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改拆出亿元户:垄断地主是反动的,垄断地租是罪恶的
王xx子 10-01-26
(http://lishiba1.blog.tianya.cn 和http://blog.sina.com.cn/zhbxiang)
深圳大冲村在旧城改造中,对拆迁村民的补偿造就(实际上是浮现)出10个亿元户,将诞生400多个千万元户:“据目前的统计,有871户村民可以获得补偿,而超过一半的户主拥有10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按照每平米1.1万元的补偿现金,这就意味着,这里将诞生400户以上千万富翁家庭”。
对此有人欢呼,有人批评,有人批评批评者患有红眼病。比如,湖北张贵峰就认为,每平米物业补偿费仅1.1万元在深圳来讲并不算高,且按市价补偿是符合中央政策精神的(麻子也赞同按市场价进行补偿)。同时,张贵峰认为,许多村民选择了物业补偿,拿到手的并非全部是现金,因此他们的财富只是帐面上的(如此看来,贪官的财富也大多是帐面上的,不必要反贪)。所以,不值得太艳羡(东方早报,张贵峰:对旧村改造出富翁不必太艳羡)。
但王xx子对此不敢苟同。麻子从来不艳羡同学和同事中的千万元或亿元户,而且很感谢他们在事业上的努力打拼,正是他们的努力经营打拼才使得社会繁荣就业形势好,只能当雇工的麻子才有饭吃和吃得好。麻子也不艳羡大冲村的亿元户和千万元户,只是要质疑其财富来源及其背后的制度的合法性或正当性。因为,的确有些财富是罪恶的,不道德的和非正义的。
历史上,垄断土地、以垄断地租为生,寄生在劳动人民身上的地主阶级和官僚集团从来都是反动的,是阻碍社会进步的。由土地垄断带来的垄断地租积累起来的财富,是不劳而获的财富,是对社会劳动的剥削,即使它是通过市场自由交易得来的,也都是罪恶的。一个社会中必然有两类人,一类是社会财富创造者(包括资本家、企业家和各种经营者),一类是社会财富瓜分者即社会的寄生者。寄生者,是没有正常的人性的。
如今,我国特殊的政治经济政策,使社会财富向权力中心的大城市和中心城市集中,向被政策优惠的地区集中。使这些地区的土地和物业拥有者(包括政府),独享社会经济发展红利,获得土地和物业自然增值带来的高额垄断级差地租,从而暴富起来,而过上寄生式的“好日子”。但他们,不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财富的掠夺者。在他们身边,是亿万蚁居在城市的农民工和千万大学毕业新生,是众多的被高价房压得喘不过气来的社会价值创造者--城市白领。
虽然,对于城中村的千万元户或亿元户来讲,这种财富只是制度带来的。但是,一个公平的和主张劳动价值的社会,也应对制度带来的财富不合理分配进行制度化调节。这不仅可以实现收入分配和财富分配的公平,实现社会河谐,也可以减少高额垄断地租给暴富者带来的人生悲剧,使他们不致堕落成寄生虫。北京大兴村天宫院改造,给暴富者带来的死亡悲剧;那些城中村的巨富们醉生梦死的非人生活;以及蚁居者和房奴的痛苦xx,难道可以忽略吗?
从有关报道和消息来讲,同一个村拥有物业面积最多者,从而亿元户大多是村里有权有势者。据说,北京一四合院改造中,一拥有20多平米住房的智障者获得了上千万的补偿,但在补偿协议中却出现了多个可以分享这个巨额补偿的与智障者非亲非故的“人”。
欧洲当年,土地垄断和垄断地租是封建社会的罪恶法权,它激起了第三等级的普通愤怒,燃起了资产阶级的社会革命,世界为之大变。我们至今仍然享受着这次革命的成果。在18世纪和19世纪的社会运动中,资产阶级革命者们就提出了租金税(财产税之一种),从而在不侵犯私有制财产权的情况下,xx土地垄断和垄断地租带来的社会罪恶。
土地国有制情况下的垄断地主比私有下的垄断地主更邪恶,我们绝不能再走以消灭私有制的方式来xx财富的罪恶。私有制是道德和社会繁荣与进步的基础,私有制情况下垄断地租带来的罪恶xx可以通过财产税和租金税来限制。因此,王xx子再次呼吁财产税,呼吁级差地租租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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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旧村改造补偿金将造就10个亿元户
2010-01-25 08:28:24 来源: 汉网-武汉晚报(武汉) 跟贴 89 条 手机看股票 武汉晚报1月25日报道 广东{zd0}旧改项目——深圳大冲旧村改造项目村民物业签约昨天启动,首日签约已达168户。据估计,此次改造项目将造就10个亿元户和400户千万富翁家庭。记者调查发现,为应对高房价,大多数原村民不要现金补偿,而是选择物业补偿。
昨日上午,20名村民代表率先与项目合作双方签约,据悉,按时完成签约的村民,可额外获得每栋人民币5万元和一个固定车位使用权的奖励,村民对于补偿标准比较满意,物业补偿是按建筑面积实现1:1的补偿,货币补偿是每平米1.1万元。村民可以选择物业补偿、现金补偿、或者是物业加现金的补偿模式。
村民绝大多数选择物业补偿,现今的高房价是他们重点考虑的因素。也有部分村民选择物业加现金补偿的模式。记者从大冲旧改指挥部的工作人员方了解到,根据目前的统计,有871户村民可以获得补偿,而超过一半的户主拥有10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按照每平米1.1万元的补偿现金,这就意味着,这里将诞生400户以上千万富翁家庭。
