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风20100128看点发稿

齐鲁风20100128看点发稿

看点

新农村建设,请重视人文历史遗存
本报记者   吴文峰   文摄

 


1——组版动因:自觉的保护乡间名胜古迹

       元旦那天,看到一则“2009年山东省xx新闻评选揭晓”的消息,其中第五条是“我省启动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程,农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将大为改善”:3月16日,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决定用3年时间实施农村新居建设工程,每年确保新建农房75万户,力争达到100万户;同时,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8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今年先行改造5万户。这一工程惠及全省农村千家万户,将有力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
    xx欣慰、xx自豪的同时,再次让我想起了年前参与的“增减挂钩临沂行”中遇到到几件小事。严格地说,这些小事,与轰轰烈烈、大规模的“拆旧建新、城增村减”相比也许微不足道,与我们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关系更是“风马牛不相及”。但作为一个新闻工作者,耳闻目睹之后,有些现象以及后果,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好在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有识之士和业内媒体的xx。1月18日,《中国国土资源报》第7版以“村庄整治不可急于求成”发表了问题研究文章;次日该报3版又在读者来论栏目,发表了《农民需要什么样的新农村》一稿。中心议题都是“整治先行,规划滞后,大拆大建,推倒重来,千村一面,城不像城,村不像村”,关键的一点这样“无疑会切断乡村的历史、文化传承,让农民失去‘精神生活的根’”。
   诚哉斯言。“楼上楼下、电灯电话”,曾是50年前,全中国人民的梦想。现在,早已住惯高楼大厦的城里人买房,不又在追求“别墅式,水景、生态、风情”住宅了吗?逼得开发商无中生有,挨着一条臭水沟就敢说自己是“水景住宅”,栽两棵歪脖树就硬扯是“江南园林”,门前放一个雕像就说是欧式经典,还不都是因向往宁静、追求自然所致。但“城乡一体化”不等于“城乡一样化”,尤其是千百年来形成的村落里,有许许多多“物质遗产”和附存在这些物件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wy}的、独有的,一旦损毁将万劫不复。物质生活好了,就追求精神生活,追求精神文明。古人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为的是游历、感怀、体验,齐家、修身、治国、平天下。现在,多数普通老百姓,外出旅游,为的是游山玩水,探访名胜古迹,亲近大自然,因此才有了那么多的“农家乐”、“渔家乐”、“农家饭庄”……。现在的农村,其实还有许多的好景致,好风情,只是当地人司空见惯便置若罔闻。比如一处老房子,一座古庙,一通古碑,一段古城墙,一棵老树……它们从沧桑中来,传承着过去的信息,是会说话的历史。如何保护?如何开发?这真是个问题!
   别让有限的人文历史遗存,在新的大规模的建设中土崩瓦解;别好心办孬事,无意中成了历史的“罪”人,在大拆大建之风中,我们国土人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啊!

