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教师教育理论培训的通知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上岗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厅发[2003]15号)有关精神,受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以下简称:市职协)定于今年5月开始在我市继续举办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教师教育理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中从事教师岗位工作而未学习过职业教育理论相关知识和未取得上岗资格的人员(已取得教育系统教师资格证或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除外)。 二、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职业教育学、职业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教学(原生产实习教学法)等4门课程。 三、报名时间及相关程序 报名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8月20日前。 报名程序: 1.单位组织网上报名: 登陆深圳职业培训网(http://www.szzx.org.cn),进入在线服务栏“网上报名”系统,按机构所在区域(如福田区等)进行报名登记。 2.单位统一银行转帐或到市职协交现金; 3.各单位凭转账回执、交费凭单到市职协领取教材、作业册,及每人交大1寸红底彩色相片1张。 四、函授、面授和考试发证 培训学习以函授自学为主,面授为辅。 1.函授自学时间:自领取教材后,开始自学并做作业册,至培训班开班前。作业册须在考试结束时与xx同时交监考人员。 2. 面授及考试时间、地点 (1).{dy}期培训班的具体安排如下: 班期 面授时间 考试时间 地 点 2010年{dy}期 2010年1月23至24日 上午9:00至下午5:00 2010年1月25日 上午9:00至下午5:00 龙岗横岗街道六约社区新塘路138号(深圳市携创技工学校校园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