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洗煤、炼焦及化学产品产量的统计
根据洗煤、 炼焦及化学产品生产的特点,对其产量计算作如下补充说明: 1、洗精煤包括构成焦炭产品本体的所有煤。 2、 洗精煤产量按计价(计量)水分计算,即超过计价水分要扣除, 不足计价水分要补足。 其计算公式为:
洗精煤 含实际水分湿 1-湿洗精煤实际水(%) 产量(吨)=洗精煤产量(吨)×─────────── 1-规定计价水分(%)
湿洗精煤实际水分为洗煤车间出厂分析的结果值。 3、焦炭产量按生产的全部焦炭折合成干焦计算。其中包括炉头、炉尾焦以及符合本企业冶炼技术要求的数量,筛分后,块度不小于25毫米的为冶金焦:10—25毫米的为小块焦:小于10毫米的为粉焦。 4、化学产品产量应以企业的最终产品计算,不包括供下一工序精制的自用产量。因为有些产品,如粗苯、焦油等,在一些企业是最终产品,而在另一些企业则是尚待下一车间加工处理的原料(半成品或中间产品)。 5、煤气(净煤气)可用净煤气产量(米3)计算,也可用热值吉焦(GJ)计算,即用净煤气产量(米3) 乘净煤气平均低热值(GJ/米3)求得;如用净煤气的体积来计算产量,则应换算为标准煤气4280×4.1868×10-6(GJ/m3)=0.01792(GJ/米3)。
第四节 焦化工业生产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一)洗煤 1、洗精煤灰分 洗精煤灰分,是指洗精煤所含灰分在洗精煤中所占重量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洗精煤含灰分总量(吨) 洗清煤灰分(%)=──────────── ×100% 洗精煤产量(干基)(吨) 计算说明: 洗精煤灰分由发货批料取样化验而得。汇总时,各批料应按加权算术平均计算。 2、洗精煤硫分 洗精煤硫分, 是指洗精煤所含硫分在洗精煤中所占重量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洗精煤含硫分总量(吨) 洗精煤硫分(%)=──────────── ×100% 洗精煤产量(干基)(吨) 计算说明: 洗精煤硫分指标的计算,参照洗精煤灰分指标的计算说明。 3、洗精煤回收率 洗精煤回收率,是指洗选后的精煤占入洗原煤总量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洗精煤产量(含计价水)(吨) 洗精煤回收率(%)=────────────100% 入洗原煤总量(含计价水)(吨) 4、洗精煤耗原煤 洗精煤耗原煤,是反映每生产一吨洗精煤所耗用的原煤数量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原煤耗用量(含计价水)(吨) 洗精煤耗原煤 = ─────────────── (吨/吨) 洗精煤产量(含计价水)(吨) 计算说明: 原煤耗用量包括途耗、库耗等损耗在内。 5、洗精煤水分 洗精煤水分,是指洗精煤所含水分占洗精煤总量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洗精煤含水分总量(吨) 洗精煤水分(%)=─────────────×100% 洗精煤量(实物量)(吨) 计算说明: 参照洗精煤灰分指标的计算说明。 6、浮选精煤耗药剂 浮选精煤耗药剂,是指每浮选一吨精煤所消耗的药剂数量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浮选精煤耗药剂 药剂消耗总量(千克) (千克/吨)= ────────────────── 浮选洗精煤总产量(含计价水)(吨) (二)配煤 1、配煤比 配煤比,是指在报告期内所消耗各种煤量占配合煤总量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焦煤配入量(含计价水)(吨) 焦煤比(%)=──────────────×100% 配合煤总量(含计价水)(吨) 肥煤配入量(含计价水)(吨) 肥煤比(%)=──────────────×100% 配合煤总量(含计价水)(吨) 瘦煤配入量(含计价水)(吨) 瘦煤比(%) =──────────────×100% 配合煤总量(含计价水)(吨) 气肥煤配入量(含计价水)(吨) 气肥煤比(%)=─────────────×100% 配合煤总量(含计价水)(吨) 1/3焦煤配入量(含计价水)(吨) 1/3焦煤比(%)=─────────────×100% 配合煤总量(含计价水)(吨) 其它煤配入量(含计价水)(吨) 其它煤比(%)=─────────────×100% 配合煤总量(含计价水)(吨) 2、配合煤灰分 配合煤灰分,是指配合煤中所含灰分在配合煤总量中所占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配合煤含灰总量(吨) 配合煤灰分(%)=────────────×100% 配合煤总量(干基)(吨) 3、配合煤硫分 配合煤硫分,是指配合煤中含硫量在配合煤总量中所占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配合煤含硫总量(吨) 配合煤硫分(%)=────────────×100% 配合煤总量(干基)(吨) 4、配合煤水分 配合煤水分,是指配合煤中所含水分占配合煤总量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配合煤含水总量(吨) 配合煤水份(%)=────────────×100% 配合煤(实物)总量(吨) 5、配合煤挥发分 配合煤挥发分,是指配合煤中所含挥发物的数量占配合煤总量的百分比,这项指标有干基和干燥无灰基两种计算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配合煤挥发分 配合煤含挥发分总量(吨) (干基)(%)= ────────────×100% 配合煤总量(干基)(吨) 配合煤挥发分 配合煤含挥发分总量(吨) (干燥无灰基)(%)=────────────×100% 配合煤总量(干基)(吨) -配合煤含灰总量(吨) 6、配合煤胶质层指标(X、Y值) X值是说明煤在受热时的最终收缩量:Y值是胶质体厚度。均以毫米表示。 计算说明: 以上2—6项的数值均由化验取得,用加权算术平均计算,但在数值波动不大时,也可用简单算术平均计算。 7、配合煤细度 配合煤细度(细粉率),是指配合煤通过粉碎后检验煤料中不大于3毫米的煤所占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配合煤 粉碎后不大于3毫米的配合煤量(吨) 细度(%)=────────────────×100% 配合煤总量(吨) 计算说明: 煤的细度通过检查取得,用加权算术平均计算,但在数值波动不大时,也可用简单算术平均计算。 8、配合煤细度合格率、均匀系数 为了检查配合煤各质量指标与规定要求的符合程度和均匀程度,企业还可以根据需要,计算配合煤细度合格率和配合煤均匀系数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配合煤细度 总检查次数-不合格次数 合格率(%)=───────────×100% 总检查次数 计算说明: 细度波动范围按冶金部颁发的操作管理规程的规定执行。 配合煤灰分 总检查次数-不合格次数 配合煤水分均匀系数 = ────────────100% 配合煤挥发分 总检查次数 计算说明: 1)配合煤灰分要求与理论计算值的波动范围为±0.3%;配合煤水分要求与理论值的波动范围为±1.0%; 配合煤挥发分要求与理论值的波动范围为±0.7%; 。超过以上范围的为不合格。 2)以上配合煤各种均匀系数指标,在配煤比变动的当班可不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