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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杂志:电子支付企业命悬央行牌照 [转贴 2010-02-02 08:27:31]   
财经杂志:电子支付企业命悬央行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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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清算支付管理办法》,将把电子支付企业纳入非银行金融机构序列,亦是央行将互联网纳入监管视野的一个开始

2007年的1月,唐彬和关国光是在期待与焦虑的交织中度过的。

唐彬是易宝支付的首席执行官,  
关国光则是快钱的首席执行官。从2006年下半年到现在,他们和其他第三方支付企业都在密切关注着中国人民银行(下称央行)发放牌照的消息。

这无疑是决定这些企业命运的关键时刻。如果拿到牌照,公司不仅可以继续经营下去,日子还可能会比现在好过;如果拿不到牌照,要么关门,要么被持牌者收购。

所谓“第三方支付”,是指在电子商务企业与银行之间建立一个中立的支付平台,为网上购物提供资金划拨渠道和服务的企业。随着网上购物人群的增长,第三方支付已经越来越成为一个拥挤的行业,至少有40家企业正在网上展开激烈的竞争。按目前业内公认的说法,央行将首批发出10张左右的牌照,其余30多家拿不到牌照的公司将被迫退出市场。

1月7日,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许罗德告诉《财经》记者,出台《清算支付管理办法》“时间不会太久了”。这一《办法》将规定企业申请牌照的具体手续,一旦出台,企业即可申请牌照。这个文件的出台,势必将成为央行将互联网纳入监管视野的一个开始。

牌照与生存

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历史大多很短。易宝支付2003年成立,快钱成立得更晚,是在2004年。这个行业中,迄今全球最成功的案例是PayPal,仅2006年三季度,PayPal的交易量即高达91亿美元。

PayPal是最早从事第三方支付的企业之一,创办于1998年。消费者网上购物付款时,因为要向素未谋面的商家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信息,会感到担心。有了PayPal,消费者只需放少量的钱,通过PayPal的账户付款即可。PayPal所起的作用,便是在银行账户与商家之间搭起桥梁。

成立于1999年的上海环迅和北京首信,是中国最早的第三方支付企业。他们主要为B2C网站(企业对个人)服务,功能相当于插线板,把银行和商家连接起来,从中收取手续费。2005年前是电子支付公司的黄金岁月,公司数量不多,收入来源稳定。

2005年后,市场环境急剧变化。从事第三方支付的企业猛增至40多家,同质化严重,各公司开始不计成本地抢占市场。2005年初,阿里巴巴推出支付宝,并实行免费政策,对市场的手续费率形成了巨大冲击。背靠淘宝、腾讯两棵大树,支付宝和财付通脱颖而出,交易量将其他电子支付企业远远甩在后面。

但易宝的唐彬相信,公司仍可以在这两个支付工具外寻找到生存空间。“易宝支付的缺点是没有交易量很高的电子商务网站作为依托,但是,淘宝和易趣只占电子商务很小的比例,他们之外还有大量的交易要用到电子支付。比如,电子机票在2007年底有1500亿元的市场,电信行业的电子支付更是一个5500亿元的大市场。”唐彬认为。

关国光则致力于发展平台。他介绍,快钱目前已经发展了1500万用户,2007年还会继续扩大。

与第三方支付企业的企业家们面对媒体时表现的雄心相比,实际的经营状况却不容乐观。2005年之前,北京首信、上海环迅的利润率大概保持在总交易额的1%-2%。目前,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利润率已下降至一半。

易观国际的一份研究预测,2009年,中国B2C联网支付市场规模将达到41.15亿元,从2006年到2009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9.91%。在央行的牌照制度出台后,生存下来的企业将瓜分这个巨大的市场。

易观国际分析师宋星测算,“中国大概有6万家B2C企业,除去朝不保夕的约5万家,比较专业且能提供持续服务的大约有1万家。如果将来是10个牌照,平均每家分到1000家B2C企业。”

走进互联网

电子支付企业的日渐增多和这个市场的迅速扩大,很快引起了银行监管者的注意。

据淘宝网的资料,2006年全年,淘宝网交易总额突破169亿元人民币,与上年同期80.2亿元的交易额增长了110%,超过易初莲花(100亿元)、沃尔玛(99.3亿元)在华的全年营业额。淘宝网的支付宝,也因此成为中国最引人注目的电子支付工具。

2006年12月初,一篇题为“用支付宝,成功套现25000元”的帖子在网上广为流传,给支付宝带来麻烦。这位网民详述自己如何利用支付宝的账户,通过虚假的交易,从xxxxx。

xxxxx是央行明令禁止的行为。信用卡有透支额度和免息期,如果有办法套现,可以达到无偿占用银行资金的目的。此前,已经有一些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上刊登广告,以“xx中介”为名,帮助客户通过虚构POS机刷卡消费套现信用卡资金。2006年3月,央行和银监会专门发文处理此事。

