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学 通讯员 伍奕锋)昨天,江门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市区所有广告招牌和沿街楼宇,从本月12日晚至28日晚亮灯,让2010年春节更加璀璨。亮灯的具体时间是每天18时30分至23时,餐饮酒店、娱乐、特种服务行业的店铺招牌和广告灯饰可适当延长。
通知同时强调,为了配合“2010年江门市慈善公益万人行活动”开展,27日上午7时起至28日14时止,禁止泥头车在市区范围营运。个别项目因工程进度需要不能停止营运的,需经批准并按指定路线及时间行驶。通知还要求13日至28日,广场和各单位要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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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梁香禄(020-87366226)、肖曼丽(020-87366691)、袁铮(020-87366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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