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媒体有批评和监督重庆打黑的权利么? - 陈敏- 职业日志- 价值中国 ...

 检察日报网站选出年度xx正义人物,找了一批人给他们提问,我是其中一个。

以下部分中,蓝字是我给“xx正义”提的问:

 

年度正义人物定评

2009年12月28日,组委会综合网络xx、名人xx等各种因素,正式确定以下人选为2009年度xx正义人物,他们是:王立军、杨竹芳、岳泽淮、赵长青、xx、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身体维权者、陈燕萍、王灿发、雷闯。

xx正义人物简介:

王立军

50 岁,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武警重庆市总队{dy}政委、党委{dy}书记。

正义事迹:

从“铁岭扫黑”、“盘锦除恶”到“重庆打黑”,从警20多年,王立军一直奋战在扫除黑恶势力的{dy}线。到重庆工作一年多以来,他秉承内除积弊、外消积怨的理念,率领广大公安干警,在全国瞩目的打黑行动中取得了累累硕果,给重庆黑恶势力以摧毁性打击。

截至2009 年11 月15 日,重庆全市共抓获涉黑涉恶人员2905人。曾在政商两界呼风唤雨的涉黑头目无一漏网,160 多名骨干成员被捕,重庆公安系统给黑社会充当保护伞的20多位处级以上官员被捕。

 打黑确实应该是政府的常规性工作,所以政府打黑我举双手赞成。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可以对打黑提出批评,不可以监督,没有批评、没有监督的打黑,很容易造成政府滥权。而政府滥权的危害事实上更大。充分尊重公民批评和监督的权利只会使打黑更规范,更符合法治精神,而不能把批评和监督推向打黑的对立面,把公民正当的批评和监督都说成反对打黑。我想问王先生的是,重庆打黑,重庆市民和重庆媒体事实上享有充分的批评和监督的权利吗?如果没有,重庆打黑会走向何方?会在历史上留下怎样的记载?

 

杨竹芳

43 岁,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一级检察官。

正义事迹:

“办案没有大小,凡是关乎剥夺他人自由和生命的案件,每一件都是大案。”从事侦查监督工作20年来,杨竹芳用奉献书写无华,用敬业彰显忠诚,用生命守护公正,共承办审查逮捕案件1800多件,并且一直保持“四无”纪录———无错案、无超时限案、无违法违纪案、无被举报或投诉。她曾创下过248件379 人的单年办案纪录,平均每年介入公安机关引导侦查取证、研究重大疑难案件150个小时左右。同时,她办过许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被未成年犯称为“检察官妈妈”;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等。2008年,高检院侦监厅向全国侦监干警发出了向杨竹芳同志学习的通知;2009年被昆明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9 年11 月9 日,中央政法委发出通知,号召学习杨竹芳。杨竹芳的事迹引起强烈反响,她被称为在基层、在一线为民执法的时代先锋。 

不了解真实情况,但是她的理念能引起我的强烈共鸣。我想问的问题是,如果杨女士确实是照她的理念那么做的,但是她的部门、她的同事不认可或不xx认可她的理念,不那么做或不都是那么做的情况下,她有过争论和纠正吗?

 

岳泽淮

63 岁,四川省蓬溪县文井镇花祠堂村人,岳飞第31 代传人。

正义事迹:

岳泽淮只上过几年小学,为讨回父亲的清白,他自学法律知识,并从此开始了为弱势群体依法讨公道的律师生涯。改革开放以后,他将维权重点转向农民工,以代理人身份为农民工维权,多数时候他不收取报酬甚至还倒贴钱。

岳泽淮的维权之路走的并不轻松,从1978年到2009 年,他的足迹遍及全国20 多个省(自治区、市),以代理人身份打官司1000 多起,绝大部分案件胜诉,为农民工挽回或避免损失数百万元。他的名字传遍了神州大地,许多外地人都不远千里上门求助。

2009 年10月,63岁的“农民律师”岳泽淮宣布“退休”。但他说:“今后有人找我维权,我还是要帮他出谋划策!” 

很感动岳先生的大义。但是个人的力量毕竟还是太弱小,岳先生想到了要跟同道合作,以商业组织或者公益组织的形式,大家一起来做同样的事情吗?

 

赵长青

1934 年生,重庆市涪陵区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西南政法大学xx犯罪对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干事。

正义事迹:

75岁的赵长青因敢于站在风口浪尖为重庆涉黑嫌犯黎强辩护成为焦点人物。10 月31 日,黎强案庭审{zh1}{yt},赵长青在发表{zh1}的辩护意见时语出惊人:“我和黎强家属之前有个约定,就是我要为当事人做‘有罪辩护’,否则我就不代理本案。但是,经过法庭调查和举证质证,我决定依法履行《律师法》对律师职责的要求,为黎强提出‘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

这一消息传出,网络上很快就充斥了上万条讨伐的帖子,称他是“替黑社会说情”,“比黑社会还黑”。赵长青认为,在律师的眼里,只有当事人,而没有“好人”、“坏人”之分,忠实地依照法律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是律师的基本职责。刑辩律师制度,是防止冤错案件生成的重要屏障之一。对于谩骂,他说:“他骂他的,我做我的,丝毫也消弭不了我从事刑辩工作的信心。”

这十个人中我最敬佩的是赵先生。这是中国当代法制史上的里程碑。我想问的是,对高子程、陈有西两位律师为李庄所做的辩护有何评价?此案会怎样发展?

