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07 21:16:06 阅读5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每一个人的时间和精力都是很有限的。接案太多、整天忙得要死、长年四处奔波的所谓“大律师”,每个月出庭十几次甚至二十几次(确曾有媒体报道,上海一个“名律师”曾有一个月出庭21次)的所谓“大律师”、“名律师”,不可能对每个客户的托付、每个案件都仔细认真研究,认真办理。恐怕他根本连通读一遍全部案卷材料和资料、证据的时间都没有,实际的前期工作都是助理做的;他更没有时间读书学习。而中国正处于法制化建设高潮期,法律体系、法律制度的建设都尚未完成,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行政执法解释不断出台,原有的法律、法规、规章不断修正;法律规定和社会生活都在日新月异地迅速变化着,中国社会在最近三十年里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一百多年的路程。社会现实瞬息万变,社会生活日益丰富、社会现象日益纷繁复杂,新事物、新问题不断涌现,一个律师,平时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读书学习,根本不去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也不去钻研温习原有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也不去学习研究社会新事物新现象,不及时补充更新自己头脑中的知识,怎么可能跟得上法律本身的发展变化?怎么可能跟得上时代形势的变化?怎么为当事人提供可靠准确的?
一个合格的负责任的律师,必须像当代的电脑市场一样,及时升级换代自己的观念和知识,及时刷新自己的头脑,必须时时不断充电,补充和更新头脑中的知识,否则必将被时代所淘汰。所以,每年接案子做案子上百起、每个月有十几二十天都在开庭的所谓“大律师”、“名律师”,要么是骗子,要么是耍弄玩弄当事人。
为确保本人为每一位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竭尽才智、忠实勤勉、尽职尽责、认真严谨地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完成客户的交托,以{zd0}限度地维护和实现客户的合法权益,上海王建波律师特作出如下承诺:
每年接诉讼仲裁案件总数绝不超过24件,一般不超过20件;同时,接非诉讼案件不超过10件,其它非诉讼业务不超过10单;法律顾问单位不超过15家(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且现在仍正在服务期内的是12家)。
无论何时,每个月接诉讼仲裁案件绝不超过5件,一般不超过3件,非诉讼案件不超过4件,一般不超过2件。
上述接案数量,包括公益案件和法律援助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