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瓦房店市教育局的魔术家“补贴变毛毯”VS 刘谦 台湾魔术家刘谦纸巾变钞票大家可能都看过,大家可能都没看过他会把补贴变毛毯吧, 今天浏览新闻看到一个帖子,说得是瓦房店财政局给老师们发的补贴,结果到教师们手里,钱变成了毛毯,转过来大家分享下, 2008年12月,瓦房店财政局给各乡镇教师每人补贴了120元,市内的教师每人都领到了现金,因为这笔钱每年都有,而各乡镇教师以往从来没有发过这笔补贴。所以在给各乡镇教师(包括在职和退离休)共九千多人发放这笔补贴时财政局和教育局的有关人员就做了手脚,将120元现金变成了“子谷川”牌腈纶毯子发给了每个学校,而每一位教师在领取毯子的时候需要签字,签字的表单名头上赫然写着“换季费120元”字样。就这样120万元的财政拨款就被换成了有巨额利润的商品交易。而这幕后所隐藏的就是巨大的官场腐败。 据了解,财政局预算科将这笔120万元的专项拨款直接划拨到了一个私人帐户上,而这个帐户就是教育局工会主席范爱华的。这9000多个毛毯就出自范爱华自己经营的一家“赋华礼品公司”。 “赋华礼品公司”的地点在距离教育局不足500米的一个居民楼的一楼,没有卖场也没有售货员,对着胡同的门从来都是紧锁的,这里是不接受社会闲散人员来购物的。那里只是个货物陈列室和仓库,而所有的业务都是范爱华靠着自己的权利和关系拉来的。 范爱华掌管着瓦房店市城乡100多所学校的基层工会的全部会费,各学校收取了老师们的会费后要上交一部分会费给范爱华,计入工会帐户中,交多少会费就是范爱华说了算,这种微妙各学校的校长是看得很清楚的,所以这就逼迫着各学校到范爱华的礼品公司买纪念品。我们可以这样计算,100所学校,教师节、运动会.等大小节日.都要买纪念品,全市在职教师8000多人,包括退离休的教师更多。这几个节日,她会有多少收益?还有教育局给各学校教师节或是年终给基层学校发的纪念品也都是出自“赋华礼品公司”。09年的10月份,教育局开了一次“校级领导趣味运动会”这是教育工会主办的,也就是范爱华主办的。她为此开了几次工会主席的会议,强调各学校要统一服装,大多数学校的领导都是在她的礼品店里买的服装,同时运动会所有的纪念品都是她的礼品店提供的…… 这一次的毛毯事件被大连晚报2008年12月23日“非常xx”A3栏目大标题刊登后,引起很大反响。据说范爱华无奈拉走了四大车。但是对相关人员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处理,甚至连瓦房店go-vern-ment也没有任何领到出面追究这件事。这一事件让我们所有的人民教师震撼:我们的领导,我们的工会组织,怎么能变质到这种程度!基层教师是敢怒不敢言,基层学校的会计更是一肚子的苦水:{wy}对人说的一句话就是“我们的领导在教导我们如何做假账”! 还有几个人是需要提到的,瓦房店市财政局预算科的科长——徐单童(男)瓦房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学籍管理专干——刘芝兰(徐单童的老婆),瓦房店市教育局计财科的科长——陈英,瓦房店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牟中信。正是刘芝兰的钱权交易,将这两个局勾结到了一起,将这一伙蛀虫勾结在一起,这就是我们的人民公仆,肆无忌惮的为自己敛财。他们目无国家法纪,置人民教师的利益于不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贪污罪的条文规定: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三百九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寒啊! 面对物价飞涨,农村教师本来就深感困窘和无奈,“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还在受这些蛀虫的剥削“教馆原来是下流,傍人门户过春秋。这句话不无道理。悲哀!!! 如果魔术师刘谦看到这个魔术,会不会很自卑啊?会不会自叹不如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