2、表3)。
c除导线的绝缘层外,用于防止与带电部件相接触或作为带电部件支撑的热塑性材料也应确定其温度。测得的
温度值用来确立GB19510.1—2009中18.1规定的试验条件。

 

 


表2 接受30天耐久性试验的镇流器在异常工作状态
和110%额定电压下的绕组温度极限值
常数犛
极限温度

犛4.5犛5犛6犛8犛11犛16
狋w=90 
95 
1001051101151201251301351401451501711781861611681761471541611311381441191251311101151211942012091831901981681751811501561631371314912613213721722423220521222018819520216917518215416016614314915424024822723520921618819517217816016625626424225022323020120784190171177
表3 接受60天耐久性试验带“犇6”标志的镇流器在异常工作状态下
和110%额定电压下的绕组温度极限值
常数犛
极限温度

犛4.5犛5犛6犛8犛11犛16
狋w=90 
95 
10010511011512012513013514014515015816517215015716413914515212513113711512112710711211817918719417117818515816517114415015613218144123129134201208216192199206178184191162168174150155161140145151223231213220198204180186167173156162238246227234211218193199791841681735

 

 


15 耐高压脉冲试验
如金属卤化物灯和高压钠灯用镇流器所接线路会在镇流器上施加高压脉冲,因此镇流器应能经受
住15.1或15.2所规定的试验,其分为两种情况:
设计要求用外启动装置使灯工作的镇流器应接受15.1所规定的试验;
设计要求用内启动装置使灯工作的镇流器应接受15.2规定的试验。制造商应说明其产品已经受
了哪一种试验。
15.1 给5.1中六个镇流器各接上一个20pF的负载电容,使其与触发器一起工作,并测量脉冲电压。
然后,将触发器移开,并按照以下方法试验承受脉冲电压的部件的介电强度。
用另一个类似的触发器和镇流器一起在1.1倍额定电压下不接负载电容也不接灯泡工作30天。
如果触发器不到30天便损坏,应及时更换被损坏的触发器,直至试验期满30天为止。
对于其标志表明只使用带延时脉冲关断装置的触发器(见7.2中第二项中2)项的说明)的镇流器,
应接受相同的试验,只是试验期为250个通断周期,断开时间至少为2min。
此试验结束之后,再进行第12章规定的介电强度试验,试验时应将除接地导线之外的各个终端相
互连接在一起,不应产生飞弧或击穿现象。然后,再接上原来的触发器和20pF负载电容,测量脉冲电
压,所测得的值与最初的测量值的误差应不大于10%。
15.2 用于5.1中六个样品中的三个样品进行第11章防潮与绝缘性能试验和第12章介电强度试验。
将其余三个样品放置在烘箱中加热,直至样品达到镇流器上标明的狋w额定温度。经过这些预处理
试验之后,立即对全部六个样品进行下述高压脉冲试验。
将受试镇流器以及一可变电阻和一闭合时间(不包括反跳时间)为3ms~15ms的适用继电器(例
如H16或VR312/412型真空开关)一起接入直流电源,通过调节电流和操作继电器在镇流器中产生电
压脉冲。然后缓慢地调节电流,使电压增加到镇流器上所标识的峰值电压,并按照附录J和图J.1的要
求在镇流器的端子上测定电压脉冲。
注1:如果使用接通时间极短的电子继电器,应注意防止产生特别高的感应脉冲电压。
将达到启动电压时的直流电流值记下,然后使样品在此电流下工作1h,在此期间,每分钟内将电
流断开10次,每次断开时间为3s。
此试验完成之后,立即使全部六个镇流器样品接受第11章防潮与绝缘性能试验和第12章介电强
度试验。
注2:除简单电感线圈式镇流器以外的镇流器用于本试验的问题尚在研究之中。
16 故障状态
不按照GB19510.1—2009第14章的要求。
17 结构
按照GB19510.1—2009第15章的要求。
18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按照GB19510.1—2009第16章以及下列要求:
在开启铁芯式镇流器中,作为导线的绝缘层并能承受住IEC6031701的第13章中的一级或二级
电压试验的瓷漆或类似材料,在按照GB19510.1—2009表3和表4所示的值计算不同绕组的漆包线之
间或漆包线与外壳、铁芯之间的距离时,可视为相当于1mm距离。但只能在除瓷漆涂层以外,爬电距
离和电气间隙仍不小于2mm的情况下采用这种算法。

