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动物权利即是保护人权_韶玲_新浪博客

    前几日看到新闻说可能立法禁吃猫狗肉,我只是笑笑而已,因为觉得不可能。我们强大的“风俗”不会轻易改变,何况并没有太多法律依据。但是突然看到很多人为此写的评论,便实在忍不住要反驳一下了。

    这种文章的题目

   

   

    我看了看,这些文章的主要观点是:

    1.动物不该分阶层,猫狗和猪牛没有差别,为什么单禁猫狗?

    2.吃狗肉是我国的风俗甚至文化,不该禁而且该保护,人有吃狗肉的权利。

    3.连人的权利都还没有保证,还保护什么猫狗的权利。

    无非就是这3个观点,

    1.猫狗跟其他动物的差别在于,他们是伴侣动物,他们主要做的是帮助人和安慰人的工作,它们承载的是人的感情。请不要简单以“宠物”二字来概括它们,任何生物甚至人类都可以被当个宠物养着,但他们不是伴侣动物,他们不能看家护院,不能在地震中救人,不能慰藉年迈的主人,不能陪着孩子们玩耍,不能成为家庭里感情深厚的一员。

    2.吃伴侣动物的肉,是一个残忍的风俗。举例,徐州狗肉全国闻名。我认识的一个徐州人,自己很爱狗,而且中风留下后遗症的父亲一直养狗做伴侣,但是当地由于消耗大量狗肉,所以几乎每家的狗都逃脱不了被狗贩子盗卖的命运,他虽然伤心,但依然吃狗肉,他说,在吃狗肉时,他心里在想,反正这不是我的狗。这就是所谓的风俗。

    3.我们的确生活在一个不注重人权的国度,这里的人命不值钱,但并不说明我们就不需要提倡动物权利。我时常感觉到,人们对于己无关的事情麻木不仁,源于缺乏对生命的敬畏之心。因为敬畏,所以怜悯,所以更能站在他者的角度考虑,我知道,这是根深蒂固的问题,不可能很快改变,但是从此不再虐杀动物不吃猫狗肉,是一个多么美好的愿望啊。试想一下,有{yt}我们连动物的权利都能重视了,那时候人权肯定能得到更多的保障。

    还有一些人,认为多是有钱人家养狗,吃得比人还好。此言荒谬至极。中国的大部分猫狗,{jd1}养在农村和老人家中,并不是只有缉毒犬搜救犬才是工作犬,看家护院陪伴老人一样是工作犬,当年北京市打杀了许多家庭犬,后来据报道,许多失去爱犬的老人的健康迅速恶化,精神上的伤害导致了身体的伤害。人道何在?你能心无旁骛地吃着盘中餐,不管它和它的同胞曾经是怎样的存在过,你的人性何在?

    去年,我在河北曲阳,当地驴肉很有名,主人很热情地带我们去吃驴肉,我问驴肉从何处来,主人答道都是在外面拉车干活的驴子,老了干不动了主人都把它们卖到驴肉馆来,我顿觉喉咙梗塞,再难下咽。

    我无法再说别的,人类想要做什么想要吃什么总能为自己找xx般理由出来。我多想在将来的某一日,我的同胞不是以法律的约束,而是以怜悯之心来对待其他的生命。这是道德,也是人之所以称为人的依据。放弃自己的某些无足轻重的欲望,放一些动物一条生路。对于我们来说,并不会失去什么。

    当然,我知道,这只是个美好的愿望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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