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水屋受阻 湖南一民企老板启动"公民立法"_流浪的媒体人_新浪博客

第三次饮水革命遭遇制度瓶颈

民企老板上书省人大建言开闸

 

    1月20日,湖南泉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泉江先生,采用特快专递的方式,以个人身份向湖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报告:请求启动地方立法程序,为现制现售“水屋”的合法存在开放绿灯。

    年过半百、满头华发的刘泉江先生,其人生箴言是“百年只做一件事,让老百姓喝上健康的水”。作为湖南乃至中南地区{wy}的净水设备制造厂家的老总,他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公司三大主营业务之一,且惠及最广大人群的“泉江水屋”,因为遭遇制度瓶颈,一直无法轰轰烈烈地推广。偶尔小试牛刀,也遭到市场监管方面的严格制约。而在国外,“水屋”通行无阻。即使在国内,北京、内蒙古等地,通过地方立法,直饮水时代标志之一的“水屋”,已是一种合法存在。他希望采取这种“公民立法”的形式,促进我省直饮水行业的健康发展。

    饮水行业究竟是一种什么状况?“泉江水屋”为什么推进艰难?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进行了调查。

 

第三次饮水革命:直饮水时代来临

 

    水是生命之源,也是维持生命最重要且不可或缺的物质之一。这是常识。

    随着世界人口不断增加,都市化增强和经济快速发展,水污染日趋严重,国内外生活用水都面临着微生物风险与化学风险。“水危机”将是人类面临的最严重的xx挑战之一。健康饮水成为人们的强烈愿望和迫切呼唤。

    如果说,自来水是人类的{dy}次饮水革命的话,那么,桶装水就是第二次饮水革命。19世纪以前,水中的微生物引起的各种传染病,如霍乱、伤寒、瘟疫夺走了千百万人的生命。1902年,比利时采用氯气来xx供水,氯的使用战胜了水中的微生物污染,制止了瘟疫的流行,产生了流入千家万户的自来水。然而,现代工业的发展加剧了水的污染,国外已先后发现自来水中存在着几十种致癌物质及新的病原微生物。目前,我国的自来水厂大多采用传统工艺,无法对抗化学污染如农药、重金属、合成洗涤剂、有机化合物等的侵入。于是,桶装水作为第二次饮水革命应运而生。从某种意义上说,目前我国的家庭及办公饮水,是桶装水“一统天下”。

    由于准入门槛低,利润丰厚,许多不具备资质的厂家进入了桶装水行业。近几年来,国家质检部门的抽查及媒体的曝光表明:“桶装水不能随便喝”!“饮水机+桶装水”模式的弊端呈现出来,可以概括为成本高、二次污染和不方便。

    因此,第三次饮水革命——终端净化系统,亦称直饮水系统,进入市场。

    直饮水机又叫终端水机,是在大型普遍直饮水的优质工艺基础之上小型集成化的产品。可称为小型的水处理设备。形象一点说,相当于把大型的水生产企业小型化,终端化、家庭化。终端直饮水机的{zd0}特点是:现制现饮,xx断绝管道输送对水的二次污染,更洁净、xxx、更健康。

 

饮水革命的阵痛,首先来自内部缺陷

 

    事实上,西方先进国家早已进入直饮水时代。人们普遍xx生活用水的质量,认识到只有新鲜的水才是健康且富有营养的。他们早以遗弃了开水,封闭的桶装水等没有活性的水,取而代之的是饮用分子团小,利于吸收的更加接近人体生理用水的直饮水。

    刘泉江先生告诉记者:1972年尼克松总统访华时,美方代表团所有饮用水全部由美国空运。当时有人将这个细节理解为资本主义对我们的敌意和蔑视。在今天看来,那就是直饮水!现在,美国、欧洲、日本、韩国、以及中国台湾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家庭的直饮水机率已高达70%以上,在加上分质供水的市场占领,桶装水已基本被取代。

    由于环境污染的严重性,城市市政自来水基本上不能直接饮用。目前国内居民,特别是城市居民生活饮用水大致为以下三种情况:1、饮用纯净水,居民日常饮用的桶装水,大部分是纯净水;2、饮用白开水;3、饮用桶装矿泉水。只有极少的学校、机关或效益好的企业,能够享受到终端直饮水。

