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我以单薄文字予你一纸情书

(原)我以单薄文字予你一纸情书

天空是发自内心的灰,还有空无一人的街道,我站在街角,握了握手中的冰拿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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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嘶……略微地抽吸了下,感觉着鼻腔里凝结的冰渣刺破了柔软的鼻黏膜。呵呵,我笑着,血液独特的腥味刺激着我的神经。我能够感觉到红色温热一颗颗地掉落,发出xx的声音,是那样撕心裂肺的疼,光穿透鼻子上的鼻钉,是那样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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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一个极其微小的孔隙,但就是那样和细腻的鼻子格格不入,所以即使在那个地方钉了颗银灰色的钻也还是那般不习惯。嗯,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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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是在许久以前,有个喜欢把头发吊成一个团子的女生指着我鼻翼的钻说,很好看,很酷,但不适合我。我还记得那个女生有个奇怪名字,她叫,鸾。 而另一个女生却轻敲着我鼻翼的钻,她说,土死了,兮,丢掉它,浅紫色的水晶更适合那个位子。可是我最终既没有拿掉鼻翼的钻,又没有换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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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鸾漠然地看着我,说随便你。另一个女生则粗鲁地扯下我的一撮头发,凶巴巴地瞪着我那张可恶的脸,我坏笑着靠近,给了她一个结实的拥抱,湿漉漉的气息吐在她的耳边,你,不舍得打我;即使我,不听你的话。我感觉得到她的牙齿嵌入我锁骨上方的肉里,像被分解了一样,但是我在笑。即使痛到龇牙咧嘴。我知道,她们是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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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一件三连体式的衣服,我挤在中间,因为我可以放肆地喊:你们都是我的女人!鸾很瘦,她也是,而且我们都知道,我最瘦。于是三个瘦巴巴的女生穿着肥大的三连体式衣服在大街上遛遛达达,在还有七秒红灯时闯过去。如果默契,我们就会到达目的地,如果那个谁谁摔倒了,那么就…一起死吧。比一箭双雕还来得痛快,大前提是,我们是自愿的。但不属于xx,谋杀也不是,因为刚刚说过,默契到死掉。所以,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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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引以为傲的是回头率,指数超乎了所能想像的数字。期许,就这样,走一路,不会停,也不要停。我还拉着你们的手,掌心的温度足以融化冰冷的心,而且,不会放开。我相信这一刻属于我们的,命中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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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忘记了那是夏天,停下来舔着刚买来的三色果味球时才发现自己是真的累了,所以鸾,我靠在你的肩膀,然后安小眠的手指**我的发,轻揉地按压着我的头皮。奇怪的动作在那些人的眼里像是杂耍的游戏,我们是变幻着高难度曲目的困兽,我说,安小眠,我们应该收工钱了。然后两只拳头温柔地招呼着我的面部,却不是,破相。我肿胀着脸颊死皮赖脸地在你们中间蹭啊蹭,三连体式的衣服中便从此少了一个神经质的大脸,就是那个白痴的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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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鸾,我喜欢朱古力,所以买了好多,把它放在炉子中加热,它就变得油腻腻的,安小眠说那是狗屎,可是我伸出一根手指粘了些那黑褐色的黏稠东西,放进嘴巴里,味道没有变呢,可是,为什么你们要用那种看疯子的眼神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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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欺负安小眠,不是不喜欢欺负鸾,只是因为到了{zh1},我总会大发善心地让着她,所以她的胜利源于我的忍让和退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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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鸾说我,你真不要脸。