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政法新闻报道之拙见 :
由于外部环境的影响,政法新闻日渐萎缩。政法新闻跟时政新闻所面临的问题不一样:时政记者不愁没有事情做,关键问题是如何提升记者素质,做出更好的时政新闻。而政法新闻不同,现在政法面临的是无事好做、无从下手的问题,其关键是政法报道领域过于狭窄。
(一)、关于法律的实施和法律对社会的影响。
A、关注法律的实施
对法律实施的报道,法律改变了社会哪些事情或哪些应该改变的事却还没有得到改变?这一内容可作为报道的一个重点,既有可读性,又有很强的服务性。当然,这只是个人作为看报人的想法,具体到现实中,某个法律是否值得花费很多精力做,需要记者同志结合很多综合因素。
B、关于法律对社会的影响
法律对社会的影响,这类新闻常德的报纸很少涉及。
如《物权法》的实施,如果会对一些法律判决结果产生影响,那么对于某些当事人自然就有好有坏?那么,哪些案件适合赶在《物权法》实施前请求法院予以判决,哪些案件又适合在《物权法》实施后再请求法院予以判决。
再以《物权法》为例。等到2008年4月1日或者2008年10月1日,我们可以做《物权法》实施半年或者一年给这个社会带来的改变,关注之前很多法律专家在出台物权法时的种种担忧是否变成了现实。
总之,多个实实在在的案件,报道法律给社会带来的改变,以及老百姓为规避法律风险,在新法律下应该特别注意的事情。
(二)、由重点关注刑事案件向关注刑事、民事、经济案件并重转变,由关注公民涉案向关注公民涉案、团体涉案并重转变。
当前的现实是,媒体十分关注刑事案件,较少关注民事案件,很少关注经济案件,尤其不关注企业间以及本地与外地,湖南国企与国外企业间的法律纠纷。
从关注度来说,刑事案件的确比较吸引眼球,但是这类案件受到了省委市委宣传部的强烈打击。从而导致了政法报道的全面萎缩。所以,媒体政法类记者把各级法院的刑庭、民庭、经济庭都跑起来是有必要地。同时,我们可以密切的联系湖南常德、长沙各大律师,尤其是可联系一些在民事和经济方面的xx律师,请求他们给予新闻资源支持。
尤其是一些涉外经济案件,作为正在走向世界的湖南,这些涉外经济案件的发生对很多人都有警示作用。
(三)、关注法律专家,寻找法律漏洞的现实尴尬。
在中国,有很多法律都存在这种或那种漏洞,这些漏洞或多或少的影响了老百姓的生活。以至于,每年全国两会,都有大量的全国人大代表上书请求修改某个法律的某些条款。
作为政法类线上的记者,必须了解当前我国法律存在的大漏洞,并时刻跟这些关注法律的全国人大代表保持联系,一旦遇到遭遇法律漏洞的案件(或者法律上的困惑),可适时请这些人发言。
如,曾一个人因某件事情被公安抓了,这个人很快老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后来经过公安机关查实,这个人居然给自己多说了几个犯罪事实。
为何如此?原来,该人是惯犯,他晓得自己此次被抓,仅凭当前的事实,他有可能被公安劳教一年。如实,他谎说了犯罪事实,让法院来判决自己,这样他可能半年就出狱了。
这个案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中国式法律漏洞。在此之前,湖南的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就已上书请求中国取消劳教制度。
做此类新闻是一个新的尝试,有一定的风险,但一旦做出来,每一个都是很有影响力的稿件。作为政法类线上记者,应该时刻在考虑、准备这些事情,利用恰当的机会,做好每一个报道。
政法类线上记者了解到法律的漏洞的途径:全国人大代表,本地大学的法学院教授,党校法学教授、各级法官,知名律师,等。
(四)、关注大学的法学院和人大内司委。
他们每年都要针对具体的法律做各方面的研究,应是政法类线上记者重点报道的对象。同时,在政法记者的采访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可请这些法学专家提供专家建议。
湖南省人大内司委承担着湖南很多法规(条例)的立法、修改,这些人都是法学界颇有影响力的人物,去了解他们、了解他们的所从事的工作,对于政法新闻报道颇有益处。
媒体政法类线上的记者可联合法学知名人士做一些深度的报道,定期分析一些典型案例,关注立法博弈、立法成本、法律与道德等法律背后的深层次问题。
(五)、让单个案例成为社会的警示牌。
每个看似单独的案件,其实都是社会矛盾的一种集中表现。所以,要改进现在这种仅关注案件本身的狭窄视野,而要将其写得充满人性关怀,让读者看后有种“这是前车之鉴,我必须时刻规避”的感慨(由个案延伸到社会,既轻松又有警示)。
(六)、将材料上的案件还原为生活中的故事。
“将材料上的案件还原为生活中的故事”,这是我作为一位普通读者的感官要求,这就要求记者同志把政法稿件写得好看。看过一些政法报道,发现政法报道跟时政报道面临同样一个问题:记者都喜欢原原本本抄袭材料上的语言,来作为新闻报道的语言。特别是常德电台的一些栏目都成了读报节目,电台记者现抄报纸材料的情况甚是严重
!
相对于时政题材,政法题材都来源于活生生的生活实际。这样,就给了政法记者一个较高的要求:必须将严谨的材料语言改写成为能说故事的生活语言。
如,回归现场(是一个很重要的采访过程),通过回归现场采访到一些见证人,让新闻充满更多的细节描写。如遇到无法回归现场的案件,则可以通过采访xx、当事人等,详细了解案件的各个细节,包括天气、当事人的衣服、心理、现场的情况,等。
(七)、由关注事情的跌宕起伏到关注人的喜怒哀乐。
现在,省内《潇湘晨报》,市内《常德晚报》等常有交通事故的报道。很多记者在写交通事故、案件时,都喜欢详细描写案件发展的过程。但当前的环境不太允许这样做。对此,是否应该适当调整关注的对象:由关注案件情节变化,改为关注当事人内心变化。即由关注事情的跌宕起伏到关注人的喜怒哀乐。
对于每一个人,记者同志都必须相信一条:在特定的情况下,任何人做出任何决定,都有其理由。也许这种理由错误、甚至可笑。但作为记者,xx有必要把这种理由写给大家。
(八)、多关注受案件牵连的人。
案件除开当事人外,还会牵涉到很多相关人,比如当事人的家庭、朋友等。过去在报纸上看见的报道很少涉及当事人之外的人。个人认为,在当前省委市委宣传部的高压政策下,记者同志们是否有必要适度放弃对案件本身的关注,多关注受其牵连的人的思想、生活等。
个人认为,记者们不时改变一下报道角度,来关注受案件牵连的人,可能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作为新闻报道,只要真实、感人,不管多么简单的事情,都会受到我们读者的欢迎。