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佛山公布了大部制改革后各部门的“三定”(定主要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方案,其中包括新组建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6个局。多数部门在保有主要科室的基础上,增设或新设了科室。相应地,有些部门原有的职权撤销,并入其他科室或其他部门及机构。
重点关注·新成立6局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责调整:将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入市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职能。
机构调整:合并后的人社局,有三个名称变化的科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外国人才和高级专家管理科、计划与考核科。市人社局局长林征表示,原市劳动局和原市人事局合并后,科室由22个减少至18个,上述几个名称变化的科室都是原来就有的,只是对一些职能进行了整合。
人员编制:行政编制83名(含派驻纪检组监察室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5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8个、副科级领导职数19个。后勤服务人员数8个。林征表示,编制基本上没有变化,由于市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划入市人社局“大概从那边过来两个编制。”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职责调整:将原市建设局(市房产管理局)的职责,原市公用事业局除市政、园林、绿化、环卫管理和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以外的职责划入。
机构调整: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科、城乡建设科(挂市燃气管理办公室牌子)、建筑市场监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设计科技科(挂总工室牌子)、审批服务科、人事科。
原市建设局有8个内设机构,这次增加了2个。由于职能调整,不少科室名称都变了。该局相关人士介绍,“比如原来‘房屋管理科’改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科’,比之前增加了房屋产权管理职责。”
人员编制:机关行政编制45名(含派驻纪检组监察室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个、副科级领导职数11个。后勤服务人员数5个。
> >市交通运输局
职能调整:主要有五方面,包括划入原市交通局(港航管理局)、公路局的职责;取消公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等四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新增加了负责协调佛山机场民航业务和对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实施行业管理等职责。
机构调整:由原来的10个变为11个。与原来科室相比,{zd0}的变化是实现了客货管理分离,将原来的道路运输管理科的客运管理与公共交通管理科业务综合至“道路客运管理科”。货运管理则独立为“道路货运与运输服务管理科”;此外,将原来的规划建设科的基建养护业务独立出来,新建一个“基建与养护管理科”,加强基建养护职能。
人员编制:机关行政编制40个,执法专项编制102个。与原来相比,约减少了两三个名额。
>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职责调整:主要是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职责,划入原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政、园林、绿化、环卫管理的职责,同时增加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职责。
机构调整:主要的变化是新增加了数字城管监督室和数字城管指挥室两个科室。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实际上数字城管工作在此次机构改革之前,在前年已经开始在做,不同的是,当时人员主要从其他各科室抽调,此次实际上是数字城管工作的接续。
人员编制:行政编制15个、执法专项编制27个。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个、副科级领导职数11个。后勤服务人员数5个。
> >市水务局
职责调整:不再保留佛山水利局,改由水务局承担原水利局职能,并增加原属公用事业局的供水、用水、节水、排水和污水处理等工作职能。今后,佛山水务局将是供排水及水利的综合管理部门。
机构调整:该局局长韦奕铨介绍,该局新设置了“水资源管理科”和“排水管理科”两个科室。以往水资源管理“多龙管水、政出多门”,工作交叉、责任不清。改革后,新水务局将向资源优化配置的“资源水利”转变。
人员编制: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人左右,主要用于接收原公用事业管理局过来的供水、排水、办公室等科室人员。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为大部制改革中,{wy}由省级管理调整为市级政府管理的局级单位,该局改革{zd0}的亮点是划入由原卫生部门管理的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
其他调整
> >市发改局(挂市物价局、市粮食局牌子):增加法规科(价格成本监审科)、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3个科室,主要负责原物价部门职责,并新设“区域经济科”。该局副局长李晓佳表示,“随着广佛同城、广佛肇经济圈建设等工作的推展,区域合作不断加强。设立区域经济科可承担该职能”。
> >市外事侨务局:增设“港澳工作科”。原“对外宣传科”撤销,其原有的宣传职能并入局办公室。
> >市经贸局:原负责的酒类生产质量监管职能,划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另外,工业、商贸流通业行业规范和标准拟定、行业评比、科技成果评审、行业统计分析、决策论证、资产项目评估等职责,交给相关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统筹:本报记者 朱利辉
采写:本报记者 程俊 黎诚 吴刚 童思娜 陈怡 朱利辉 吴晓芳 张晗
法律顾问:梁香禄(020-87366226)、肖曼丽(020-87366691)、袁铮(020-87366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