2——偶遇散落在乡间的无价之宝

      齐鲁大地,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是世人公认的。一山一水一圣人,宏大的自然风景和有关至圣先师的名胜古迹,犹如明珠闪烁。而走在17500多平方公里的沂蒙大地上,不经意间,也会与一些人文历史的遗存撞个满怀。
        走进一个叫石家庄的村子,一排排新建的二层小楼,黄墙红瓦,在秋日的暖阳下熠熠生辉。村里王书记介绍说,我们村建村于明朝,原址座落在金钩河以南,90%以上的房屋属于百年老屋,有的年岁可达200年以上,结构大多为土坯房,是典型的老危病房。全村216户,占地220亩,2007年经县政府批准为旧村改造示范村,由县建筑部门规划设计,对该村实施整村搬迁,新村占地90亩,可净增耕地130亩“。目前,已拆迁住宅117户,房屋771间,已建成二层商住楼70栋,复垦土地63亩,计划2010年底前全部完成任务目标。
       听说老村多是百年老屋,一种思古探幽之情油然而生。本着看看”旧貌“的想法,征得当地领导的同意后,我们向南不远,走过溪水淙淙的金钩河,来到了老村旧址。在已经拆的差不多的村庄内,有两处高大的房屋引起了记住注意。走近一看,硕大的青砖墙体,雕花的门楼,造型别致的月亮门,是一处典型的古代民居群。据王书记介绍,这里是清朝一位进士的老宅,周围曾有好几家一模一样的房子。过去大门前有一个插旗杆的大石头,后来石头挖出来被砸碎了。现在房子拆的差不多了。走进保留完整的一户人家,院子里有石砌的台阶、葡萄架,墙上有雕花的门窗,一位操着南方口音的老太太迎出来,一问才知道,她是浙江绍兴人,25岁时找了该村一位40岁的南下干部,后来一起回到故乡,已经50多年了。生了三男两女,丈夫活到90岁已经去世。她说住在这样的老房子里很不错。王书记还说,这个房子在战争时期曾做过八路军的办事处。屋里的木料都没换,是原汁原味的古建筑,有点南方的风格。
        出门来到路南,王书记指着一座房子又开了腔。她说,你们看看上面的小青瓦,是不是有点不整齐。这是在我们马站比较出名的一个典故——“石家庄的屋瓦出了斜子”,原来,可能是由于设计或施工的问题,当时上瓦的时候,没能和缝,出了个长三角形。没办法,只能中间又加上了半行,但从某一个方面可以看出房屋的结实与坚固。看到这么特别的建筑,与周围几处破败的草房简直没法相提并论,就询问王支书有没有保留一处,作为纪念的打算?这毕竟是历史,是古色古香的过去,还与革命有关,后世子孙看到了,也能了解先人的居所。王支书眼前一亮,说曾有过这个打算。他希望我们和国土局的领导说一声,看看怎么调剂一下。我们把这一想法与孙局长一说,他接着答道:保护文物,我们国土资源部门也有义务。我们临沂市出台的文件上有这一条。对一般面上的可以用照片保留、记录下来,有价值的一定会保留。
        那天回来后,翻看《临沂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材料汇编》,在临政发【2009】5号文《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若干意见》中,看到综合整治、改善环境一段有”保护好山体、水体等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与乡土特色,确保建设与环境的和谐“。当日,在马站街上,还看到一处被老百姓自觉保护下来的城隍庙。
        第二天,我们到探沂镇采访。参观了一处正在建设的住宅楼后,驱车来到3里外的许由城村。据张镇长介绍,新楼建成后,许由城将整体搬迁过去,能复垦出400亩土地。两两相减,能节省300多亩。
        在许由城路边,有一块水泥的石碑,前面是”许由城“三字,右面则这样一段文字:该村东北方有汉代古城遗址,以上古高士许由命名许由城,后一度简称城子。一九八零年恢复原名。从中可以看出,这里的历史悠久。据说,前几年还曾挖出过金币。为了保护古城墙遗址,前今年临沂市修滨河大道时,还专门拐了个弯。
        对于这一点,后来我上网搜索,的确看到了2006年4月18日发表在齐鲁晚报上的一条新闻《增加20万元投资整体北移,滨河大道为许由故城让路》,说的是费县县委、县政府为保护境内古迹许由故城,增加20多万元投资,将滨河大道费县段在原建设方案的基础上整体北移,以绕过许由故城,使古城得到有效保护。该消息还说,许由故城位于费县探沂镇许由城村,建于春秋战国时期,1981年被费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古城的东墙北段和北墙的东段保存尚好,夯层明显,高4米到6米。历年来,在该城内发现了众多的墓葬、水井等,并发掘出陶片、陶罐、铜箭簇、石器、金币、五铢钱及部分宋代钱币等,其中的陈爰金币重达200余克。许由故城遗址对考证春秋战国时期南北方军事、文化的交流以及战国时期楚国的疆域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滨河大道费县段原设计方案正好经过许由故城的西北角。考虑到许由故城的重要性,费县县委、县政府决定增加投资,将古城附近的滨河大道整体北移,绕过古城。这次北移距离平均为8至9米,最长为10.3米。
        但当时我问镇上的领导,村子搬迁、整体复垦后怎么办?他说全部整平,先让老百姓种植,等以后再上项目。我听了后,当时就心情一沉。
         随后,我跑进村子里,与一位姓吕的老人聊天,他正在屋顶晒粮食,我们一问一答,他说以前城墙很高,四周都有,过去修路时,还曾挖出一块老石碑,不知道弄到哪里去了。问他愿不愿意上楼,吕宪义说,他们都去我就去啊……话语中明显的有些不舍。
         那次采访,在北神墩村,见到了沂河边一座高高的封土,村民们说,那就是“神墩”,以前村民有红白喜事,可以去那里借盘子借碗,头天晚上烧个纸,说说所需数量就行。后来有贪心的,借了不还,就再也不灵了。这样的故事,似乎很多地方都有。现在靠近神墩地方的房屋已经拆迁,整理出来的土地上人们正在种庄稼。问他们会把神墩整没了吗?他们说不会,村子因他而得名,把它整没了,就名不副实了。从这里,我看出了人们对遗迹的保护。后来打听,这神墩应该是一座汉墓。
       费县方城镇,是唐代书法家颜真卿的故里。该镇周俊献书记,曾作为代表到南京参加过世界颜氏宗亲大会。他告诉记者,下一步开发颜真卿的出生地诸满村(孝悌里),就要从保护人文历史遗迹的角度,去设计、规划新的村庄建设,用祖先留下的、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打造自己的旅游品牌。
        还是在方城镇,盐店村,已经搬迁过的村庄旧址上,我们看到有两棵“异树”,一棵当地人叫“要榆”(是反季节生长的榆树),上面结满了榆钱,再是一棵“柽柳”,都很有特点。柽柳,过去只知道荒原上较多,去年春天,在西安大雁塔的院内,我蹭见到两棵上千年的柽柳长得如同松柏一样。陪同的镇、村领导异口同声地说,一定要保留下来……