 

xx

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博士。

正义事迹:

2009年3月,xx收到一条来自中国移动手机号码的短信,内容淫秽,还有一个链接,点击后进入一个xx页面,此次点击收费10元,账单显示却是下载游戏“梦幻大富翁”的费用。意识到其中必有猫腻,于是xx历时半年跟踪,写出三份报告,举报了100余个手机淫秽xx网站,揭开了手机xx网站背后的利益链条,并指出运营商除了通过代收费提取分成,还收取流量费,获利{zd0},但在处罚中却毫发未伤。为了铲除手机淫秽xx网站的毒瘤,维护公众利益,xx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手机传黄当然应该打击,但打击目标应该更xx才会更有正义性。xx电话我们也屡有所闻,电信运营商当然也从xx电话中分了利,但是李先生认为电信运营商也应该对通话内容负责吗?高速公路也往往被xx贩子所利用,而高速公路也都是收费性质的,那么李先生是否认为高速公路运营商也应该为xx的流通负责呢?其实这个问题李先生回答不了,而应该由执法部门来回答。

 

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

该组织隶属深圳君亮资产管理公司,主要负责人吴君亮早年曾在美国休士顿大学研习政治学,现居深圳,创建有“中国预算”网站。 

  正义事迹: 

为促进政府开支更加公开透明,政府行政更加民主、公正,“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于2008、2009年两次向广州市财政局提出财政预算申请,在他们的努力推动下,2009年10月,广州市财政局率先在网站上公布了广州市114个政府部门的预算,供人免费下载,引发公众热议。除了广州以外,今年以来,吴君亮与其团队,曾向十几个中央部委、十几个地方政府,一次次提出查看预算案的申请。 

正如吴君亮所说:“看不见的政府”很可能是不负责任的政府,而一旦信息公开透明,其他的改变必然接踵而至。

吴先生的破冰之举令人鼓舞。我想问的是,吴先生有没有竞选地方人大代表的打算?

 

身体维权者

孙中界,河南商丘人,上海庞源建筑机械工程公司工作人员。张海超,28岁,河南省新密市工人。

正义事迹:

孙中界是上海“钓鱼执法”的受害人,2009 年10 月14日晚,其驾驶单位车辆好心搭载了一名拦车的陌生人,却遭遇上海市南汇交通执法大队处罚、扣车,被执法部门认定从事“xx经营”。孙中界一怒之下斩断自己左手小指以示清白。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最终认定相关部门执法取证不当,撤销原处罚决定,并向社会公众致歉。

从2004 年6月起,张海超在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工作了3年多,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工作。他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郑州职业病防治所却为他作出了“肺结核”的诊断。为寻求真相,正义维权,2009 年6 月,无奈之下,他在郑大一附院以“开胸验肺”的悲壮之举揭穿了谎言。 

听说张先生已经宣布以民工职业维权为自己以后的使命。那么孙先生呢?上海乃至全国还有很多钓鱼案的受害者仍在维权途中,孙先生有没有打算像张先生那么去做,也为其他钓鱼案受害者讨回公道?

 

陈燕萍

江苏泰州靖江市人民法院江阴园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正义事迹:

扎根基层14 年,模范履行人民法官的职责,共审理3000多起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引发上访,被公认为“办案状元”。“宁让人等案,不让案等人”,“对老百姓来说,每件都是大案”是陈燕萍的工作信条。

陈燕萍曾荣立一等功,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女法官、江苏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江苏省xx女杰。日前,{zg}人民法院授予其“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中央政法委下发通知,号召各级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向陈燕萍学习。

不了解真实情况。但有一个问题可以问,以同行的立场,根据自己的职业标准,你认为李庄案和重庆其他打黑答案中,重庆检方是称职的吗?

 

王灿发

1958 年8 月生,山东省成武县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主任。

正义事迹:

王灿发是中国目前最有影响的环境法学者之一,中国环境维权{dy}人。多年来王灿发一直从事环境资源法的研究和教学工作,他是最近10多年来参与起草中国环境资源立法最多的学者之一。

至2009年,他创办的“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及其免费咨询热线已经运行整整10年,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帮助中心已接受千余次求助、上万起电话咨询,打了127场官司,有一场官司的原告更是多达1700人。

垃圾焚烧产业全国遍地开花,有人认为主要是环保部门推动,而且是基于自己的部门利益来推动。以环保名义进行环境破坏的事情似乎正成为趋势,王先生同意这个判断么?

 

雷闯

24岁,毕业于浙江大学

正义事迹:

2007年,作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浙江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雷闯,为了验证《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对乙肝“解禁”是否真正奏效,提出办理健康证的申请。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今年9 月1 日,雷闯拿到浙江省也是全国{dy}张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雷闯把这{yt}称为“值得纪念的日子”并认为“这是争取乙肝病毒携带者权益的重大胜利”。

目前,我国有1.2 亿乙肝病毒携带者,如此庞大的社会群体被集体笼罩于长期的现实歧视中。《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发布实施以及雷闯的突破,被认为是劳动者权益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

雷先生功莫大焉,但我不认为乙肝歧视问题已经毕其功于一役。雷先生有没有考虑组织个NGO来持续地推动这个问题的根本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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