事后,支付宝采取了一些措施,包括研发风险监控系统,监控到信用卡的违规操作行为。加上银行本来就对信用卡在网上交易有限额,比如,招商银行单笔{zg}350元。不过,这仍然没能阻止问题层出不穷。

2007年1月,网上又有帖子广为流传,称支付宝的一位出纳人员卷走巨额资金,旋即引起轩然大波。虽然事后这一事件被认为是“竞争对手造谣”,但从中反映出电子支付工具的资金沉淀问题存在监管空白点。

许多用户在电子支付工具的账户中有余额,由此产生的资金沉淀不可避免。这是行业普遍问题,只是支付宝的交易量{zd0},问题最为醒目。

2006年7月,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在一份报告中对这一问题提出警示:“目前依托于中国银联建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除少数几个不直接经手管理往来资金,将其存放在专用的账户外,其它都可直接支配交易资金,这就容易造成资金不受监管、甚至越权调用的风险。”

第三方支付的另一个主要潜在威胁是洗钱。2006年10月,反洗钱国际组织——金融行动工作组(FinancialActionTaskForce,下称FATF)的一份报告称,互联网支付特别让FATF担心,因为用户可以在网上匿名开立账户,所需仅是信用卡和银行账号,有时甚至只是一张长途电话卡。信用卡与xxx还能追溯到个人,长途电话卡可以匿名购买,根本无从追到个人记录。

该报告还称,互联网支付与互联网xx业互相推动,使互联网xx年收入120亿美元。各国监管法规不一致,构成监管的{zd0}难题。比如,2001年,美国许多信用卡公司因为担心用户的违约风险,开始拒绝处理互联网xx交易,但对美国用户影响不大,他们只需转用海外的互联网支付工具即可。

监管与争议

2006年3月,唐彬、关国光和其他八名同行的代表一起,受邀参加了央行的一次座谈会,讨论《支付清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在此之前的2005年10月,央行推出了《电子支付指引({dy}号)》,从银行角度出发,对银行与电子支付平台的交易作出了一些细致规定。2005年6月,央行{dy}次发布了《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06年3月的座谈会上,央行又小范围地提出新的征求意见稿。这也是目前已知的{zx1}版本。

据了解,央行的监管集中在“准入要求”和“业务监管”两个方面。2005年版征求意见稿,对第三方支付公司影响最直接的,是资本门槛和外资比例限制。资本门槛分成全国、区域和地方三档,对应的{zd1}限额分别是1亿元、5000万元和1000万元。外资不得超过50%。

而2006版的征求意见稿,将资本门槛分为全国和省两档,全国还是1亿元,省一级则是3000万元;外资比例限制更为严格,改为不得超过25%,进一步将PayPal等外资排除在门外。

2006版新增的条款,集中在内部控制上,主要是保证金管理和设立风险基金。按照草案规定,第三方支付公司可以向商户收取保证金,但需支付保证金利息;保证金应专户存放于商业银行,且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专户。每个银行营业日,企业还需按下午3点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余额提供50%的现金担保;用于担保的现金专户存放,不得使用。

第三方支付公司每年还需从业务收入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基金,不得用作任何形式的投资和担保。另外,第三方支付公司需配合有关部门的反洗钱工作,及时报告可疑交易信息。

不过,这一套办法时至今日仍未出台。一家国际xx组织的一位消息人士告诉《财经》记者,主要原因即在于该《办法》想把所有从事支付清算的组织“一网打尽”,全部进行规范,其中既包括VISA、万事达这样的跨国公司,也包括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银行数据商等等。

“要把这些产业链中的不同主体,以统一的口径出示管理办法,非常困难。”这位消息人士称。

此外,此次广为流传的央行控制牌照发放数量的做法,也受到了一些来自企业的批评。一位跨国公司人士称,国外少有对电子支付企业实行牌照制度的先例。“牌照在美国,只要资质符合就批;而在中国,一旦发牌照的权力掌握在政府手中,批与不批有更大的不确定性。”

一家国际信用卡组织的一位高层对于发牌照则较为理解。他认为,互联网是一个发展非常快的行业,而制订一部法律可能需要两年的时间,发牌是一个比较快的能达到管理目标的途径。

在央行的触角刚刚伸向互联网的同时,xx的PayPal早已被逐渐纳入美国银行业的监管体系。PayPal必须遵守银行监管的大部分规定,已经主动限制了许多可能会引起监管者注意的业务,包括为网络xx提供支付、为xx网站提供支付,以及为未经允许购买xx药者提供支付。

“我认为,法律和监管的挑战总是会妨碍这家公司的发展。他们不会让这家公司倒闭,但他们会阻碍这家公司做新的、创新的事情。”一位写了《PayPal战争》一书的PayPal前高管EricJackson说。

那么,中国的监管方式将会给这个行业带来多大的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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