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扬之河瀛洲段防洪工程建设监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绩溪县扬之河瀛洲段防洪工程建设监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1.招标条件
绩溪县扬之河瀛洲段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省水利厅以皖水规划[2010]3号文批准,,投资计划已由省水利厅、省财
政厅联合下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受绩溪县扬之河瀛洲段防洪工程建设管理
处(招标人)的委托,对绩溪县扬之河瀛洲段防洪工程监理、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单位(
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绩溪县扬之河瀛洲段防洪工程位于宣城市绩溪县境内,内容包括龙川桥至大坑桥河道疏浚工程,治理河道长3.94公
里;新建、加固堤防护岸5.43公里;拆除重建浒里翻板坝;加固龙须碣,拆除龙须碣。
本次招标共3个标段:
施工1标段( JXYZD201001):(登源河右岸及河道疏浚、龙须碣坝、房屋建筑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其它工程);
施工2标段( JXYZD201002):(登源河左岸及拆除新建浒里翻板坝、龙川碣坝拆除、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其它工
程);
施工监理标( JXYZD201003):(绩溪县扬之河瀛洲段防洪工程的工程监理)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投标人须具有:(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3)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建造师贰级(含贰级)资格;(4)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类似施工业绩。
3.2  监理标投标人须具有:⑴独立法人资格;⑵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等级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满足相应要求的任意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2月1日至2010年2月5日上午8:30-11:30和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出售
资格预审文件。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具体进行资格预审时间及资格预审合格单位购
买招标文件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监理标售价 200元,施工标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联系人:周梦       于洋
电  话:010-59893732        88205060 
传  真:010-88205605
手  机:13691412393
邮  箱:zhou.meng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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