 3——思  索

       走马观花的采访,有一些东西总让人念念不忘。回来不久,看到了几则有关我省文物普查的报道。其中,新华社济南11月8日专电,山东省在第三次文物普查中,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6227处,其中新发现16463处,占总量的62.8%。此外,这个省还调查登记消失文物959处。这则消息还说,这次文物普查还发现一些问题。比如,对工业遗产、乡土建筑、20世纪遗产、文化线路、文化景观等新型文化遗产还认识不够;对记录社会重大发展变革的文化遗产缺乏足够的重视与敏感度;新发现重要文物的保护急需提上日程等。其中,乡土建筑作为一项专门提了出来。
        然而,在网上看到的临沂的文物普查结果是,共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点517处,其中新发现149处,复查368处。而沂水通过对全县19个乡镇1559个自然村的田野文物普查,新发现古遗址39处、古墓葬13处、古建筑38处、古石刻105处、古生物化石点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53处,新发现各类文物点共计249处,复查已发现文物点322处,目前复查和新发现文物点共计571处。
       我不知道,这登记里面包不包括许由城、石家庄的进士旧居,但我在沂南县竹泉村一处由旧村庄改建扩、建成的度假村里,看到的代表沂蒙山旧时民居的草房,檐高不过两米(与石家庄的老房子差远了),新修的驸马府、戏台、关帝庙等,都透着现代的气息,我就想,保留下古建筑进行名副其实的旅游,那才是有着文化底蕴的开发旅游,何乐而不为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dy}章总则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其中就有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文物保护,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规定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山东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次修正)》第六章不可移动文物管理中规定,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具有一定历史风貌、地方特色或革命传统的尚未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以及街区、小镇、村寨、园林及其他建筑群体,在征得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省城乡建设部门同意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公布为同级历史文化保护区,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予以保护。第八章附则中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不得拆除、改建或迁移地上文物。如因建设特殊需要,必须按法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其设计方案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同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看来,只有确定了”文物“的身份,才能成为重点保护对象啊。
        清楚地记得,2009年11月3日,《大众日报》头版头条刊发了一篇题为《城镇化的”临沂样本“解读》,其中有这样一段话:临沂在加速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坚持城乡统筹,抓住新农村建设的机遇,致力推动城乡和谐发展。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推进由村庄管理模式向农村社区管理转变。率先在全省开展村镇环境综合整治,把全市6890个行政村统筹规划为1500个中心村,配套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目前已确定1032个中心村(农村社区),居住人口237万人;建设农村社区233个,居住人口50.34万人,越来越多的农民成为社区居民。
        看了这篇文章后,我想到了未来临沂发展的同时,也想到了石家庄,想到了许由城,他们的命运会是怎样。发展是大趋势,势不可挡,发展的同时,有关的部门能否从自身角度出发,从长远大计着手,在规划实施中,为政府部门做好参谋,当好军师,使之真正成为一个有内涵,有历史,有文化,有品位的农村社区呢?今天没有列为文物的东西,不等于明天不是文物。经历了无数风雨、社会变革,浩劫动荡,好不容易保存下来的,带有人文历史的遗存,不要毁在我们这代人手里,不管是有意或无意,都将愧对前人和后代啊!相信,高瞻远瞩的有关领导,会意识到这一点的。