大冲位于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区的东部,西临高新中区西片区,北接高新北区东片即松坪山住宅区,南望高新南区。其地理位置优越,是深圳重要的城市节点。
张贵峰:对旧村改造出富翁不必太艳羡
2010-01-26 08:00:40 来源: 东方早报(上海)
在贫富差距日益扩大、普通居民收入有限的大背景下,有这样的情绪,当然不难理解。但具体到这起改造,我以为,此种情绪其实大可不必。
张贵峰 (湖北荆门)
广东{zd0}旧改项目——深圳大冲旧村改造项目补偿标准为:物业补偿按建筑面积实现1:1补偿,货币补偿每平方米1.1万元。统计显示,有871户村民可以获得补偿,而超过一半的户主拥有10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这意味着,此改造项目将造就10个亿元户和400户千万富翁家庭。(《武汉晚报》1月25日)
“亿元户”、“千万富翁家庭”,如此“扎眼”的补偿金额,让许多网友艳羡不已,甚至心生嫉妒,如认为这是“拆迁中一夜暴富”。在贫富差距日益扩大、普通居民收入有限的大背景下,有这样的情绪,当然不难理解。但具体到这起改造,我以为,此种情绪其实大可不必。
首先,从补偿标准来看,每平方米1.1万元的标准,看似很高,但放在深圳房地产市场来观察,实际上并不离谱,甚至是只低不高。数据显示,2009年深圳房价已经进入“2万元时代”,2009年12月深圳全市新房成交均价高达22304元/平方米。而此前国务院法制办不是已表态“(征地拆迁)按市场价格补偿”?
再者,“记者调查发现,为应对高房价,大多数原村民不要现金补偿,而是选择物业补偿”。这意味着,所谓的“富翁家庭”,很大程度上其实只是理论上,而非现金意义上的。众所周知,在当前房价涨声不断的背景下,有房的城市居民因产房升值而一跃成为百万、千万“富翁”的事,实际上早已稀松平常、见怪不怪。只不过,这种“富翁”之“富”,也仅仅是理论上、账面上的而已。
{zh1},就旧村改造、城市征地拆迁而言,巨额补偿不仅包括房屋、住房补偿,而且同时还包含有生活补偿、保障内容的。这正如《物权法》中所明确的,“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征收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从这些内容看,每平方米1.1万元的货币补偿或1:1的物业补偿,显然也并不算高。
当然,话又说回来了。一方面,以普通居民的眼光来看,靠有限的工资收入,眼下动辄上万元的城市房价本身确实已太过离谱了;另一方面,该地“一半户主拥有10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的事实,对于众多在城市中“蜗居”的市民来说,也的确是显得有些xx、不尽合理。只是,在这里,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其一,上述这些房价、住房面积的问题,与征收拆迁补偿是否合理、正当,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前者涉及的主要是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规范、调节问题,而后者主要是一个物权保障的权益问题;其二,两者之间也不是矛盾的,更好地保障后者,不仅不会损害前者,从长远来看,反而有益于后者——毕竟,在居民物权充分受尊重的社会,澄清房地产市场才更有可能。
(本文来源:东方早报 )
郭文婧:旧村改造出10个亿元户是个进步
2010-01-26 05:26:08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对于其他人来说,我们不应该眼红“10个亿元户和400户千万富翁家庭”,而应该感谢他们,感谢他们为我们树立了一个时代的标志,记录着时代的进步,启示着我们的预期。
郭文婧
深圳大冲旧村改造项目村民物业签约昨天启动,首日签约已达168户。据估计,此次改造项目将造就10个亿元户和400户千万富翁家庭。记者的调查发现,为应对高房价,大多数原村民不要现金补偿,而是选择物业补偿。
一次房屋的征收,将造就10个亿元户和400户千万富翁家庭,确实令人艳羡,也有不同的声音。有人感慨我们生不逢“地”,有人质疑背后的社会公平,有人建议征收高额个人所得税。在我看来,首先应该肯定,毕竟在政府与平民的交易中,和谐是最难能可贵的;其次,即使大冲旧村改造不一定具有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标本意义,但却是一个能够引起我们思考之“玉”的好“砖”。
据报道,不久之后,我们习惯了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将变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拆迁”二字将彻底消失,取而代之的是 “搬迁”。表面上的一字之变,蕴藏着的是执政理念的变化,由经验执政向科学发展、以法治国转轨;也蕴藏着执政追求的变化,由单纯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向“构建和谐社会”的转变。深圳大冲旧村改造的案例价值也正在于此——相比于社会和谐,10个亿元户和400户千万富翁的成本又算得了什么呢?