我说,嗯,你才知道。我说安小眠,你这个懒婆子。人如其名,喜欢睡你的美容觉,你的前世一定是头猪。你却说你不爱吃朱古力,我是个恶心的家伙,吃着恶心的东西,其实我是真的想告诉她,我恨不得泡在里面,所以我吃着融化了的朱古力一边忍受着某个罗唆女人的婆婆妈妈,安小眠,你就是没事找事,所以罚你一辈子爱我,不准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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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喏,勾勾手指头,牵你的手买了10克拉的钻戒,戴上给鸾看,她说好丑。那要怎么办?我摘下安小眠无名指上的钻戒,狠狠丢进玻璃鱼缸,银白色的指环在水中转了个圈后划落在缸底,金红色的锦鲤还在悠哉悠哉地摆动丝绸般柔软的尾羽,可这些并不是我们所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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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鸾在屋沿瓦缝的空隙中找到了三跟绿色的狗尾巴草,我指着她手中的嫩绿色植物说,知道吗?在原来的那个城市里,它被叫做毛毛狗。回答我的却只有安小眠和鸾的白眼,好吧,我承认我是白痴。我看着纤细的草梗在鸾修长的手指中飞速旋转着,被弯成一个个小而精巧的圆环,{zh1}揪出了两只毛绒绒类似于兔子耳朵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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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鸾拿起一只,戴在我的右手无名指上,清亮的眸子凝视着我的眼,“这叫草戒,就是所谓的狗尾巴草戒指。”微微粗糙的质感轻而紧致地贴在手指末端,毛绒绒的草尾拂过手背,感觉痒痒的,心也缭乱了悸动,我接过鸾递来的{zh1}一只草戒,小心翼翼地套在安小眠原本戴着钻戒的地方。绿色的草戒衬着她白皙的手指该死的好看。然后我毫无预兆地吻上她的脸颊,看着安小眠的脸,蓦地变红,而鸾在一边坏笑,嗯,两个该死的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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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就这样度过一整个冬天,地板更下面的瓷砖下是温暖的地热,刚看完电影后回到公寓的三个人恨不得仰躺在地板上呈大字状,结局往往不尽人意,不是老天不作美,不是我们太肥,只是那个最暖的地方只有那小小的三平方米,小字都摆不开,更何况那个肥硕的大字,三个傻子就这样面面相觑,{zh1}还是决定挤在软皮沙发的一处,裹上厚厚的被子,在不算瑟瑟发抖中熬过一个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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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小眠喜欢狗,她有一只娇小的吉娃娃,我喜欢盯着她的吉娃娃,拽着它细嫩的耳朵揪来揪去,直到它的狗爪子像它的主人一样烦不盛烦地招呼上我的脸,而我却可以在{dy}时间保住我那张为我争得门面的脸,用鸾的话说,我就是臭不要脸。嘿!这句话是没有任何错误的,我会举双手赞同,而安小眠的吉娃娃会挠着它那超级{wd}卡哇依的四个爪表示同意。有时我真的嫉妒安小眠的吉娃娃,因为它有着那样一个让人都止不住羡慕流口水的名字,朵拉拉。所以要谅解我,因为我嫉妒的很辛苦。我想我是真的嫉妒到发疯了,因为在很久后的某{yt},我竟然真的揪着朵朵拉的两只耳朵,丢进了远离公寓的垃,圾筒,然后面对着安小眠的两只泛着血红色光芒的眼睛,处之泰然。当然,这只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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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方的冬天也并非是缠绵不绝的冷,总还有阳光,当然,不算明媚。即便是这样的天气,鸾仍旧喜欢穿着一件内衬,然后在外面罩上一件薄到不能再薄的羽绒服,我说她就是找死,她不置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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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更不介意的是拿着香奈儿五号一震狂喷,按照她的观点,要香味入骨入髓才是她想要的,每每这时,她还会补充一点,她一样喜欢男士身上浓郁的古龙气息。