4——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村庄整治不可急于求成》一文中指出,现在,越来越多的村庄列入政府整治计划,越来越多的农民由平房改“上楼”生活,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好像一夜就要完成。但是,在大规模实施村庄整治过程中,个别地区也暴露出一定的盲目性,例如个别地方政府单纯追求用地指标而不顾村民长远生计,单纯追求既得利益而不顾经济持续发展,存在诱发社会矛盾的隐忧,这不得不引起人们的xx。文章还说,村庄整治已经暴露出以下几方面的弊端:一是整治先行,规划滞后。二是片面追求集约,建筑模式不宜。三是短期获得利益,长期增加成本。四是农民变成市民,务农转换就业。但由于大部分农民仍要以种田为生,成本增加,家庭收入必将严重缩水,最终将导致整体生活水平降低,引发一些社会问题。
      《农民需要什么样的新农村》一文中说,近日到几个新农村转了转,发现几乎是一个“版本”:中央建个休闲广场,四周居民楼林立,外围修一条水泥路,再种上两排绿化树……不见了的,是昔日蜿蜒的小河,村口古老的大树和一口口的老井。新村建成了,熟悉的田园风光也消失了,这种变迁令人惆怅。如果村庄改造不考虑千百年来形成的空间布局、文化积淀和生活习惯,一味地大拆大建、推倒重来,无疑会切断乡村的历史、文化传承,让农民失去”精神生活的根“。
       以上的话语,情真意切,有理有据,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对当前农村住房建设中一些现象的忧虑。具体到在新农村建设中,对一些有价值的人文历史遗存的保护,其实外地早有经验和做法。如《宁波新农村建设文物保护与发展模式初探》一文就说,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中国有大量的古代和近现代文化遗迹,这其中有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已被发现、列为国家或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或文物保护点。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至今仍有许多遗迹未被发现,散落各处。尤其是广大农村,许多古建筑、古民居处在“养在深山人未识”的状态。因此,新农村建设在实施村落改造的过程中,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了文物保护的问题。实现文物保护与乡村建设的协调发展,保护好乡村特有的人居环境、田园风光,杜绝出现”千村一貌“的现象,延续历史文脉的传承,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如何在村庄改造和文物的保护与发展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1、在保护古村的基础上,推进新农村建设。2、在保护古建筑的基础上,保留一部分新建建筑,新老结合。3、在原址基础上进行重建或修建,以新建筑为主,拆除老房、旧房。4、xx建一个新村。他们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包括江西赣州等地,都针对新农村建设中的文物保护赣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
       看到这里,我们就不难理解江南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名胜古迹,那么多的古村落,老牌坊。就在构思这篇文章的时候,1月15日的      《齐鲁晚报》发表了一篇题为《清末古宅深藏黄河北小村》的稿子,说是在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刘光照村发现了一片占地数亩的青砖大宅院。这座大宅院砖木结构,由正房、厢房、耳房、出厦等构成,是四进院落。只可惜,有的已经扒掉了,很多漂亮的构建如砖雕、吻兽、影壁花刻、文字都在xx中毁掉了。部分残留下来的屋院坍塌,少部分房屋还住着人。济南市考古研究所李铭所长在考察后表示,将为它申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尽快保护起来。
        亡羊补牢,未为晚也。就在1月26日,报纸上发布了“广州旧城改造拆迁将划定文物保护范围”的消息,拟将对建成时间超过30年的历史旧城区,明确划分为文物保护区、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协调区和一般旧城区。南方都市报发表了《旧城改造规划与历史为善与公益结盟》的评论,说广州开始在政策理念上确立旧城改造的历史文化意识。也许,这从某个方面反映出建设与保护将和谐并举的好兆头。
       让我们也来好好想想,怎样给后代保留下值得怀念的人文古迹吧。

 

——大门

 

 

——月亮门

 

 

——出了斜子的古民居

 

——换了瓦的古民居

 

——砖雕局部

 

——拆了的古民居

 

 

——还有人住的民房

 

——村碑

 

 

——难得一见的柽柳

 

 

——村碑

 

——为躲避古城转弯的公路

 

——镇上的城隍庙

 ——度假村里的古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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