 

 


19 螺钉、载流部件和连接件
按照GB19510.1—2009第17章的要求。
20 耐热、防火及耐漏电起痕
按照GB19510.1—2009第18章的要求。
21 耐腐蚀
按照GB19510.1—2009第19章的要求。
22 无负载输出电压
按照GB19510.1—2009第20章的要求。

 

 


附 录 犃
(规范性附录)
确定导电部件是否是可能引起电击的带电部件的试验
  按照GB19510.1—2009附录A的要求。
附 录 犅
(规范性附录)
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按照GB19510.1—2009附录B的要求和以下要求:
镇流器的制造商应为型式试验提交经过特殊处理的样品。
附 录 犆
(规范性附录)
带热保护器的灯的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不按照GB19510.1—2009附录C的要求。
附 录 犇
(规范性附录)
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的加热试验要求
  按照GB19510.1—2009附录D的要求。
附 录 犈
(规范性附录)
不同于4500的常数犛在狋狑(绕组温度)试验中的应用
  按照GB19510.1—2009附录E的要求。
附 录 犉
(规范性附录)
防对流风试验箱
  按照GB19510.1—2009附录F的要求。
附 录 犌
(规范性附录)
脉冲电压值的推导方法
  不按照GB19510.1—2009附录G的要求。
附 录 犎
(规范性附录)
试  验
  按照GB19510.1—2009附录H的要求。

 

 


附 录 犐
(规范性附录)
压敏电阻的选择方法
犐.1 一般要求
为了避免在测量电压脉冲期间电压发生变化,将若干串联的压敏电阻与受试镇流器并联连接。
由于涉及能量问题,用于上述目的时采用最小型的压敏电阻。
镇流器内部电压的形成不仅取决于其电感、直流电流和犆2的电容量,也取决于真空开关的质量,因
为存贮于镇流器内的能量将通过发生于开关处的火花而被释放掉,因此,应与线路内所用的开关一起选
用压敏电阻。
由于压敏电阻的误差可自行增加或补偿,所以,对每一类型的受试镇流器应单独选择压敏电阻。
犐.2 压敏电阻的选择
首先,调节镇流器的电流,直至使电容犆2两端的电压大约高于预定试验电压15%~20%,然后,利
用串联连接的压敏电阻将电压降至预定值。
{zh0}用二个或三个高压压敏电阻控制试验电压的绝大部分,再用一个或二个低压压敏电阻控制试
验电压的其余部分。然后,改变通过镇流器的电流,使试验电压得到xx调节。
单个压敏电阻的电压近似值,可根据相应压敏电阻数据中给出的电压电流特性曲线选定(例如:
犐=10mA时的电压值)。

 

 


