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花店,看到门口有大字通告:提前预定情人节鲜花,多多优惠!
脚步未停,心里开始盘算:已经多年没见过鲜花啥样了。不是没钱买,是没人送。
遥想当年挑夫在昆明当差,也是云南当地买鲜花价贱如草,忽然慷慨之心大发,买了十好几束红玫瑰,白玫瑰,粉红玫瑰,黄玫瑰,还有大捧的香水百合,委托一位回京办事的同事给我送到公司楼下,在华丽的IBM大厦的大堂里,这个戴着眼镜的斯文人满满一怀抱鲜花,等着我下楼来拿。来来往往的人看到,肯定心里都嘀咕:送花的小贩白净体面,戴着眼镜,罕见。
事后知道,送花人是老板的亲信,前身为协和医大博士,专攻糖尿病,嫌弃医院太委屈,愿意为老板保管萝卜章子。顺便兼差送花小贩。
谢过,抱着花进电梯,心里美滋滋,却觉得太招摇了,这不是我的风格。
好不容易把十几束花安放在座位周围,变成我在花丛中。
我们是开放格局的办公室,因为租金美金结算,死贵死贵,老板是犹太人,省俭是头等大事,于是四个人共用一个超大办公桌,进门只看见桌子桌子桌子,有小细缝的地方塞个椅子坐人,见过沙丁鱼罐头吗?就是那个意思。
所以,我那忽然变成花丛的座位,特别醒目。每个匆匆路过的同事都会突然停下,用认真的口气向我说出同样一句台词:“你,要开花店?”
看来,什么东西太多,浪漫就变成现实了。
花太多了,没人想到这个就是烂俗爱情电影里的烂俗桥段:送花示爱。
如今事隔多年,挑夫终于露出吝啬的本来面目,每次带给我的是大捆的芹菜白菜,而且一定是超市xx大甩卖的那些。无论我如何勃然大怒,河东狮吼,狮吼之后,还得乖乖把这些该死的xx菜吃完,我不喜欢浪费食物。
鲜花,倒真成了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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