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网友拒吃狗肉——怎么得来?_谭观生_新浪博客

                         

『吹过水无痕』1.24—1.30(二)

 

一.南方报业网27日的新闻,《深圳专家呼吁立法禁吃猫狗 九成网友拒吃狗肉》(以下简称《深圳》),报道中提及:综合南都网、奥一网xx结果,94%的网友表示自己不会吃狗肉,超过六成的网友表示应该立即取缔狗肉市场。

 

我刚看到27日《深圳》时,九成网友?!鉴于国内同胞的法律素质和饮食胃口,我一度以为南方报业网在9前面漏了个0和小数点,在我一直以来的阅读感受中,这点错误对南方报网来说是家常便饭。

继续往下看,的确是九,还是94%。我非常奇怪,{yt}没看新闻,同胞们的法律素质与爱心怎么进步了10年。我接着想看看这xx有多少人参与,但报道中偏没有。我不甘心,既然说是南都网与奥一网的结果,我先上南都网看,有两个相关的调查,一个是支持吃狗肉的人数比反对的多两倍,明显不符《深圳》的结果,否决!那应该是剩下的那个了,虽然这个xx是反对吃的人数比支持吃的多两倍,但问题是参与的人数只有26个,一点代表性都没!

我再上奥一网,拖上拖下拖了半个多钟头,都没找到涉及xx的版块(在一篇报道的后面倒发现一个与此无关的xx调查),自然也没找到《深圳》中所提的xx。按我平时的浏览经验,一般南都网新闻的评论人数都远远多于奥一网(正常来说浏览人数也会多于奥一网),既然南都网那个调查只有26人,那我只能猜想奥一网的xx人数更加不堪设想了。所以,两个网站xx人数极可能顶多几百的情况下,就诞生了九成网友拒吃狗肉的结论。

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在南都网上《“反虐待”或将写进动物立法》这新闻后的80多条评论中,8成以上是支持吃狗肉和质疑“九成拒吃”这一数据的。(《“反”》与《深圳》内容xx一样,应是南方报业网引用时把标题改为《深圳》的。){zh1}说一点,无论南都网,还是奥一网,它们上面的xx次数对同一个IP地址都无限制,也就是你想投一次也行,如果你有空没事干,你同一台机投一万次也行,这真是非常的不专业。

民意被代表,就像街边的路灯一样常见。政府代表民意,就更是路灯中的路灯了。像09年底番禺垃圾焚烧项目,起初政府也是说多数群众同意建在番禺的,但后来经过真枪实弹的xx调查,结果是97%的群众反对。政府代表民意,屡见不怪,几乎与长城一样可以算中国特色了。但这次想不到历来被百姓推崇的南方报业也来代表民意。

似乎,除了人民不能代表“民意”之外,谁都可以。鉴于此,我建议商务印书馆在新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修改“民意”的定义,“民意”应为:除人民的意愿外,可以是政府、媒体等任何一方的意愿!

 

备注:在中国很奇怪,如果你发表文章说你同意嫖娼合法化,许多人就会认为你经常嫖娼、乐于嫖娼,所以才会同意嫖娼合法化。我想说,以上纯粹讨论“民意”问题,我本人活了20多年,但吃狗肉不超过10次。我喜欢猪肉、牛肉、羊肉,就偏偏不喜欢狗肉猫肉,所以有妄想症的朋友可以暂时休息一下了。

 

二.28日,一间征婚机构在京、泸、穗、深等九大城市为身家过200万的男士“猎取”高素质美女。

 

之前不时都会有富豪征婚的新闻,对女方的要求通常比较严格:从身到心、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从样貌到背景、从个人到家庭、从家庭到家族等等,不一而足。我记得每次都有些网友比较激动:有钱真的能使鬼推磨呀!

八零后这一代,仍有相当多的人是通过相亲方式走进婚姻殿堂乃至最终走进新婚洞房的。其实这类替富豪征婚的机构本质上也相当于那位帮你介绍对象的媒婆。你们的媒婆也会问你喜欢什么性格的、什么学历的、什么样貌的、什么家庭背景的吧,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所以你如果有本事的话,你应该这样想:其实都是媒婆,只是富豪的媒婆本事大一点,为什么呢?因为人家本事大一点!

 

三.28日,一省人大代表向记者透露准备在人代会上建议:“立法关闭中小学生手机信息、上网等功能,避免他们因接收黄色等不良信息受到影响。”

 

这类“一刀切”政策是最没技术含量的一种,这跟家长担心小孩摔跤就永远不让孩子走路在本质上是一样的。中小学生没手机,家里没有父母的手机吗?没有电脑吗?按你的思路,我觉得防止接触不良信息{zh0}办法是婴儿一出生,就把眼睛掐瞎行了,一了百了,一劳永逸,你简直一派胡言!

 

1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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