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g}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2)
第四十条
【适用缓刑并处财产刑规则】判处缓刑的案件,财产刑的宣告刑可在基准刑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增加后确定:基准财产刑不满2万元的部分,增加{bfb};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增加60%;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增加40%;超过 10万元的部分,增加20%。
{zg}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2)
第四十条
【适用缓刑并处财产刑规则】判处缓刑的案件,财产刑的宣告刑可在基准刑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增加后确定:基准财产刑不满2万元的部分,增加{bfb};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增加60%;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增加40%;超过 10万元的部分,增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