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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吃猫狗肉立法看“人吃人”恶习的结束

焦若飞

不虐待动物,特别是禁止宰杀食用猫狗,让一些自以为“有正事”的人感到不舒服,他们认为专家很无聊,闲来无事还整个“猫狗立法”,于是便居高临下,自以为终于找到了比自己还无聊的人,毫无顾忌,还有些幸灾乐祸地拍起砖来,英侠之气溢于言表,就是打掉个“东洋”,抓住几个贪官,他也未见得有这样的豪气和
悦。

诚然,那些反对为猫狗立法,坚决要食猫肉狗肉的的人,未见只为能经常品尝那几口狗肉、猫肉的美味,就会急得四处叫唤,置所谓的文明于不顾,恶意拍砖。也不在传统上,因为老祖宗的传统未见得不吃人。就如,祖辈没有小偷,一贯书香门第,就不会出浪荡子、小偷、强盗一样。根子,除了先天的遗传,似乎还在观念上、习惯上、文明的理解上。对那些认为人吃狗、吃猫、吃鱼,只要不吃人就是天经地义的,而根本没有把他们当成生命对待,或者把他们当成了不对等的生命对待的人,他们在接受新事物之前,怎么能知道他们吃掉的也是有血有肉的生命,杀掉的也是有儿有女、也想活着的生命?他们怎么不会以“文明”、“传统”、“习惯”,甚至不惜把血腥、残忍、剥夺、自私带上“饮食文明”的桂冠向“立法文明”拍砖呢?

说问题出在观念上、文明上并不为过。其实,人和猫狗一样,并非不可吃。古代除了张勋守城吃掉战死的士兵以外,老祖宗久远的年代也是吃人的,开始只是不吃亲人、吃仇人,不吃健全的人,吃掉老弱病残的人,在他们看来,吃人是天经地义的,没什么不妥,现在不吃人,xx是进化和文明的表现,而并非人肉不好吃,而是吃不得,“人道”变成了我们衡量文明和道德、仁慈和博爱的尺度。据说,在南方有某个前沿城市,吃够了“活猴脑”,摆腻了“人体盛宴”,现在又做开了“活人锅”,肉源可能是不法医院提供的新生孩儿,不知真假,这些在现代文明、衣食不愁的“盛世”之下,连“人肉锅”都敢吃,你说他们能放过不会反抗的小猫小狗么?另据有关资料披露,在我国西南部原始森林中,至今还存在着人类{zh1}一伙“食人族”,似乎是什么叫“伊瓦纳族”的,但他们现在吃,xx为的迷信,把人临死时{zh1}说出的人认定是害人的“巫师”,集体分吃,而非好(号)吃。显而易见,这是愚昧的吃人。这样的“文化”,谁会叫好?可见,是否吃人,并非好吃否、好(号同音)吃否、能吃否、吃过否,“人道”的形成,实在是一种文明的演进。如果没有这种文明的演进,谁又敢说,今天不会继续上演“人肉文化”?所谓的“传统”不会复活?

可见,当观念没有进化到文明时,是可以吃人的,文明则是受观念支配的。你想吃人,你就要有吃人的思想,有了吃人的思想,就要找吃人的借口。吃鸡鸭、吃猪羊是不用的,因为大家一向以为“鸡鸭猪羊是一道菜”,天生就是用来吃的。就如美国的黑奴,白人们认为黑鬼天生就是做奴隶的。你说黑白只是肤色不同,白人不跟你决斗,也会搬出上帝这样的“传统”标榜真理,跟你“急猴”;中国也是如此,在日本人看来,同犹太有什么区别?支那无非是最劣等得民族,同化了,就留着你,不同化,就消灭你。看起来,从林肯的废奴运动,到今天阳光灿烂、黑金总统的时代,从劳动人民永远是下脚料,到今天当家作主的新中国,万难千险,谈何容易?决不是闲着无事、无聊就可以做到的!

有人甚至还拿出猫狗和猪同时平等的生命,为什么不禁止,来攻击禁杀令;也有人说,贫困户你不管,大街要饭的你不管,你哪有闲心管那些猫啊、狗啊的?把人又置于何地呢?听着似乎有几分道理。如果提出此种异议的人,处于生命的权力考虑,我觉得你是“大善”,对于宇宙来说,生命岂有贵贱之分,造物把它造出来,就是让他活着,说人是{zgj}动物,那是人类世界的语言,宇宙的法典里根本没有。试想,一个连通人性、近人智、为人友的半思维性动物都难逃一劫,有谁还会感知猪羊的平等?

——扯淡罢了!

是否关注大街的穷人,与禁食猫狗,实在不发生冲突。现代文明,关注于人的人和机构自然不少,维护人类的法律又何止千万部?同人比起来,猫狗毕竟是弱者,下酒菜的危险时刻伴随着他们。他们一直是无娘的、关注的空白。我们的节日,又岂不是他们的祭日?

至于,禁食令有悖于特殊民族的习惯,挑拨民族关系罢了。我想,任何一个追求文明进步的食粟民族,吃什么,不吃什么,都不是障碍。

说心里话,人类对人类的贡献不小。但对地球的剥削和对生命的涂炭是难以形容的,特别对其他生命。动物并非是因为有了人类才出生的,也并非依赖于人类而存活。也许,没有我们的工厂,他们享受的阳光更明媚;也许,没有我们的高楼,那里正是他们的栖息地。至少,他们的生命,要比现在出生就是死强的多。知道么,一只家鹅,正常的寿命是28至50岁,猫狗则在20岁左右。亏大了!

诚然,进步是渐进的,但不能以落后为代价。过去,我们决心把所有的矿产都挖出来,现在看是不行的,要给子孙留一点。这是认识过程的进步。有些人同样会叫唤、不舒服,我们就立法禁止他。彼及禁止食狗的本身和身外,谁又能说不是、不会带来这个民族文明质的飞跃?

当然,进食狗肉立法也许会遇到更大的阻力,不为许多人理解,甚至根本没有推行下去的可能,但不代表这种做法不可取,暂时的挫折,未见得不是进步的开始。(201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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