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其受贿401万元,滥用职权帮助企业谋利
检察机关指控两大罪名
杭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诚民作为此案的{dy}公诉人宣读了近五千字的起诉书,指控戴备军在1996年至2008年担任浙江省计经委企业处处长、副主任,浙江省技术监督局局长,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402万余元,其中20万元系与他女婿涉嫌共同受贿所得。
同时,起诉书指控,2006年至2007年戴备军在任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局长期间,在实施全省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项目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滥用行政权力,先后以省环境保护局的名义下发文件向全省污染源单位推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主要仪器设备,强行要求全省污染源单位必须使用被推荐的由浙江弘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其控股的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所生产或代理销售的仪器设备,致使上述二公司生产或代理的仪器设备垄断了浙江省污染源项目建设市场,从而把其他厂家的仪器设备排除在浙江省污染源项目建设市场之外,损害了其他厂商的公平竞争。
同期,戴备军还通过会议要求、向有关主管部门打招呼和控制污染治理设施(自动连续监测)运营资质发放等方法,帮助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垄断了全省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项目的建设与运行维护市场,为浙江弘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获取巨额利益。
据此,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戴备军的刑事责任,以受贿罪追究裘俊华的刑事责任。
记者在法庭两侧的大屏幕上同步滚动显示的起诉书文本上看到,戴备军涉嫌受贿共有九大节二十七笔,为多名企业家涉及“中国xx”评选、环评审批、环保项目审批、业务引进等方面谋利。
“我这个人很强势,单位还是家里都是我说了算”
“我对指控没有异议,只是对两点受贿情节作个说明,{dy}是指控我与女婿共同受贿的那20万元,与事实有出入,是我和徐某商谈好的,小裘只是执行,我这个人很强势的,无论单位还是家里,都是我说了算的,其他人很难改变我作出的决定!”起诉书一宣读毕,戴备军就回答得干脆利落。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底,戴备军以前的下属徐某为宁波一家再生金属有限公司申请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资质,要求戴备军利用浙江省环保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提供帮助,并提出由裘俊华以公司副总的名义做申请资质的协调工作,支付工资每月1万元,后戴备军即将被裘俊华叫到家中,三人商定:裘以该公司副总名义,每月工资一万,但不用去宁波上班,在杭州做协调、联络工作,由戴备军为这家公司取得资质提供帮助。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裘俊华先后共收受该公司以支付工资名义给予的人民币20万元。
戴备军在庭上说,当时裘俊华从广州回杭州没事情做,开了家有名无实的广告公司,他就找徐某商量。当时徐某提出让裘俊华当宁波那家公司的副总,戴备军说好的,后来自己再告诉裘俊华的,他是跑跑腿的,主要是利用戴备军的权力和关系,“他们给他发工资也以换种方式感谢我。”戴备军坦言。
相比之下,裘俊华回答问题含糊其辞,虽说对检察机关指控没有异议,却表达不明确,表示自己也曾对这笔钱的性质产生怀疑,但又认为自己确实为那家公司做了一些事情。
“我这人从不开口要钱的,这不符合我这人做事的一贯风格!”
戴备军还对检察机关指控自己在2007年4月以购房借款为由向一家私营公司老总林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一再作出“解释”。
“这是林某主动感谢我给的,当时我为他儿子安排工作后,打电话闲谈中我说到自己女儿买房缺少资金,我并没有暗示他送钱,也许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吧,他以为是我向他要钱,过了几天,就拿了一包10万元钱给我,我就收下了,反正他有的是钱,但是我确实没有索贿的意思,开口要钱,不符合我这个人做人的一贯风格!”戴备军提高了嗓门争辩道。
在随后的法庭调查阶段和辩论阶段,控辩双方也基本上围绕这两笔受贿情节展开。戴备军态度一直很好,在回答法官的提问时,都以“没有异议”作答,只是对索贿10万元的那笔,仍不时以“开口要钱,不符合我这个人的做事风格”来应对。
除了上述两笔,戴备军的辩护律师还对检察机关指控戴备军利用担任浙江省计经委副主任,省技术监督局局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浙江一家公司上市、产品评选“中国xx”称号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在2004年2月收受该公司以单位应得的建国北路利兹城市公寓楼盘四套住房定购价与时价的差额1
04万元,并将该款用于购买利兹城市公寓1-2-1001住房,作为自己女儿的婚房认定为受贿,提出异议。律师认为这一套房子因中间人的擅自操作至今尚未过户到戴备军或他女儿名下,应属受贿未遂。
“她对我很好,我跟她的关系也特别……”
对检察机关指控他涉嫌滥用职权罪的事实,戴备军也没有异议。当被问及为什么要不惜滥用行政命令公然为张琰任董事长的浙江弘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任总经理的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卖力”,使张琰公司垄断了浙江全省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项目的建设与运行维护市场时,戴备军直言不讳地表示:“张琰对我很好,我生病住院、体检时她很照顾我,我跟他的关系也特别……”
事实上,今年已经60岁的戴备军与比自己小近一半的张琰之间不仅保持着暧昧的男女关系外,还有经济利益上的纠结。正如检察机关指控的那样,戴备军利用担任浙江省环保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项目招投标、下属企业引进战略合作伙伴等方面为浙江弘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琰谋取利益,在2006年8月收受张琰出资5万余元为他购买的车库一个;2007年下半年,收受张琰送的人民币5万元。张琰为感谢被告人戴备军的帮助,于2006年10月以虚构业务等形式送给裘俊华人民币30万元;
2007年又分多次送给裘俊华人民币共计49万元,戴备军对此明知并认可。
2008年3月和10月,戴备军因离任审计及省环保局的邱炜被查处,先后让裘俊华将所收的79万元还给了张琰。
由于戴备军的帮助,浙江弘申和浙江环茂几乎获得了浙江省所有1452家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和运行维护的合同,合同总价值6300多万元,利润率达到50%以上。
关于戴备军与张琰之间的行受贿事实,戴备军的律师也没有任何异议。戴备军案发后在浙江省纪委的反思与忏悔中,也痛切“自己做人太愚,真是愚不可及,为了一个女人,做了对不起组织、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家里人的坏事,如果人生有后悔药,哪怕放在滚烫的油锅里,自己宁愿废掉一只手,也要去取出来……”
戴备军的辩护律师认为,检察机关指控他涉嫌滥用职权罪,值得商榷,充其量是违法行为,够不上犯罪。
{zh1},公诉人和律师都指出,戴备军在审查期间能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一些犯罪事实,退清全部赃款,且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有较为深刻的认识,悔罪态度良好,建议法庭酌情从轻处罚。
在{zh1}陈述时,戴备军当庭忏悔:“1999年以后,我觉得仕途无望,就开始丧失了理想,腐化堕落,心里开始动摇,开始受贿了。法制观念的淡薄,滥用了党和人民赋予我的权力,我不讲原则,滥讲江湖义气,也被某些人抓住了软肋,希望大家都要以我为鉴。”谈到自己身患重疾,戴备军声音哽咽,“我1984年得了糖尿病,现在肾病到了三期,身上有多个血管瘤,前不久刚刚做了胆囊切除,刚被双规的时候,我曾想一死了之,后来领导找我谈了话,我想通了,我把我自己交给组织了。”
由于争议不大,庭审进展异常顺利,下午4点半,庭审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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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备军:三才的名格正与其本命直接相冲,大忌!奋斗一生,如此下场,值得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