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按通知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济南市财税大厦(经五路169号)进行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包括:《2009年度济南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两张、xxxx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研究生报名的,需提交就业推荐书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有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如用人单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出现应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市财政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和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可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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