安小眠也终于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大嚎着“你可以去滚了!”然后一脚把鸾踹出去,“嘭”地关上房门,拿着不知从哪里淘出的花匠用来浇花的喷水壶,灌满了水后,对着整个公寓不停歇的狂喷一通,直到她累的手指分不开瓣,她亲爱的朵拉拉屁颠屁颠儿地爬到她身上才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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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想像下公寓的空气湿度有多么的强悍,安小眠用无辜的眼神看着我,她的朵拉拉也是,所以天知道我有多么想把她们两个东西撕碎。整个公寓可以媲美猪窝,应该庆幸的是鸾没有闲心弄那些古玩字画挂在墙上,否则安小眠一定会死的很惨,那时,我一定会为她默哀。我不是想要安小眠不好过,只是她自己承认了罪无可恕,肯姑息作罢的,也唯有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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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鸾说,喜欢这个只属于我们三个的小宇宙,可以不用故作姿态,可以肆无忌惮地挖鼻屎,至于说弹去哪里,便随心所欲,而由谁来打扫屋子,无疑三个懒人都躲得远远的,没人愿意一个不小心,指腹就触到一团柔软的鼻屎,想来也真是恶心,所以每次都会抓阄决定到底由谁打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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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我是最幸运的人,因为起止到现在,我依旧没有打扫过一次屋子,是我的人品好吧,但奇怪的是买彩票时为什么抽不到特等奖,按照鸾的思想,我不缺那五百万,但就是想要。眼巴巴地等着天上掉馅饼的日子不好过,况且真正不缺那五百万的不是我,是我那一丝不苟的守财奴老妈。我缺钱,很缺,比缺德还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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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小眠朝我乎闪着脸上刚刚用睫毛膏刷到接近两厘米长的眼睫,这种震撼的场面使我不得不结束了自认为可以轰动全人类的演讲。于是我开始了新一轮的心惊胆战,我明目张胆地指着安小眠的眼睛,“我看到了什么?安小眠,你怎么会想到把男性的腿毛接到你的眼睛上,还泛着金黄色的毛边,你让我联想到了一种高级的卷毛狗,可以说你丝毫不逊色于它,或许你真正应该模仿的应该是你那亲爱的朵朵拉,只要学成了它耳朵上的功夫,我想,连环游世界的钱都可以从你身上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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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急跳墙,对于人,自然是不言而喻,在我拽住鸾的手腕疯狂地冲进房间再以像大小便快要湿襟飞速冲进厕所的速度锁上了房门,可以清晰地听到某种类似于猫科动物处于极度愤怒时抓挠木头的声音,于是我开始为某只猫女的美甲而担心,挠坏了怎么办,长了两个月才成形,看得比她的宝贝朵拉拉还**子,伴随着一声咆哮,我想我完了,正决定向鸾哭诉时,只得到她奖赏的一个白眼和一句不屑“你拉我进来干嘛。”我从嘴角开始抽搐,在憋得不能够再憋时终于鼓起勇气告诉鸾,我怕安小眠误伤到她。可是迎接我的话泼了我一个透心凉,“你出去就好了。”我连想死的心都有,可我宁愿死,也不愿意被安小眠的爪子挠。鸾在一边哼哼唧唧着敢作不敢当,就在我决定霍出去拼命时,听到了安小眠的哀嚎,原来,爪挠断了。鸾在一旁不盛唏嘘地看着我一边安慰着受了伤的猫女,一边包扎她断了指甲的猫爪,朵拉拉也很合时宜地跑来扑进鸾的怀里。对此,鸾嗤之以鼻,当然,针对的是我和安小眠,因为她说,“疯女人”,更因为朵拉拉是只纯正的雄性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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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了化妆舞会的邀请函,当然是三张,我陷在席梦丝床垫里嘴角带着微笑看着眼前两个忙碌着的女人,随手甩过信用卡吸引了她们俩的注意,“嘿!”我说着,暂时第二次吸引了她们俩的注意,“有话就说有屁快放,没空陪你扯。”鸾不耐烦地盯着我,也打乱了我原本想要调侃的心情。她这个女人,就是那么毒。毒死吧毒死吧!“兮,你要说什么?”安小眠透过镜子看向裹在被子里的我,我看着她精心烫染后的发,柔顺的搭在她雪白的肩,白皙的脖颈,精致的面孔,然后我该死地吼了一句,“你是要去相亲吗!”