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丽娜报道:接到海珠区海幢派出所发出的拘留通知书后,在广州海珠桥上演“跳桥秀”被赖姓阿伯推下的陈富超和他的家人均感到十分意外。昨天,躺在病床上的陈富超,反复向记者倾诉的就是自己的医疗费用:“如果赖伯肯付我的医疗费,我会没那么恨他,但是我不会原谅一个准备杀我的人。”
而另一方当事人赖伯则通过他的亲属表示,暂时不对支付医疗费用和向陈富超道歉等事做任何表态,一切按照警方的调查结果处理。
陈富超是前晚接到派出所发出的拘留通知书的,通知书上写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我局于2009年5月22日23时将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陈富超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由于他目前伤势较重,所以警方仍未正式收押。
事发后两天,再次谈起他的“跳桥”选择,陈富超的态度仍与两天前一样:“不后悔。反正拿不回钱比现在这样还要辛苦。我只是后悔不该因为自己影响了早上那些市民,但是我也是被逼无奈,没有办法……”对于自己当天造成的5个小时的交通瘫痪和那些被自己影响的市民,陈富超表示了歉意。
虽然接到了警方的拘留通知书,但陈富超一家人最关心的还是医疗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据了解,陈富超入院之初,派出所找来了拖欠陈富超工程款的一方,支付了近2000元的医疗费用。之后,陈的家人又支付了近3000元的费用。这些钱和今后手术xx及康复的费用,陈富超认为,该由推自己落桥的赖伯承担。陈的家人告诉记者,医生已明确表示陈的右手臂即使手术,仍将无法xx恢复,而其腰椎如果不尽快手术,也有50%的瘫痪可能。
“他老婆说他是想救我,想把我推到气垫上;他自己又说他上桥后看我不听劝告所以一气之下把我拽下桥。但实际上,他那天爬上桥后跟我说:朋友,你做什么呢?我说:建筑公司差我钱,我来找政府帮我解决欠款问题。他就伸出手来对我说:来,握握手,做个朋友。我正要伸手过去,他就用力把我往后扳,推我落桥了。他就是想杀我,根本没有劝我。”陈富超说,他决不会原谅推自己落桥、让自己可能会因此终身残废的赖伯,如果对方承担他所有的医疗费用,他也只会“没那么恨他,恨会少一点”。
至于推人落桥的赖伯,目前仍未出现,也未去医院探望陈富超。据了解,一方面由于警方正在调查,赖伯和家人不确定警方是否允许探视;另一方面,他们也担心赔偿的问题。在得知警方会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赖伯实施刑事处罚时,赖伯的亲友都表示不理解。他们认为这样的定义不准确,因为赖伯当时的动机并不是要伤害陈富超,而是想去劝他和救他下来。亲友们表示,目前赖伯方面还未接到警方的拘留通知书。
昨晚赖伯通过亲属告知记者,暂时不能做任何表态,他们希望一切都按照警方的调查结果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