深圳大冲旧村改造为什么能够和谐?“物业补偿按建筑面积实现1:1的补偿,货币补偿是每平方米1.1万元”,是因为征收方提供了令村民比较满意的补偿标准;“村民可以选择物业补偿、现金补偿、或者是物业加现金的补偿”,是因为征收方提供了令村民比较满意的补偿模式。而且,从村民“大多数不要现金补偿,而是选择物业补偿”也可以看出,村民们既不是坐地起价,也不是xx的“钉子户”。
“10个亿元户和400户千万富翁”,意味着仅征收成本就花掉了50亿,于是有人担心未来的房价只会更高。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选择物业补偿的村民不会因为将来的高房价致贫,保证了旧城改造的公益性质。至于多余房源的销售或者出租,已经超出了公共利益的范畴,xx可以由市场来决定,由购房人的可支付能力来决定。
有人说大冲旧村改造不一定具有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标本意义,是因为很多人质疑这种和谐的高补偿标准。英国历史上最年轻的首相威廉·皮特的那句“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名言,告诉我们一个基本常识,公权力进入私权领域必须恪守“非请莫入”的原则。补偿标准是否过高,不能靠“拆迁”解决,而要靠提高政府在法治背景下的议价能力来解决,大冲旧村改造是不是体现政府{zj0}的议价能力呢?目前还难以下结论。
如果政府在市场竞争下的议价能力没有提高,政府要么无奈地接受“高补偿标准”,要么放弃。对于其他人来说,我们不应该眼红“10个亿元户和400户千万富翁家庭”,而应该感谢他们,感谢他们为我们树立了一个时代的标志,记录着时代的进步,启示着我们的预期。
付克友:旧村造亿万富翁的垄断逻辑
2010-01-26 08:31:41 来源: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成都)
深圳城中村改造诞生的亿万富翁们,不过是现有的土地制度与房地产市场结合之后,结出来的一枚果实。只不过,这枚果实对于承受了高房价的房奴们来说,是让人眼红的苦果。
付克友 (成都商报评论员)
广东{zd0}旧改项目———深圳大冲旧村改造项目日前启动。按照补偿方案,物业补偿是按建筑面积1:1补偿,货币补偿是每平方米1.1万元。村民可选择物业补偿、现金补偿或物业加现金的补偿模式。在871户村民中,超过一半拥有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据估计,此次改造项目将造就10个亿元户和400户千万富翁家庭。
深圳在旧村改造中催生亿万富翁并非新闻。尽管如此,还是引来网友一片哗然。他们质疑的焦点在于:凭什么这些村民能够不劳而获,一夜暴富?
其实,需要把网友的质疑放在区域发展失衡和贫富悬殊的阶层分化背景下进行理解。这些“旧村造”的亿万富翁之所以遭人诟病,很大程度在于他们身在深圳这座窗口城市的腹地;更重要的是,他们居然一半以上拥有10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试想,如果他们身在二三线城市,住房面积也只有100平方米,即使在旧村改造中获益匪浅、身家倍增,人们也会觉得理所当然,甚至还会传为“按市场规律”办事的佳话。
的确,大冲旧村改造中亿万富翁的诞生也符合市场的逻辑。在这里,政府对于旧村的改造引入了市场机制,即由村民与项目方签约。村民之所以愿意“腾笼换鸟”,是因为他们觉得补偿划算;而项目方之所以愿意付出如此昂贵的代价来获得地皮,是因为新城建设中有利可图;当然政府在这个过程中,不仅通过征地赚取了级差收益,还改造了城市环境。
在市场逻辑下,认为村民付出的成本太低而“漫天要价”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因为是他们物业和地皮的机会成本决定了交易的价格。因此,真正值得探究的问题只有一个,即:这些旧村物业和地皮的机会成本为什么这么高?
归根结底,这里的市场是个垄断的市场。众所周知,目前我国城乡二元的土地管理制度,赋予了政府垄断城市土地供应的权力。这样的权力催生了地方的“卖地财政”。地方政府通过卖地来获取最主要的财政收入,从而有推动房地产市场非理性发展的积极性。旧村改造中的亿万富翁,即诞生于这样的垄断市场。
按照经济学家周其仁(博客)的说法,这种“卖地财政”是难以持续的。而要摆脱“卖地财政”的困境,就需要主动改革相关税费制度,考虑实施全面的财产税尤其是不动产税,来替代“卖地财政”。试想,如果有了这样的变革,一个垄断的市场被打破,旧村的村民也就不再坐享暴利;同时,合理的税收也会让其中的一部分“涨价归公”,从而平息今天的舆论纷争。
可见,深圳城中村改造诞生的亿万富翁们,不过是现有的土地制度与房地产市场结合之后,结出来的一枚果实。只不过,这枚果实对于承受了高房价的房奴们来说,是让人眼红的苦果。
(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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