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初,在西安市文明委出台系列举措,对“行人闯红灯、翻栏杆、乱穿马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整治。对不听劝阻、不接受教育处罚甚至暴力抗法者,将予以刑拘;对“单位人”闯红灯的,采取“单位连坐”制.
|
|
|
文/本报记者 幕何方 实习生 刘斌彬 闫华 图/窦翊明
元月初,在西安市文明委出台系列举措,对“行人闯红灯、翻栏杆、乱穿马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整治。对不听劝阻、不接受教育处罚甚至暴力抗法者,将予以刑拘;对“单位人”闯红灯的,采取“单位连坐”制,通报所在单位。
上述规定,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介迅速传播,成为了市民街头巷尾,茶余饭后的谈资。观望、赞赏、怀疑……对出台的新规定,公众的心态也是各异。
交警部门的数据显示,新规定出台当日,超过900人受到了交警部门的处罚。此后五天内,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处罚3368例,登记5127例,罚款30635元。
“这是一场关于城市形象、公共效率的‘战斗’,通过一段时间的整治后,行人闯红灯的情况明显减少,治理效果逐渐显现。”西安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
观察人士认为,在这场马路战斗的背后,是这座城市公共秩序、公共效率的缺失。民众公共习惯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不是一次“疾风行动”就能xx解决的,公共问题需要多方面、多层次、多纬度解决。
忽然性
据了解,从1月14日起至5月31日,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针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展开集中整治。交警每周不定期地在重点治理的各十字路口对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纠处。
出台缘由
在欧洲国家红绿灯日趋“多余”的情况下,关于红绿灯的话题在中国持久不衰。
根据西安市交警支队不xx统计,2009年西安市全年因为行人违法导致的交通事故310起,死亡过百人,占整个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10%。
已故作家柏杨先生认为,对红灯的尊敬是城市文明的一部分,红灯与城市文明之间关系紧密。“判断一个国家是文明抑或野蛮,只要看他们的车辆对斑马线、对红绿灯的尊敬程度,马上就可得出结论。”
“市民的日常行为,特别是在公共场所的行为是否文明,是判定一个城市是否文明的重要指标,相对于这些年快速发展的城市环境面貌,西安城市文明建设的“软件”方面显得不太协调和适应。”观察人士表示。
此前,全国文明城市公共指数测评中,受行人乱闯红灯的影响,西安的文明城市公共指数排名一度靠后。
“2009年全国文明城市公共指数测评中,国家测评组指出西安存在三个突出问题:行人闯红灯、车辆乱停放、商贩占道经营。市民的日常行为,特别是在公共场所的行为是否文明,是判定一个城市是否文明的重要指标。”西安市文明办主任杨毅波表示。
知情人士透露,新规定的出台与公共指数的测评有很大的关系。
这些行为之所以“久治不绝”,是因为以往措施不够有力。“这一次,西安将下狠手、使长劲集中整治交通不文明行为。”杨毅波说。
全民战役
“行人闯红灯在政府层面上,从未被如此关注过。此次整治行动的严厉程度也是前所未有。”上述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
杨毅波表示,交警部门将把闯红灯、翻越栏杆等交通违法行为,作为近期管理的重点。对那些不听劝阻、不接受教育处罚甚至暴力抗法者,坚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对“单位人”闯红灯的,采取“单位连坐”制,一律通报所在单位;一个单位一年内有5人次闯红灯、翻栏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各类评选先进资格。
在官方的主导下,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的全民战役在社区、十字路口、校园等地开始。
据了解,交警支队已将登记的有效信息转递到各区文明办,由文明办牵头,将违法信息转递到各街办、单位和学校,通过设立曝光栏等方式进行通报。交警支队还要求各大队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较多的单位通过“组织上安全课、召开座谈会、播放宣传影碟”等形式,对单位的交通参与者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已投稿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