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变导购”成行业 “想要遭罪去旅游,想被忽悠找导游,导游,导游,忽悠你购物没理由。”对于很多喜欢旅游的市民来说,不是所有旅途都是一次心情愉悦的远行,在旅行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旅行社和导游的不规范行为。 家住南开区的张先生十分爱好旅游,他告诉记者,他在多次参加旅行社组团游的过程中,发现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很多都不完善,尤其是短途游更为明显。去年他参加北京八达岭长城一日游的组团游时,旅行社没有与游客签合同,只是规定了游览的几个景点,结果导游只给了1个小时去游览长城,之后便把游客带到一个古玩公司,听了两个小时古玩鉴赏课,并“引导”游客购买玉器。无独有偶,刚从泰国旅游归来的刘女士也抱怨说:“旅游期间,导游把景点时间安排得十分紧张,但在皮具店、珠宝店待的时间却很长。很多游客经不住导购的‘热情’介绍,无奈之下买了不少当地商品,导游直到等游客买得差不多了,才让离开。” 据了解,目前一些旅行社的导游都有境外购物指标要求。据旅游业内人士介绍,有些旅行社为吸引客人,特意压低线路报价,但为了保证成本、赚取利润,就只能靠安排游客购物获取佣金。甚至一些地接社导游先花几万元钱从旅行社手中将团买过来,然后再靠购物将成本和利润“找齐”,这样就会出现导游过分注重导购、拼命压缩游览时间为购物让路的情况。 资深导游自曝行业黑幕 为揭开“导游变导购”等旅游潜规则黑幕,记者采访到了曾经轰动一时的《叫我如何不宰你》这本书的作者——我国资深导游邬敬民。他告诉记者,目前旅游市场潜规则很多也很普遍,其中带领游客去定点购物场所是欺诈消费者最明显的行为。 1)忽悠游客买商品 据邬敬民介绍,目前市场上一些旅行社推出的所谓低价团包括很多购物内容,主要是旅行社先以低价团费为诱饵,拉到游客后,在旅途中逼、骗游客参加自费项目,旅行社、导游从中拿提成。另外,定点购物,也是旅行社坑骗游客最常用的手段。按照行规,游客每天一般要进一家购物店。但在低价团,{yt}要进多家购物店,旅游团几乎就是购物团。而购物店里的商品则有三个共同特点:质量次、假货多、价格高。一般来说,商家首先会向游客夸张宣传他们所卖商品的价值和效果,比如药会说包治百病,珠宝会说保证质量,但实际上是假货。另外,要吸引旅游团把客人送来,购物店必须提供高额回扣。一般的行规,导游只能拿10%,其余30%到40%则给旅行社,有的则把50%回扣全部塞进导游腰包。另外,除了回扣,商店还需付给旅行社和导游人头费、停车费——也就是导游带游客到店里来,买不买东西都得给钱,这叫人头费;只要把旅游车开过来了,店里就得给停车费。 2)自掏腰包买团 邬敬民还告诉记者,有些导游在介绍景点时敷衍了事、无精打采,进了商店却精神百倍,拼命鼓动你买东西。目前,很多导游并没有保底工资,很多地方的导游甚至要倒贴钱“买团”。比如一个团20个人,导游要替每人先交50元,拿1000元买这个团,然后再想办法从游客身上把这些钱挣回来。导游的收入如果来源于服务范围之外,就不能想着如何好好地为游客服务,总是想赚游客的钱。另外,很多游客不能理性消费,哪家价格低就找哪家;旅行社同时也不能诚恳面对游客,如实告诉游客低价有什么猫腻,害怕游客流失。据他介绍,目前旅游市场其实是一个所谓批发与零售的概念,一些组团社把旅客招来,然后把这些旅客当商品承包给下面的一个地接社,地接社再把旅客承包给下面的导游。这种层层“剥削”中间,利润挤压严重,造成目前旅游市场中存在的一些不规范。 导游缺乏保障、入行门槛较低 1)导游生活无保障 “我们也不想带游客购物,但是我们导游连自身的基本生存都无法保障。无基本工资、无三险福利、无{zd1}保障,导游还要另交管理费、社保费、入会费等零零散散的费用。那么导游靠什么去赚钱?”谈到自己的生活,本市某旅行社年轻导游小张显得很无奈。 “两三年以前,我们专职导游的底薪是500元左右,今年,底薪降到了200元,而一些兼职导游甚至从来就没有底薪。小张告诉记者,他所在旅行社固定底薪是300元(有的小旅行社导游没有底薪);带普通团游览景点的津贴通常在50~100元左右,如果是商务团、会议型团队或是会展团才会略有上浮。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不少小型旅行社不跟导游签合同,不给导游工资、不付带团津贴,导游收入xx来自小费和回扣,有的还要与司机、全陪、旅行社领队平分,甚至还要上缴旅行社一部分。 