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今天起将电费缴付期限延长至30天

中广网上海5月24日消息(记者杨静)今后,上海市可以有宽裕的时间缴付电费,电费缴付期限延长到了30天。上海电力成为xx公用事业类单位缴付费期限延长到30天的单位。

据了解,介绍,现行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的付费期限都为15天。上海电力成为xx公用事业类单位缴付费期限延长到30天的单位。另外,电力部门推出把付费期限延长到30天,夏令期间营业时间延长到18时,增设300家营业网点、使全市电费收费网点达到3150家,逾期电费滞纳金总额不足一元的不计收等等八项新举措,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据悉,上海市水电将联手探讨xx改善公用事业类收费难问题,共享双方的付费网点资源,并将发展更多的合作单位实现联合收费,市民普遍关心的付费难问题,有望得到基本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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