    值得指出的是,继桶装水之后,饮用水市场又兴起了各种各样的饮水方式,如矿化水、离子水等各类功能性饮水方式,但由于过度宣传和违规操作坑害消费者,于2005年7月已遭到卫生部的封杀。

    而桶装水的弊端又显而易见。据报道,国家质检局对桶装水质量的调查中,微生物超标的情况反映居于xx,而症结的落点却在于桶本身的材料和桶的xx环节。虽然媒体频频曝光的{bfb}有毒的胶桶已基本没有了,实际上PC桶也有千差万别,有的用再生材料做,有的则掺了杂质,长期装水会带来健康问题。尤其近年来桶装水市场采用废旧塑料、洋垃圾、医疗针管等为原料的“黑心桶”、采用自来水简单粗过滤冒充矿泉水的“黑心水”的出现,加之饮水机本身存在的饮用过程中的“二次污染”等因素被频繁暴光,“问题水”曾出不穷,日益暴露出生产,流通、销售诸多环节的严重问题,消费者感到触目惊心:桶装水也不能随便喝。

    据媒体报道,政府关于直饮水建设的呼声越来越大。深圳市政府提出:2015年深圳全市都喝直饮水。

 

“泉江水屋”为何只能静悄悄地开?

 

    既然直饮水机及其终端设备具有那么多革命性的优势,为什么刘泉江先生忧心忡忡,要上书省人大破除制度瓶颈呢?

    刘泉江先生说:直饮水代表了当代最成熟的水家电技术。公司作为专业从事水处理研发、制造、营销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产业,以“百年只做一件事,让老百姓喝上健康的水”的企业理念为旗帜,为客户提供 “泉江GTHL”品牌家用和商用反渗透直饮机、管线饮水机。直饮机虽然安全、健康,但一次性投入价格比较高。相比“桶装水+饮水机”单机销售而言,自然是贵了不少。想一步到位,是不可能的。凭心而论,在一些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某些xx商住楼,商用反渗透直饮机、管线饮水机推广得比较好,家用机也渐入佳境。倒是惠及最广大人群的“泉江水屋”,却步履维艰。

    “泉江水屋”是一种创新的饮水模式,现场制作、现场销售可直接饮用的健康新鲜水,它是一个全新的商业业态,其特点是10个字:新鲜、健康、卫生、方便、实惠。水屋设备是泉江公司运用美国先进的RO膜技术生产的健康水制水机,其整套系统拥有制水、xx、清洗、灌装一体装置,不但可以有效解决桶装水“二次污染”等问题,又是对管道直饮水的补充和完善。尤其是针对庞大的城市社区人群来说,是最实惠的直饮水解决模式。“泉江水屋”以公司与个人或单位连锁经营的方式运作,由泉江公司提供专业的安装、清洗、维护服务,既保证了饮水的{jd1}安全、健康,又方便、实惠了客户,其价格比桶装水便宜20%以上。从泉江公司所做的初步尝试,效果是出奇地好。

    关键的问题是,“泉江水屋”以连锁加盟的模式将水站开进社区,而国家目前对现场制售水没有统一的标准和法律法规。水屋在xx过程中,遭遇到了政策的制约。去办理营业执照时,工商局要求先去卫生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去卫生部门,卫生部门要求按桶装水的标准执行,可水屋实际情况与桶装水极为不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执法检测时,也只是参照桶装水的标准进行执行,致使部分水屋关闭和停业,如泉塘水屋、南湖水屋等。

    刘泉江先生坦陈:目前公司只推行了几家水屋,作试探性运营,大规模的推广有心有力但不敢。

 

行业竞争格局使“水屋”雪上加霜

 

    如果说政策瓶颈是“硬伤”的话,那么来自桶装水企业的“排斥”与“对立”,就是一种伤人于无形的“软伤”。

    小凌就是行业竞争的“受害者”。

    他是一位30岁出头的青年,居住在星沙泉塘安置小区。他看到“泉江水屋”的宣传资料后,觉得有利可图。经过认真考察,他投资4万余元,在泉塘小区内开设了与泉江公司连锁经营的泉塘水屋。他算了一笔帐:现场制售水分大桶、小桶,售价分别为5元和2元,价格极具竞争力。设备有厂家维护,不须考虑技术问题。顾客散步时即可提一桶水回家,用自家的桶子,即买即饮。而普通的桶装水,厂家制造后分送各售水点,然后送到客户手中,其中至少耽搁两天,长则4、5天,如果客户两三天内喝不完的话,水就有变味的可能。他得出的结论是,“泉江水屋”大有可为。