一种莫明的怒火在心底盘生。安小眠的黑亮的眸子躲在长长的眼睫下不安地看着我,空气中只余下我粗重的喘息声。没有了时间的概念,我盯着她,恶狠狠地盯着她。我平静地对安小眠说你很漂亮。然后摔门离开。我应该听到镜子碎裂的声音,可惜,我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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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茫茫然的走,喧闹的街道像跟我作对似的让我体味着一种感觉,叫做格格不入。突然开始想念起一杯冰咖啡,顺着记忆想起在哪里的路口,再一转弯便可以买到,就顺理成章的加快鞋子磨合地面的频率,到了咖啡屋才发现没带钱包。钥匙和手机一直是放在钱包内地夹层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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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笨蛋兮是个马大哈,总是忘记带东西。所以你亲爱的老婆我就大发善心为你作了一个圈圈,你把它戴在手腕上,把细小的重要的东西放进来,就不会在忘记带包包时流落街头…”脑海中突然回想起安小眠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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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吃力的抬起手腕,看到那个套在我手腕上的小小的,扁扁的浅紫色的圈圈,窄窄的圈圈是那样子的歪扭扭,还记得安小眠刚把它送给我时我的躲闪还有鸾脸上的坏笑,{zh1}还是我的服输,因为安小眠大大的眼睛里蓄满了眼泪,大滴大滴的眼泪往下砸,眼圈红红的像成熟了的水蜜桃,直哭到她的朵拉拉趴在地板上蹭着她的裤角,嘴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在那时,我明白了什么叫做于心不忍,终于还是面部抽搐着坐在她身边,姿势僵硬地伸出我颤抖着的胳膊,看她笨拙地为我戴上那个她亲手制作的圈圈,然后在听到鸾疯狂的笑声后的忍俊不禁的大笑,我想我又疯了,所以才经得起这两个疯婆子的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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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小眠…”我不自觉地叫出了这个名字,回答我的是冰冷而稀薄的空气,右手食指在圈圈上摸到一个硬硬的东西,掏出来是一张xxx,我知道,是鸾装进去的,我感觉鼻子涩涩的,吸不进空气,嘴巴干干的,同样的呼不出废弃的二氧化碳。我没用的开始想念安小眠和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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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踢蹋着铺满鹅卵石的路面上的雪,握着xxx,听着那“滴”的一声从ATM嘴里吐出的粉色纸片,再踢蹋着路面上的雪走回咖啡屋,买了冰咖啡坐在充斥着暖气的软座上,眼前模拟着晃动那两个女人的身影,手腕只是微微一颤,冰凉的液体就溅了满身,该死的连一杯咖啡都喝不成,冰凉的咖啡渗漏了本就不厚的外衫,我听到了自己牙齿如同切菜般的打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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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夜的钟声应时的响起,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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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吃着买给自己的红茶蛋糕,坐在空荡荡的公园里,忘记是谁告诉我,不要委屈自己的肚子,所以我才肯乖乖的吃早餐,安抚我空虚的胃。因为它是那样的孱弱,不堪一击。红茶蛋糕的香醇溢在唇齿间,可是不是那个熟悉的味道,没有安小眠的气息,安小眠,你知道我为什么冲你大吼吗?因为你好美,因为我怕你爱上别人,离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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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那头有个胖胖的雪娃娃,眯着黑亮的眼对着空无一人­的公园里那个被漆成乳白色的木头座椅,胡萝卜做的鼻子也好似冻的通红,圆圆的大大的脸上没有嘴巴,但却可以感觉到它的嘴角咧的极大,像要迸出血来,它披着破烂了的衣服做成黑色燕尾服的衣摆在黑夜里不平静的摇摆。

