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年代,牛还是集体经济最重大的财产,是不允许任何人、任何机构随意处置的。因为在当时广大的乡村,生产力水平很低,牛是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最重要力量,是任何牲畜都不可与之相比的。它的牛身安全受法律严格的保护,谁胆敢侵犯它是要受到严厉制裁的。因此,那时的刑事案子,不少是与牛有关的。谁随意宰杀了几头牛,判了死刑;哪个阶级敌人割去一个牛舌头,被判了个七八年。
既然牛是这么的重要,所以,过年杀牛分肉吃,就不是件容易的事了。养牛是以生产队为单位的,一个生产队几十户,养几头牛,有专人饲养。但牛虽是生产队的财产,可你没有宰杀的权利,生产队的上一级大队也没有这个权利。要层层上报,报到人民公社这一级批准,你生产队才能对牛动刀,否则,逮捕你没商量。
一般情况下,公社是会批准生产队过年杀牛这一请求的。过年了,一年一度,老百姓实在也再找不出什么好吃的东西分了。当然,上级批准宰杀的牛都是老弱病残的牛。至于青壮年牛,你即使批准生产队里宰杀,他们也舍不得,因为开春后,还指望那些牛耕种呢。
杀牛的场面是很壮观的,几乎全生产队的人都要倾巢出动去现场观看。牛毕竟是个庞然大物,力气大,又通人性,不容易宰杀。再加那时根本就没有专业的宰xx员,因此,生产队里因为杀牛,也出过不少意外事故,让牛死的很遭罪,一些人也被牛抵伤过。如正杀着的牛,忽然失去了控制,身上带着刀就狂奔起来。这时的牛,不再是老实本分的老黄牛本色,它会变得异常凶狠,见谁抵谁,非常危险。此种情况一旦发生,全生产队的青壮劳力都要全力靠上解围,人人手里抄着橛头洋镐之类的家伙,一齐向牛砸去,直至把牛“乱棍打”死为止。也有治不了牛的情况,只好让民兵连派人持枪射杀。
牛被杀死后,就开始分肉了。每家都有份,每份都是孬好肉搭配着,不论是队长家还是一般户,都一样对待,几乎{jd1}的公平,让谁都提不出意见来。事实上,在当时的那种情况下,也是很难做到不公平的:家家都有人在宰牛现场,都是天天在一起劳动的人,邻里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偏向任何一户人家都不好,更重要的是,那个年代的民风,淳朴、谦让。不像现在的有些领导有些人,赚便宜不脸红。
待到分完了牛肉后,家家户户就会飘出了肉香。不过,这时,人们所吃的只是分到牛肉的很少部分,那是先做点给孩子们解解馋的。余下的大部分,人们是要精心做成年货的,做牛肉丸子,做饺子馅等,家里一旦吃上这些东西,那才是真正过年了。
前两天,和几个朋友在一起吃饭,饭菜不可谓不丰盛,可就是提不起大家的胃口来。有一个朋友提到了一句话,引起了全席人的一致共鸣,就是:过去穷,却经常吃到好吃的东西;现在有了,可反而感到没有好吃的东西了,你们说怪不?
我们几乎不约而同地回答:不怪。但又一致认为,那个贫困年代过年特有的牛肉香我们永远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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