2)风险由导游承担 记者采访得知,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一些旅行社还会要求导游们先交纳至少数千元的“质量保证金”。当组团旅行社以导游服务质量不佳为由,拒绝向接待方旅行社支付全额团款时,接待方旅行社便可按同样理由将相关导游人员的质量保证金扣除。“这样一来,导游人员不单是在收入毫无保障的情况下为旅行社工作,而且还在为这样的工作承担着贴本的风险。”一位导游告诉记者,由于地接社低价承接组团旅行社的旅游团,造成资金流动困难,往往会要求导游人员为旅游团活动垫付团款,用于支付餐饮、住宿、景点门票等费用,数额高达数千元。一旦出现组团旅行社拖欠尾款的情况,接待旅行社便可将经营风险转嫁到导游身上。非但如此,旅游团活动结束后,某些旅行社还往往以“组团社尚未补清团款”或“团款结算尚未完成”为借口,使导游不能及时报销为旅游团垫付的费用,导游人员交纳的“质量保证金”随时面临被克扣的可能。 3)入行门槛越来越低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旅游行业入门门槛越来越低,本市一位姓何的导游告诉记者,现在当导游不但没有学历限制,甚至有些人没有导游证照样可以带团。小何说,一些小旅行社不但不跟导游签合同,甚至还让一些根本就没有拿到导游证的所谓“导游”带团。为了降低被查处风险,这种情况在中长线旅游团中不会出现,基本都会出现在北京香山、八达岭、十渡这样的短途游、城市周边游线路中。一些旅行社定期雇佣一些学生培训一下,很快就带团了,而相应费用也会比雇佣一个正式导游少得多。据悉,随着导游行业入门门槛越来越低,导游人数也越来越多,导致目前导游服务质量下滑。 更多重视导游权利 为此,天津南开大学旅游系副主任姚延波老师认为,此次出台的《旅行社管理条例》,针对导游权利及福利规范,比以前有了具体说明,这也代表国家在规范旅游市场的同时,也关注到了目前导游的生存状态。另外,由于目前旅游市场导游“自由化”越来越明显,一些兼职导游和旅行社签订的合同多数是短期的。因此,条例中规定的旅行社聘用导游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不低于当地工资标准报酬的条例,也需要根据具体旅行社和导游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去执行。 另外,本市一些旅游业内人士也普遍认为,导游在整个旅游产业链条中最接近消费者,所以所有矛盾到{zh1}都集中在导游身上。如果导游的合法收入来源解决不了,必然就会通过别的途径去满足。在导游和旅行社之间,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去规范,要有基本的工资保证;外出带团,要有带团的津贴;允许导游合理合法地收取小费。此外,随着法律监督日益完善,旅游产业链条中的各个环节将各司其职,形成产业的良性发展。 大力“填平”旅游陷阱 针对旅途中定点购物的问题,资深导游邬敬民认为,在旅游目的地购物是游客需求的环节之一,定点购物场所所卖商品多少与导游利益有直接关系。因此,导游就越会热情地把游客带到相应商店去购物,这是极其不正常的现象。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加大力度取缔、查处这些定点购物商店,以维护游客利益,只有从根本上杜绝承载旅游购物潜规则的场所,才能使旅游业良性发展,才不至于使“旅游购物”转变成“购物旅游”。 本市旅游局 积极配合条例实施严打“潜规则” 针对《旅行社条例》中对导游行为的规范,市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处副处长刘桂明表示,本市旅游主管部门将在条例实施后,加大力度打击旅游行业中出现的导游欺骗、强迫游客购物;旅行社不与导游签合同等一系列旅游潜规则。并配合国家将于近期出台的《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导游行为,加大惩罚力度,提高旅游服务水平,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使旅游产业良性、健康、有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