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蓄积中毒”吧! 黄瑞亭著 大家对投毒、下毒、中毒之类比较熟悉,但对什么叫做“蓄积中毒”一定很想了解, 下面我们就谈谈。 一、什么叫xx的蓄积中毒? 由于反复使用代谢较慢,毒性较大的xx,以至体内xx来不及代谢、排泄,或由于病人肝、肾功能不良,对xx的代谢、排泄功能发生障碍,从而使xx不断在体内积聚,达到一定浓度时使病人产生一系列过量用药时才有的中毒症状,这类中毒称为xx的蓄积中毒。 这个定义告诉我们,长期用药,xx可能蓄积体内而慢性中毒; 这个定义告诉我们,多种xx都长期使用时xx蓄积体内而慢性中毒的可能性更大; 这个定义告诉我们,长期用药,经过一段时间,虽然每次都是“常量”但蓄积后就是中毒量; 这个定义告诉我们,长期用药,经过一段时间,虽然每次都是“常量”但蓄积后就是中毒量,其责任归咎于长期滥用! 通常,蓄积中毒多发生在诸如洋地黄、依米丁、士的宁、溴化物或含汞、砷、铅中药等代谢缓慢而毒性较高、用药安全范围较小的xx连续应用中,由于每次用药量本身往往并未过量,故而常易被人们忽视。 以强心药洋地黄为例,其一次总xx量在成人为0.7— 另外,由于洋地黄排泄缓慢,在其停药1周内还须忌用肾上腺素、xxx等可使洋地黄毒性增加的xx。xx阿米巴痢疾的依米丁,从人体内排泄的速度似乎比洋地黄还要慢,其一次xx完毕后1—2个月,仍可有未能排尽的部分存在。 洋地黄、依米丁、士的宁、溴化物等xx,不仅代谢、排泄缓慢,而且xx量与中毒量均较接近,一旦中毒,可分别造成对心脏或神经精神系统的巨大损害。因此,对这类xx引起的蓄积中毒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防止蓄积中毒的措施: 一是在用量、用法和疗程安排上应严格按规定用药,对所有可以引起蓄积中毒的药品,禁止长期使用; 二是两个疗程之间必须有足够的停药间歇,以利于体内xx充分排除; 三是对以前曾使用过同一药品者,不能确定其已从人体内排尽时,再次用药必须酌情减量; 四是对肝、肾功能不良产生xx代谢、排泄障碍的患者及老人、小儿,尤须慎用或减量慎用易致体内蓄积的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