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排管中的工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排管中设置工井的间距必须按敷设在同一道排管中重量最重,允许牵引力和允许侧压力最小的一根电缆计算决定。
(2) 工井长度应根据敷设在同一工井内最长的电缆接头以及能吸收来自排管内电缆的热伸缩量所需的伸缩弧尺寸决定,且伸缩弧的尺寸应满足电缆在寿命周期内电缆金属护套不出现疲劳现象。
(3) 工井净宽应根据安装在同一工井内直径{zd0}的电缆接头和接头数量以及施工机具安置所需空间设计。工井净高应根据接头数量和接头之间净距离不小于100mm设计,且净高不宜小于1.9m。
(4) 每座封闭式工井的顶板应设置直径不小于700mm人孔两个。
(5) 每座工井的底板应设有集水坑,向集水坑泄水坡度不应小于0.3%。
(6) 每座工井内两侧除需预埋供安装立柱支架等铁件外,在顶板和底板以及于排管接口部位,还需预埋供吊装电缆用的吊环以及供电缆敷设施工所需的拉环。
(7) 安装在工井内的金属构件皆应用镀锌扁铁与接地装置连接。每座工井应设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兆。
4.2.2在工井的接头和单芯电缆必须使用非磁性材料或经隔磁处理的夹具固定。
4.2.3工井两端的排管孔口应封堵。
4.2.4在10%以上的斜坡排管中,应在标高较高一端的工井内设置防止电缆因热伸缩而滑落的构件。
4.2.5 电缆保护管必须是内壁光滑无毛刺。保护管的选择应满足使用条件所需的机械强度和耐久性,保护管上下均须用混凝土层加强保护。
4.2.6 在通过不均匀沉降的回填土地段等受力较大的场所,应采取防止管道变形的措施。
4.2.7管道除跨公路或轨道宽度外,宜在每端各伸出2m。在城市街道管道应伸出车道路面。
4.2.8穿管埋设时,顶部土壤覆盖厚度不宜小于0.5m,与铁路、公路交叉处距路基不宜小于1.0m,距排水沟底不宜小于0.5m;并列排管之间推荐留有40~80mm的空隙。
4.3电缆沟、电缆穿管与其他管道交叉
4.3.1当电力电缆与其他管道(不包括热力管道)接近或交叉时的净距小于150mm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4.3.2 通讯、控制等弱电电缆在沟内敷设应穿入管中,在沟底沿沟壁放置。光缆应穿入防火防爆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