    “从桶装水生产流程计算,正规桶装水成本一般都在6元以上。如果低于这个价格,那这个企业一定会亏本。”业内人士说,即使一桶水卖到6元、7元,一个正规的桶装水企业也会因利润空间过于狭小而变得举步维艰。所以一些上了规模的企业,只能微利经营。

    而“泉江水屋”可以轻易突破这个价格界限。水屋开张后,其低廉的价格、方便的服务,立即吸引了小区住户的注意,生意一片红火。

    泉塘安置小区虽地处星沙边缘,却属于{gjj}高新开发区范围,店铺开张可以“先上车,后买票”,小凌当然选择先开张、后办手续。然而,水屋经营不到一个月时间,即被有关方面要求办理经营许可证,小凌哪里能办得下?水屋遭到理所当然的查封。

    事后得知,是水屋“妨碍”了他人的桶装水生意,被人举报了。类似的事件也发生在别的水屋的建设方面。

    泉江公司心中有数,但无可奈何。

 

“公民立法”:第三次饮水革命腾达之道?

 

    值得指出的是,水屋挺进社区并非泉江公司的独门利器。

    沁园公司作为我国大型家用净水器、饮水机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之一,同样在推广“沁园水屋”项目,亦称“沁园健康水世界”。从其广告词可见一斑:“改善和提高社区居民的饮水品质是水屋的宗旨。做全面水处理方案提供者是沁园健康水世界的发展目标。”但与泉江公司一样,该公司在长沙的推广同样是犹抱琵琶半遮面。

    刘泉江先生说:水屋的合法存在,在国内已有先例。据媒体报道,内蒙古包头市民可经营自助健康水屋,2007年就开始推行。包头市水务局表示,今后将有更多的自助健康水屋出现在社区,市民可以通过与指定公司合作经营的方式经营水屋。而北京市则出台了《北京市现场制、售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于2009年9月1日实施。换句话说,北京市现有的1000多个现场制售饮用水站(屋),因为该办法的实行,已全部被政府承认,并为后来者提供了法律保障。

    水屋模式对于老龄化家庭和旧小区非常适用,避免了管道直饮水管道、城市其它管网和道路的交叉,减少了桶装水水桶的周转和浪费,以及规划审批、室内钻孔等繁琐程序,方便快捷,管理简单,建设时间短,投资少,成本低,社会效益明显,是继桶装水、袋装水之后的又一种健康饮水模式,是对管道直饮水建设的有力补充。

    “既然北京、内蒙古能让水屋合法化,我想湖南也可以做到。”刘泉江先生有点激动,“我公司是湖南乃至中南地区{wy}的净水设备制造厂家,理应为老百姓早日喝上健康水贡献自己的力量。所以,我想到向省人大提交立法建议,希望能得立法部门的重视。如果可行的话,这将是湖南之福,百姓之福。”

    立法建议是否可行?“泉江水屋”能否发扬光大?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我们相信:未来的三五年内,国内的饮用水市场将被根本性的颠覆,广大居民的饮水状况将会随之得到根本的改善。水流过的地方就有生命,我们更期待有生命的地方就有健康好水!

 

延伸阅读:

“公民立法”有法可依

 

  公民有权参与立法,是现代民主社会实现法治的基本原则。

    专家指出:允许公民参与立法听证、直接提出或起草立法项目,法律上称之为公民立法。公民立法是区别于传统的委托立法以及专家立法的。

    在我国现行《立法法》中,对公民参与立法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如在《立法法·总则》中便明确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在具体条文中,对立法过程中如何征求公民意见,公民如何参与行政法规的立法听证,也都有具体的规定。但由公民以受邀提出意见、参与听证,到公民可以直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还是使以公民主动参与立法过程为特征的“公民立法”有了实质的转变,至少在立法程序上,公民有望成为立法实践的主角。

    早在2007年11月,甘肃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修正案(草案)》。修正案(草案)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明确规定“公民可以直接提出或起草立法项目”。法律界人士评价这一规定“开启了公民立法新时代”。

    人民本质上是享有立法权的,当国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日益提高时,扩大渠道让公民直接参与立法就成为理所当然的选择。世界上一些国家的做法,已经印证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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