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发电厂污水处理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受委托,对韶关发电厂污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韶关发电厂污水处理系统采购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售价 (元人民币)
GXTC-1014002-1 含油废水处理系统 2000
GXTC-1014002-2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2000
GXTC-1014002-3 含煤废水处理系统 2000
GXTC-1014002-4 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2000
2. 工程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乌石镇
3. 工程概况:本期工程主要利用拆除1~6号机组后空出的场地和少量的征地建设2台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及其配套工程,预留再扩建2台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的建设场地,最终形成总装机容量3000MW(2×300MW+4×600MW)的规模。全厂污水处理系统改造,通过对全厂(2×300MW+4×600MW)的污水系统进行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治理后的废水循环使用,改造及新建的厂区污废水管网能有效输送各种污废水至相应的处理站处理及处理合格后回用,从而实现电厂废水零排放。本期污水处理改造工程需于主体工程开工前提前建设。
4. 招标范围:韶关发电厂污水处理系统采购,包括含油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以及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等。具体如下:
4.1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含油废水处理系统按规划容量(2×300MW+4×600MW)设置2套油水分离装置,每套出力为5m3h,共10 m 3h。主要包括点火油罐区和油泵房场地及设备的冲洗排水,汽车冲洗的含油污水,汽机房事故排油,油罐区防火堤内和变压器区的雨水排水等。
4.2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一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系统按电厂规划(2×300MW+4×600MW)机组容量一次建成,处理规模为15m3h,并考虑20%的裕量,即{zd0}处理能力18m3h。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的二级生化处理工艺,设置3套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每套设计出力为5m3h。生物曝气滤池抗冲击负荷和低负荷运行效果良好,适用于电厂生活污水。电厂生活区不在厂区内,生活区污水经统一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电厂内的生活污水主要包括:厂区内生产办公楼、主厂房、辅助附属车间等建筑物的生活污水排水等。
4.3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处理站其出力按2×10 m3h 设计,主要功能是处理电厂煤场的初期雨水,及输煤系统转运站、皮带机廊道地面冲洗所排放的煤水,先收集至煤场雨水初沉池,经自然沉淀后送至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并全部回用于输煤、除灰系统冲洗用水。
4.4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系统按(2×300MW+2×600MW)机组设计,水处理系统工艺主体设备按处理能力100m3h考虑,并考虑20%的裕量,即本期{zd0}处理能力120m3h;但加药系统、污泥处理系统、废水储存系统等按规划(2×300MW+4×600MW)机组处理出力2×100m3h一次建成,水处理工艺主体设备预留一列处理能力100m3h的扩建场地,配套加药系统、污泥处理系统、废水储存系统等应考虑扩建接口。
5. 投标人资质要求
5.1 基本要求
(1)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 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600MW及以上机组配套污废水处理系统能力和业绩的制造厂商。
(3)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6)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7)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9)不允许联合投标体形式进行投标。
5.2业绩要求(除另有说明外,以下所指业绩均为国内业绩)
5.2.1含油废水处理系统:投标人近五年(2005年至今)应具有单套处理能力5m3h及以上2个火力发电厂工程运行1年的产品业绩,并已证明安全可靠,在同类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5.2.2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投标人近五年(2005年至今)应具有单套处理能力5m3h及以上2个火力发电厂工程运行1年的产品业绩,并已证明安全可靠,在同类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5.2.3含煤废水处理系统:投标人近五年(2005年至今)应具有单套处理能力10 m3h及以上2个火力发电厂工程运行1年的产品业绩,并已证明安全可靠,在同类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5.2.4工业废水处理系统:投标人近五年(2005年至今)应具有单套处理能力100m3h及以上2个火力发电厂工程运行1年的产品业绩,并已证明安全可靠,在同类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6.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时间:自2010年1月25日起至2010年1月29日止,上午9: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2报名须知: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按要求编制的报名文件一套(必须递交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文件需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2)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格式详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及电子邮箱);
(4)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如有);
(5)满足本公告第6条资质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其中业绩证明文件需有合同(必须有合同封面页、签字盖章页)或中标通知书或用户证明);
(6)报名文件的可编辑word文档(其中资质文件或证明文件可用PDF格式)需同时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定邮箱。
6.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办理购买手续。
6.5请持汇款底单现场领取,需要邮寄的,在招标文件费和寄邮费到帐后,招标方将寄出。
6.6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售后不退。招标方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如需邮购招标文件,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传真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代理机构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单位(招标方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延误等不负任何责任)。
7. 截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8.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为广东,具体地点见招标文件。
请投标人代表及其投资方代表届时出席。
负责人:赵娜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10 51810306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10 51810309
邮箱:zhaona2129@126.com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体育南路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