附 录 犑
(资料性附录)
镇流器温度的说明
  注:本附录不介绍任何新建议,而是反映各项要求的现行状态。
镇流器温度要求的目的是验证镇流器在其预定寿命期间安全工作的性能。
镇流器的寿命是由镇流器绕组的绝缘材料的质量决定的。
镇流器的热特性由下述几方面构成:
a) 耐久性;
b) 镇流器发热极限;
c) 试验装置。
以下说明适用于绕组式镇流器。
犑.1 耐久性
镇流器标称绕组温度狋w表示镇流器具有至少连续工作10年的预期寿命的温度。绕组温度与镇流
器寿命之间的关系可根据式(J.1)计算得出:
lg犔=lg犔0+犛[(1/犜)-(1/犜w)]…………………………(J.1)
  式中:
犔———实际试验寿命天数,30天为标准时间,但是在温度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制造商可要求较长的
试验时间;
犔0———3652天(10年);
犛———由镇流器的设计和绕组所用的绝缘材料所决定的常数,如果没有异议,犛值为4500。但制造
商可要求采用其他数值,只要能用相关的试验证明其合理性;
犜———理论试验温度(狋+273)K;
犜w———额定{zg}工作温度(狋w+273)K。
因此,耐久性试验可以在相对较高的绕组温度下和大大短于10年的时间内进行。耐久性试验的标
准时间是30天,但120天以下的较长时间也是允许的。
犑.2 镇流器发热极限
对于设计安装在灯具之内的镇流器,应按照灯具的标准进行核查:在正常工作状态下,灯具中镇流
器绕组的温度(狋w)不应超过规定值。
此外,在异常工作状态下(类似于荧光灯线路中启动器短路)应对灯具进行检查:温度不应超过标志
在镇流器上的极限值。该极限值所规定的温度值就是寿命为镇流器耐久性试验时间的三分之二时所对
应的温度值。此项要求是根据接受30天耐久性试验的镇流器的极限温度和理论试验温度参数表,并基
于狋w为90时,镇流器在各项要求方面与无温度标志的其绕组用纸作隔离层的镇流器相同这一假设得
出的。
上述内容表示异常状态下的极限温度可以是接受30天耐久试验的镇流器以20天为其寿命时所对
应的温度。这种关系是基于耐久试验时绕组极限温度的传统极限值和实际试验温度确定的。但是制造
商可按照其意愿标出较低的温度值。
灯具的验证要依据镇流器上标出的极限值进行。这意味着如果制造商已决定以相应较低的温度进
行较长时间的耐久试验,那么要相应降低异常状态下的{zg}允许温度。
犑.3 试验装置
最初,测量镇流器温度时是将镇流器放入模拟板条式灯具的试验装置内进行的,还要调整几次镇流
01

 

 


器以便改进重复性(见图J.2)。{zx1}的试验装置可使镇流器横卧在木支架上(见GB19510.1—2009图
H.1)。但实践证明在置于这种试验装置中的镇流器上测得的温度与在镇流器被装入特定灯具的实际
温度之间几乎没有对应关系,因此,现已停止使用这种试验装置测试镇流器的发热极限,而用更加实际
的以绕组的允许{zg}工作温度狋w为依据进行的测试取而代之。
将镇流器置于烘箱中工作,调节烘箱温度,使镇流器的绕组温度达到制造商所允许的狋w值,来模拟
镇流器置于灯具中最恶劣的工作状态,对其部件进行检验。
接着在灯具中证实镇流器绕组的温度是否超标,只要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或异常工作状态下测量镇
流器绕组的温度,并将其与标志值比较。
设计安装在电线杆、接线盒等外壳中而不是灯具中的内装式镇流器也要按照内装式镇流器的规定
在GB19510.1—2009图H.1所示试验装置上进行试验。由于这些镇流器未装在灯具中,也要用此试
验装置检验它们是否符合灯具标准所规定的温度极限值要求。
独立式镇流器要在试验角内进行试验。此试验角由三块木板构成,用来模拟房屋的两面墙和天花
板(见图J.3)。
所有的测量应在由附录F规定的无对流风试验箱中进行。
  图中:
1———测量直流电流的电流表;
2———自身电容不超过30pF、测量脉冲电压用的静电电压表;
犆1———0.66μF;
犆2———5000pF;
犆3———50pF;
D1———ZD22二极管;
D2———IN4004二极管;
D3———(六支)BYV96E二极管;
P———试验样品;
犚1———可调电阻(约100Ω);
犚2———可调电阻犚2≥镇流器阻值×20;
S———真空开关;
犞a———压敏电阻(供选择,见附录D)。
图犑.1 带整体式启动装置的灯用的镇流器的试验线路
11

 

 


单位为毫米
图犑.2 镇流器加热试验罩
单位为毫米
图犑.3 镇流器加热试验角
21

 

 


附 录 犓
(规范性附录)
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内装式电感镇流器的补充要求
  按照GB19510.1—2009附录I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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