­        我费力地钻进游乐园,牢牢地盯着那个掩盖在巨大圆盘下的旋转木马,挤进栏杆,摸索着找到那匹纯白色的木马,黑夜里东西变得那样模糊,但我还是找到它了。一样不变的纯白色马鬃,高大的身躯,我紧咬着牙根爬上它的背,紧贴着它冰凉的身边,它背还是一样的让我不舒服,即使它装着漂亮的马鞍。

        还记得和安小眠是在这里认识的。她趴在一匹枣红色的木马上,穿着淡粉色的蓬蓬公主裙,泡沫般柔顺的头发如同海藻般的散在她的肩上,头上戴着棉白色的蝴蝶结,那一刻,我以为自己看到了天使,只是,她在哭,漂亮的大眼睛里闪烁着宝石的光茫,我就那样傻乎乎地跑到她面前,抹去她的眼泪,告诉她不要哭,对着她挤了n多个鬼脸,然后,她笑了。

        我凶凶地问她为什么哭,然后我的人生中{dy}次明白了什么叫做无奈,她说,木马好大,一个人好怕。

        我说,我做你的白马王子。然后我把安小眠带回家,像童话故事里说的那样。王子给了公主梦幻般的城堡,美丽的衣服还有棉花糖那样甜蜜的爱。

        

        那一年,安小眠十一岁,我十岁。

        我抱着木马纯白色的脖颈,在呢喃着安小眠的名字中沉沉睡去。

        尖利的指角穿透了安小眠带在胸口的蝴蝶胸针,鸾在遍地残留的腥红里缓缓舒张开嵌在肩膀上的双翅,冰冷无神的眼眸淡漠地望着我,但我却仿佛感觉到她的目光是穿过我看向另一个世界,空气中弥漫着令人作呕的味道,比福尔马林更要刺鼻。我就那样眼睁睁地看着鸾飞掉,而无能为力地看着自己被水蛇般的海藻缠绕着的双脚…… 

       我要确信这只是个梦,所以在惊醒后踉跄地奔跑。跌跌撞撞不知折断了多少盘生在围栏边的狗尾巴草,它带着毛刺的边儿划破了我裸露在外的小腿。我知道,这一切都并不重要。一只黑猫擦着我的脚腕溜走,只是那柔软到令我毛骨悚然的尾巴不经意间缠绕了我的脚腕,黑猫暗黄色的眼球深深地瞄了我一眼,然后它放开尾巴,匆匆消失在浓密的夜色里。我打了个寒颤,恰逢午夜两点的钟声响起。我知道,如果再不快一点,我会失去些什么。

  筋疲力竭。我看到公寓的门大大地敞着,地板上是巨大的试衣镜碎裂留下的残片,鲜红色的液体狰狞地蔓延着,一路延伸到安小眠的卧室。推开安小眠卧室虚掩着的门,我看到安小眠微笑着睡靠在床沿下,像一朵开得极其妖艳的蔓陀罗花,而她最亲爱的朵拉拉呜咽着舔嗜着安小眠手腕上的血迹。我在那一瞬停止了心跳,伴随着自己绝望而刺耳的尖叫声晕了过去。

  医生说安小眠是不小心划破了动脉,我在心里歇斯底里地喊着鬼也不会信,然后尽量掩饰着脸上惶恐的神色。安小眠醒了。她微笑着看向我,笑容像初生的木堇花,却又是那样的苍白无力,她说,小老公,你回来了。我说,嗯,我回来了。可是,鸾呢? 她低低地垂着她的头,亚麻色的头发遮住了她的眼睛,我看不到她的神色,只听到她从嘴巴里面吐出的三个字,她说,鸾,丢了。 

  安小眠受不了医院的味道,央求着我带她回家,我照做。可是,她找不到她的朵拉拉了。

  嗯,是我那天带着朵拉拉去医院看安小眠,医院不允许带宠物,却在我甩下几张粉色的票子后放行。呵!我讥讽着笑。我拽着朵拉拉的耳朵把它提起来,我的指甲模仿着修剪成梦里的那样,轻而易举地穿透朵拉拉细嫩的耳朵,它在我手中狂吠着,无视它的挣扎,我对着它的脑袋大吼着:你再看看她!{zh1}看一眼她!”直到淡淡的血债染红了我惨白的手心,我提着奄奄一息的朵拉拉,把它丢进了离医院很远处的垃,圾桶。 我告诉安小眠,是我丢掉了朵拉拉,然后她赤红着双眼瞪着我。许久,她说,只要你开心就好。嗯,只要你开心,就好。

  我疯狂地寻找着鸾,动用了无数的关系,不惜一切代价,但是她好像消失在这个城市,丢下了我,还有安小眠。

  安小眠出落的愈加的美丽了。眉眼间多了一丝媚色,但是她依旧不变地叫着我,小老公,小老公。

  我开始彻夜不归,泡吧,喝大杯大杯的鸡尾酒,吸烟,然后吐的一塌糊 。终于在某{yt}接到远在B城的妈妈打来的电话,她要我去外国留学。然后,我真的就坐上了飞机,在身体跟着飞机倾斜时,我低念着,安小眠,对不起……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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