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整风运动
南都周刊386期
出版日期:2010年1月18日
网络成为了各方利益的角力场,2009年11月,一场由打击手机涉黄网站引发的大规模互联网整治运动,必将压缩中小网站及个人网站的生存空间,由此而来的,是整个互联网行业的重新洗牌。
特约撰稿_胡泳
插图_陈禹
在刚刚过去的2009年,由于复杂的群体性事件引发的矛盾日益尖锐,网络成为了各方利益的角力场,导致2009年成为中国互联网的“监管年”。
面对Web 2.0所造就的分布式网络的“去中心化”特质,互联网主管部门力图通过“重新集中化”而逐渐创设出某些控制中心来,以保持自己的控制力。2009年11月,由打击手机涉黄网站引发大规模互联网整治,先是关闭清理BT下载类网站,然后是采取一刀切手段针对所有网站进行检查。所谓一刀切是指部分省市的IDC机房(Internet Data Center,互联网数据中心)为了排查违规网站,直接全部断网清查,确定没有问题之后再重新上线。业内人士估计,目前全国的网站数量大概在300万家以上,而整治过后被关停不可能再开的网站大概会有10万家以上,还有更大一部分会受到无辜牵连而影响流量。
12月,整治力度继续加大,继互联网接入服务商、电信运营商、独立互联网和WAP网站之后,域名服务商又成为整治的重点。除了禁止国内个人域名注册之外,还对未备案域名停止解析(含跳转)。这或将造成一个严重后果:由于国外网站一般不来中国备案,“不备案不解析”将可能导致中国网民无法访问未备案的国外网站。
目前国内各大IDC接入商都在清查网站用户,建立“白名单”制度。所谓白名单,即只有列在名单上的网站才能够获准接入,其余的一概屏蔽。据一家IDC接入商提供的材料,暂时可能不会通过“白名单”审核的网站主要有四大类:未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网络视听、电影等类型网站;未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小说、游戏等类型网站;未获得《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的论坛、聊天室、留言板等类型网站;还有游戏外挂、传播病毒、黑客、视频、BT下载发布网站、xxxxxx等。
所有这些整治措施,无异于压缩中小型网站及个人网站的生存空间。由此而来的,必然是中国互联网行业的重新洗牌。国有资本必定会利用这个机会迅速抢占市场,而政策上已然给它们开了绿灯。例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dy}款规定,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在某种程度上说,该《规定》是互联网视听行业的“公有化令”。可为佐证的是,2009年12月28日,中国网络电视台(www.cntv.cn)开播,“国家队”在强力“清场”之后长驱直入互联网视听业。
资本的门槛也体现在ICP证上。在申请论坛专项备案预备条件中,其中一条就是经营性网站必须申请ICP经营许可证。而ICP证的首要条件便是,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注册资金应在100万或者100万以上。而很多IDC接入商中明确提出,未获得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的留言板、论坛等交互式网站,一律不能访问。该规定一直存在,但此次行动中正被严格执行。有论坛、博客等互动内容又拿不到许可证的网站大量关闭。
凡此种种,有网友调侃说:中国创造了全球互联网人数最多的奇迹,说不定还要创造出第二个奇迹,那就是:网站最少的国家。此种“重新集中化”的管理模式的{zd0}特点在于:可以严格控制“中心”的数量,剥夺其他任何未经许可、未经备案、未经白名单者成为“中心”的权利。
过滤系统进一步普及化,遍及应用、接入点、ISP和骨干网等各个层面,影响到网站、电子邮件、论坛、大学BBS、社交网、博客和微博客服务、即时通信、搜索引擎等各种类型的信息传播。面对中国互联网严厉的过滤现状,网民们发明了大量的替换词,2009年红遍网络的“草泥马”现象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诞生的。
一个{zx1}的发展动向是,这种过滤系统有向私人领域蔓延的趋势。2009年4月1日,教育部联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新闻办共同发出《关于做好中小学校园网络绿色上网过滤软件安装使用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确保在今年5月底前,各中小学校联网的计算机终端均能安装运行好绿坝—花季护航绿色上网过滤软件”。当时业内认为这款软件将只在学校的计算机上进行安装,不会推广到全社会。然而5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的226号文件却突然强制要求2009年7月1日后出厂和销售的计算机一律预装“绿坝”。软件被要求预装在计算机硬盘或随机光盘内,个人电脑制造商还必须定期报告预装有该软件的电脑发货量。工信部的这一强制性行为引发了网络上反对“绿坝”软件的群体行动,堪称中国出现互联网以来,网民反对主管部门对互联网的监管的{zd0}一次斗争。
综上所述,互联网主管部门对于互联网,已经从内容监管发展为资本属性监管,同时开始了把控制点进一步从网络中心移向边缘、从网络服务商和网站移向终端用户和个人电脑的尝试。从出台的系列法规看,互联网主管部门是在用管理大众媒体的方式管理互联网——它企图把信息流集中起来以便进行有效管理。
像过去的情形已经显示的那样,如果互联网主管部门愿意并且能够投入大量的金钱、人力和技术力量,那么在控制互联网的信息流动方面,管理部门也能收到不小的成效。尽管这种控制注定会遭到各种各样的挑战,尽管相关的政策法规模糊不清,有时彼此冲突,会被互联网用户加以不同的诠释,在现实中永远也不会执行得天衣无缝。然而,互联网主管部门始终相信,通过严厉的管制规范和“占领网络阵地”的预先因应,它可以创造一个信息得到“净化”的网络环境。
但是,如果对民意始终采取“堵”的办法,那么就将无从化解国内一直存在的由于民意不畅而造成的制度性的不稳定因素。政府要摆脱这种困局,办法之一就是通过自由开放的媒体,鼓励社会的良性互动,加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直接沟通,提供有效的渠道让公民参与国家事务。在此,互联网的意义变得十分突出。它构成了一种新的传播方式,为公民提供了互动的、非等级制的和全球性的媒介,以及绕过施加于传统大众媒体的束缚和控制的能力。作为仍在发展中的参与性最强的大众表达方式,它应该受到更大的鼓励,获得更大的空间。为此,衷心希望2010年政府对互联网的监管能够转变思维,由重管治转为重服务、重审批转为重治理、重责任转为重权利。
(胡泳,政治学博士,新媒介批评者,著有《网络为王》、《众声喧哗》等,译有《数字化生存》、《未来是湿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